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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来源:龙山县建设局 作者:龙山县建设局 发布时间:2008-06-23  
 
 

 

龙招标字[2008]20

龙山县华塘新区安置区建设项目,该工程已由龙发改字[2007]18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此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标段及工程名称:本工程为市政工程分两个标段。

   第Ⅰ标段:龙山县华塘新区第四安置区建设工程

   第Ⅱ标段:龙山县华塘新区第五安置区建设工程

2、工程概况:第Ⅰ标段概算155万元,合理定价为155  

    元;第Ⅱ标段概算175万元,合理定价为175万元。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工程建设地点: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

6、工期:120天(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在合同

   中明确。

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8、评标办法:采用州发改招[2005]212号文件“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二、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项目经理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报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参加招投标活动,严格按照龙山县建设局龙建发(200808号关于印发《龙山县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核准投标申请人的所有证件。

2、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第Ⅰ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3.1万元、第Ⅱ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3.5万元;在预备会前各标段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否则取消投标报名资格。

3、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件:(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5)单位介绍信;(6)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证书原件;(7)县外的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的项目经理目前有无在建工程和有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另附复印件叁套。

三、一个投标人(企业)只能拟派一个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参加投标。若同时出现一个企业的几个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报名,招标人概不接受。

四、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及公告要求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再将资格预审结果书面告知各投标申请人。

五、发包条件: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六、付款办法:工程完工后付计量工程款的80%,审计决算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七、报名地点:龙山县龙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建设局办公楼二楼)。

八、报名时间:2008620日至6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超过报名时间概不受理。(节假日照常上班)

     人: 龙山县华塘融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 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   416800   联系电话: 07436291888                

    真:07436291888   人: 向昌忠             

    招标代理机构: 龙山县龙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址: 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长沙路               

码: 416800     联系电话: 07436231386

      真: 07436231386   人:   颜晓明

00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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