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土家民族文化资源 促进文化旅游协调发展
——对龙山县加强民族文化资源与旅游业协调发展的思考
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类为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千差万别的生存环境下创造了千姿百态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是人类社会的珍宝,它是人类智慧的库存。民族文化是民族的血液,它蕴含着民族的历史与成就。民族文化的个性是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灵魂,它是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的烫金“名片”。
龙山县位于湘西北边陲,地处武陵山脉腹地,连荆楚而挽巴蜀,历史上称之为“湘鄂川之孔道”,全县南北长106公里,东西宽32.5公里,总面积3131平方公里,总人口54.4万人,聚居着土家、苗、汉等16个少数民族36.1万人,占66%。龙山县是旅游资源大县,是文化强县,文化旅游资源种类多、品位高、特色浓。传承和弘扬土家族优秀的历史文化,整合县域文化资源,对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家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开发现状
(一)民族文化资源丰富
我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土家、苗族儿女在民族传承和劳动实践中博采众长,创造了特色鲜明、底蕴深厚、内容丰富的民族文化。
1、种类多。主要有民间戏剧、曲艺、民歌、舞蹈、吹奏乐、民间文学、民间故事、特色民俗、民族建筑、民族工艺、民族古迹等。保存有“摆手堂、“吊脚楼”等民族建筑;摆手舞、八宝铜铃舞、猴儿鼓、毛古斯、阳戏、傩戏等戏剧舞蹈;“打溜子”、“咚咚喹”、“吹木叶”等民族器乐;劳动号子、山歌、小调、花灯等民族文学艺术;“哭嫁”、“闹洞房”、“讲梁”等民族习俗;“西兰卡普”等民族工艺;“团馓”、“甜酒水”、“油茶汤”等民族风味小吃等等,不胜枚举。
2、品位高。土家族摆手舞等六项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为代表的我县的文化资源汇聚了商周文化、龙山遗址文化、战国、秦汉文化,以及秦楚文化、楚蜀文化、“八蛮”文化、土家族文化之精华,是世界文化遗产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是几千年文化史所形成的结晶,反映出我县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
3、特色浓。我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从形式到内容都深深打上民族的烙印,我县创作的一批优秀剧、节目在全国获大奖,有的节目还走出了国门。我县的民族文化田园乡土气息浓郁。有的粗旷豪放,有的委婉柔情,朴实简洁,旋律优美,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民俗性、原生态的特点。
4、参与性强。我县有弘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土家族群众能歌善舞。无论在田间地头、茶余饭后还是民族节日、重要节庆活动,男女老幼都能唱能跳,摆手舞、土家山歌等民族文化已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保护与传承成效明显
1、民族文化创品夺牌成效显著。我县是文化大县,文化底蕴深厚。千百年来,龙山先民改造自然资源、创造社会财富,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灿烂的文化遗产。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州级8处,县级14处,文物保护区11个,各类文物保护点120余处。2005年,里耶镇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我县是文化先进县,文化工作硕果累累。县图书馆获“国家级二级馆”称号,县文化馆被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授予“热心服务基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农车、石羔文化站被评为省“百强文化站”,兴隆街、坡脚两乡被评为省级“艺术之乡”。由县文化局创作的土家族风情歌舞《毕兹卡神韵》、土家族打溜子《锦鸡出山》、土家溜子说唱《岩生佐阿》分别获湖南省首届艺术节银奖、中国民间艺术节银奖、中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一等奖荣誉。龙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土家族摆手舞、土家族打溜子、土家族毛古斯、土家织锦、土家族“咚咚喹”和土家族梯玛歌等六项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6年,龙山县被国家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授予“中国土家织锦之乡”称号。
2、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措施得力。一是2007年底,我县出版了《龙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集锦》,用140多张图片和47万余字介绍了我县60多项各具特色的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些项目是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从2006年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获得的206个项目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它们涉及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信仰等10多个种类。入选项目的历史渊源、基本特征、主要价值、存续现状等重要情况均采用图文并茂形式如实记录。二是今年以来,确立了我县的土家文化基地保护范围,以秦简出土地里耶为基地窗口,建立包括里耶镇、洗车河镇、苗儿滩镇、隆头镇、靛房镇、农车乡、他砂乡、贾市乡等五镇三乡在内的土家族文化保护长廊。保护对象是这一“长廊”内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珍贵、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包括已列入国家、省、州及县级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和传统节庆活动。三是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文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领导,协调督促,齐抓共管,加大投入,将文化生态保护基地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民族优秀文艺作品、优秀艺人进行表彰等。
3、民族文艺作品百花齐放。我县是土家族聚居地,反映“毕兹卡”生活的原创文艺作品不断涌现。以土家族织锦技艺传人刘代娥、土家族打溜子传人田隆信、土家族摆手舞传人张明光三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龙头,涌现出上百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的名人,该县老中青少四个年龄阶段的传承、创作队伍日趋完备,歌舞曲艺、小说、诗歌、散文、电视文艺等领域佳作不断。土家族摆手舞、土家族打溜子、土家织锦技艺等6个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民间艺术进入校园乡土教学范畴。县委、县政府通过“公布、命名、表彰、扶持”等形式对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承人加以保护,投入上百万元对靛房摆手堂、坡脚摆手堂、里耶舍巴堂、洗车河文化活动广场等群众文化活动阵地进行修建、改善,编撰出版《梯玛》、《龙山民间三棒鼓词选编》、《中国湘西古镇洗车河》等20多部传统文化系列书籍。毕兹卡艺术团、夕阳红艺术团等20多家民族民间文艺团体活跃城乡,在市场化运作上进行有益探索,《粑粑哈》等民族文艺精品走出山门。田隆信创作的土家族打溜子《锦鸡出山》早已名扬海外,以此为题材进行艺术开发、创作了土家织锦、电视文艺、图片等衍生文艺作品,电视文艺片《土家锦鸡出山来》编导田惠说,“民族文学艺术创作在综合开发中走出山门,前景更为广阔。”获奖者三棒鼓艺人肖泽贵,将部分获奖作品名编成三棒鼓词即兴演唱,“《美丽的湘西,可爱的家乡》,在《里耶古城》,《山妹子》《雏凤展翅》,引得《土家锦鸡出山来》,在《毕兹卡的节日》里送上《毕兹卡的祝福》!”
二、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民族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发展经济是硬道理、文化建设是软指标等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认识一定程度存在,导致对挖掘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力不足、顾不上,重视程度、工作的力度都存在一定差距,民族民间文化面临被边缘化的趋势。未认识到民俗文化对旅游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没有长远的眼光,就难以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旅游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因此,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加快系统发掘、搜集和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步伐,充分发挥民间艺人作用,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的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民俗旅游项目,加紧抢救、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让龙山的建筑进一步体现民族特色,让优秀的传统风俗民情发扬光大,让精湛的民间工艺经久不衰,让绚丽多彩的土家族历史文化彰显恒久的魅力。
2、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不够。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受汉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巨大冲击,许多民俗文化即将消失。特别是年青一代,民族文化的烙印不深、传承的意识不强,还有的以逐利为目标,仅从商业价值角度研究开发民族民间文化,对优秀民族艺术随意嫁接“张冠李戴”,对一些民俗断章取义、“添枝加叶”,使一些民族民间艺术庸俗化而失去真实性和原创性。二是一些民族民间艺术后继乏人,抢救工作迫在眉睫。我县民族民间文化种类和表现形式繁多,加之土家族、苗族有民族语言而无民族文字,民族民间文化基本靠“师傅带徒弟”口头传承。有些高龄的民间艺人甚至是一种艺术形式的唯一传承人,往往出现“艺随人走,人亡艺亡”的状况,钟爱和献身民族民间艺术的年青人越来越少,后继乏人。三是文艺团体人才奇缺,经费匮乏,运转困难。我县的文艺团体担负着挖掘、整理、提升、弘扬民族民间文化,指导基层开展文化活动,培养文化骨干,打造精品展示民族文化的重任。从调查情况看,一些文艺团体存在功能不全、运转困难、待遇低难留人、适应市场经济能力差的问题,县里搞大型文艺活动或演出须到各部门和社会上借人助演,由财政象征性地发给生活补贴。其办公用房、排演场地、演出服装、道具购置,虽县政府作了努力仍十分困难。文艺团体运转困难,呈“留不住人、招不到人”的状况。四是基层文化力量薄弱,设施不配套,制约着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
3、对民族文化的研究工作滞后。目前,我县虽然成立了“民保中心”,但由于经费的不足和人员配备不够,专业从事民族民间文化表演、传授、研究的人员并不多,传播土家、苗族文化方面的专著也寥寥无几。土家、苗族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基本上是沿袭口传身授的古老方式,受过现代教育、能识谱教歌的歌师不多,随着时间推移,一些资深、颇有造诣的重要歌师相继谢世或逐步退出舞台,在技艺上能独树一帜,并享有威望的歌师越来越少,逐年递减,许多优秀的演唱技艺也将随歌师的故去而消失。
4、对民族文化的开发利用不够。近年来,我县文艺工作者创作了许多好的艺术作品。原生态大型土家风情歌舞《毕兹卡神韵》,《锦鸡出山》、《岩生左阿》、《山寨的早晨》等节目具有很强的震撼力和艺术魅力,并多次获奖和晋京演出。但没有走与市场相结合的路子,好的文化资源没有收到好的效益,因此,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工打磨,加大宣传和市场化运作,让《毕兹卡神韵》成为龙山民族文化一张烫金名片,成为我国文艺百花园中一朵瑰丽的奇葩。打造独具龙山特色的、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品牌,让它走出湘西、走出湖南、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三、加强民族文化与旅游有机结合,打造旅游品牌的对策建议
我县是文化旅游资源大县,特别是里耶古城、古井、古简及土家民族文化等弥足珍贵的高密度、高品位的垄断性文化资源,更能提升我县文化旅游品牌。充分利用这些宝贵的资源,通过不断努力提升土家民族文化品位、深度挖掘土家民族文化内涵、增强土家民族文化后劲、精心培育土家民族文化产业,从而增强我县边地异质文化的魅力,实现由文化旅游资源大县向文化旅游经济大县的转变。就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要走理性思考、因势利导、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路子。
1、提高保护与弘扬民族文化的认识。我县丰厚的民族文化是土家先民千百年生产、生活实践中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总和及结晶,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我县所具有的民族民间文化,以其鲜明的民族性、种类的多样性、艺术形式的通俗性、群众参与的广泛性,被喻为“文化宝库”。加快我县民族文化的发展,也就是加快我县摆脱贫困,加快发展步伐,共建小康社会。弘扬民族文化,也是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贡献。保护、弘扬民族文化需要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进一步关心、支持,要多为保护、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建诤言、献良策;文化艺术界也要在挖掘、培育、弘扬民族文化、打造艺术精品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2、制定民族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制定民族文化发展规划,把民族文化产业的开发利用由个人行为、集体行为变为政府行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我州民族民间艺术发展战略的研究,在文化旅游发展的大格局中,确立民族民间表演艺术的重要地位,对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行充分有效的开发利用。在制定景点建设规划时,对民族文化资源予以保护的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考虑文艺表演与景点的有机结合,整体联动,优势互补。从宏观管理需要出发,可以组建便于统一指挥、协调、组织的管理机构,避免出现文艺表演与旅游没有形成一体和合力,各打各的仗,力量不集中的现象。
3、加强民族文化服务于旅游的阵地建设。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族文化工作的物质基础,要建设和利用好适用于民族文化展演的各类表演场所。一是建设一批具有土家建筑民族特色与地方特色的演出场地,使观众一进入表演场所就能感受到浓郁的土家民族文化氛围。在建设资金运作中,要广开筹资渠道,采取政府投入、企业投资、招商引资等多元化办法来解决。二是认真落实和用好少数民族地区及西部大开发相关的优惠政策,把乡镇文体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是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投入、共同受益、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利用旅游观光景点中实宜于演出的场地,开展民族文化的相关表演。如利用全县各地的大小摆手堂演出摆手舞、毛古斯、船工号子等小型歌舞、民俗表演,在乌龙山大峡谷表演土家拦门礼、敬酒歌等。
4、加大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力度。加大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力度。一是要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对全县的优秀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全面的普查、挖掘,对那些因民间艺人年事已高濒临灭绝的艺术资源要重点抢救。要采用录音、摄像等现代技术手段,将我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全方位、立体的记录整理下来,建立民族文化艺术资料库,切实加强对文化资料的整理、建档和存储工作,以保障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二是适应时代要求,不断开拓思路,弘扬民族文化,面向社会、面向市场求发展。要在收集发掘的基础上,组织文艺、民俗方面的专家学者,整理出一批有利于进行产业开发的优秀传统艺术品种,有计划地分门别类投向不同景区的文艺表演,以此带动表演艺术产业全面发展。举办能形成知名品牌,具有高水准和鲜明特色的大型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给民族文化的展示和提高提供一个更高更宽的平台。三是扶持民族文化的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投入,支持积极参与评选“民间艺术大师”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之乡”申报工作,在县内的里耶、洗车河流域等地的中小学开展民族民间文化的教育。
5、加强民族文化的宣传营销工作。要把民族民间文艺表演的宣传、营销纳入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宣传营销之中,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作用,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扩大宣传促销覆盖面。要通过邀请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审查观看民族民间文艺表演等方式,达到既扩大了宣传面,又使我们的文艺表演内容与形式更加符合旅游演出市场需求的目的。
总之,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不断丰富文化旅游产品,展示我县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浓郁的民族文化,着力打造旅游品牌,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加速建设以里耶古城为龙头的五大景区,把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生态资源等多种资源整合起来,按照“举里耶旗,打文化牌,唱土家戏,游乌龙山”的发展模式,大力建设“历史文化游、土家风情游、山水生态游”等旅游精品系列,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将旅游业建设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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