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区道路服务功能和水平,按城市发展和规划要求,县政府决定实施龙山县朝阳路延伸工程建设,需对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七条及《湘西自治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保证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权益,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现将《龙山县朝阳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的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5月5日。
征求意见方式:对《龙山县朝阳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城东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提出,并登记有关信息便于反馈。被征收人是单位的,书面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
征求意见结果:县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予以公布。
联系地址:龙山县城东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原青蒿素厂办公楼三楼)
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0743-6225085
联系人:黄 春 13974374897 田礼增 15174360166
特此公告。
附件:龙山县朝阳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