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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1-07-11     稿件来源:     作者:

  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基层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党风廉政建设,乡镇是关键,村级是重点。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村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艰苦性和紧迫性,确保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目前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模糊不清。一些村支两委主要领导把廉政建设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致使责任制不落实,学习不到位,包括民主生活会在内的一些重要制度甚至流于形式。监督意识不强,村主干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比较淡薄,认为监督就是与领导过不去。监督渠道不畅,党组织的监督、党员群众的监督和党员之间的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机制。
  2、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少数村干部执行党的政策打折扣,没有把富民、惠民政策完全宣传到群众、落实到群众,没有让群众了解、理解政策,更没有使广大农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一些群众反映,对党的农村政策,包括新农村建设、扶贫项目、退耕还林各类惠农补贴的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众不知情、不了解。
  3、村务缺乏公平、公正、公开。极少数地方存在村务不公开、财务不公开、办事不公平、村干部做事优亲厚友,农民群众对村级财务、计划生育、宅基地分配、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分配、建设新农村项目的实施等问题的意见较大。
  4、廉洁自律意识较差。根据有关方面了解,村干部所犯错误90%都与金钱有关,以权谋私、贪污挪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套取上级资金。少数村干部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上级救助资金。二是公款私借、私储,私分非法所得。三是利用职权,骗取上级补助款。四是违规报销费用。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打白条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招待费、电话费等开支。五是少数村干部在争资金、跑项目的过程中贪污挪用,中饱私囊,群众反映强烈。
  5、“三资”管理措施乏力。农村普遍存在着资金、资产、资源底数不清,产权归属不明、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一些村干部在资源承包、发包,资产处置、资金管理中滥用职权,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财等突出问题。
  二、产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主要根源
  1、对责任制落实认识不足。少数村干部对党风廉政概念不清,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搞形式,是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事,村干部无职无权、与已无关,组织学习和开展活动少,村干部报酬低,吃点用点不算回事,对自己不能严格要求。
  2、监督管理渠道不畅。村里的大小事都是村干部说了算,各级给予的项目、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县财政安排村里的办公经费等村民不知晓,村级无监督小组,村里各类开支无人监管,自由放任。
  3、乡镇管理不到位。由于乡镇干部工作繁重,极少数乡镇责任心不强,制度不健全,造成管理不到位。
  4、村干部队伍不稳。少数村干部素质不高,为民服务意思不强,加上村干部待遇低,有的年龄偏大,村干部思想波动大,干一天是一天,无长远规划。
  三、贯彻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几点建议
  1、加强教育、营造氛围,增强村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定要结合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不断增强针对性,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用生动活泼、贴近实际的教育手段,努力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群众观念、法纪意识和廉洁奉献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阵地作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增强自身的防腐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宣传阵地和工具,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先进典型,对抓得不力,屡屡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2、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完善村级党员干部廉政约束机制。制度建设主要围绕规范事权、财权来制定和完善,着重完善和落实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四民主三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责任网络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责任制,尤其是村主干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带好班子全面负责。建立村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将扶贫、项目、民政、救灾、计生、土地等各项任务分解到人,明确村“两委”班子和“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形成村“两委”班子“一把手”负责,村“两委”干部履责,普通党员定责的工作格局。
  3、整合资源,加强监督,构建村级党员干部廉政防范机制。在党内监督方面,每个行政村党支部都配备1名纪检委员,建立3至5人的纪检小组。纪检小组成员由村纪检委员、驻村干部和村党员大会推荐党员组成,经乡镇党委批准,报县纪委备案。村纪检小组参与监督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村级财务和村级重大事项公开情况,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向乡镇纪委汇报。在党外监督方面,由县、乡、村三级分别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中聘请廉政监督员,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为载体,切实加强对乡、村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监督员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可以直接向县乡纪委汇报。从而有效构建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监督体系。
  4、深化改革、遇制腐败,加强村级党员干部廉政体制建设。深化改革就是要解决体制机制制度层面问题,最大限度的遇制制度性腐败和体制上腐败,紧紧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管和规范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限制,大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各项制度措施。规范财务、政务、党务和办事公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程项目实行重点监管,建立农村财务的民主管理和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制度,由乡镇统一建帐,财务公开应由村民管财小组审核把关,实行经办人,村主任、村支书和民主理财小组“四笔”会笔,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5、树立正风,服务百姓,建立村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机制。村主干及班子成员应加强自身修养、自觉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共产党人高风亮节,要有良好地道德形象和修养又能影响群众、带领群众同心同德干好工作,牢记党的宗旨,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在行使权力时,要清正、自律、大公无私,要以身作刚,言行一致,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坚决落实纠风建设责任制,努力构建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些。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争,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每年要为村民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科技文化建设,村级财源建设,带领广大百姓尽快走上致富之路。
  6、坚持考核,严格追究,加大村级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力度。在责任制考核中,要突出对乡、村领导班子抓农村党员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履职、廉洁自律等内容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责任落实差,群众满意率低,排名末位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进行调整。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要加大惩治力度,严肃党纪法规,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才能有效预防、实现标本兼治。在查力案件时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重点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如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案件、违反计划生育案件、行凶暴力、聚众赌博案件等,要坚持看不准不动手,看准了不松手,查不结不放手,惩治到位,发挥威慑作用。二是宽严相济,注重办案的综合效果,重点打击少数影响恶劣的腐败分子,对一般违纪人员着眼于教育、挽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

(责任编辑:唐荣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