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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发布时间:2018-05-02     稿件来源:县宣传部     作者:陈长雄 王英豪

    发挥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调机构的作用,必须聚焦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充分利用发扬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平台,立足基层民主政治实际,大胆探索,努力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把牢基层政协协商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人民政协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开展工作不靠强制约束力,而靠政治影响力,各种履职活动都以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形式进行,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提得准。在政协履职中必须体现协商的民主精神,坚持商量办事,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是协商民主精神的关键要义所在。要让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充分发表意见,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努力寻求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在政协履职中必须自觉运用民主的协商方法,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还是参政议政,都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原则,开展平等 、真诚、充分、有效的协商。

  拓展基层政协协商的渠道形式。有效开展基础政协协商民主的前提是建立通畅的信息传递渠道,充分掌握社情民意,让基层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共识。基层政协组织通过设立政协委员联络室、约谈室、工作室,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信息。要在继续开展好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不断加强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议政活动的基础上,探索“委员约见县长”、政协委员重要建议“直通车”等协商议政品牌,积极开展网络议政等形式。近年来,龙山县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建设,2014年4月县委出台了关于切实支持人民政协发挥职能作用的意见,县政协先后进行了10次人事协商,协商副科级以上干部60余人;开展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农村安全饮水等专题协商20余次,一些合理化建设被县委、县政府和职能部门采纳。

  加强基层政协协商的有效衔接。推进政协协商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要发挥党委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政协协商与同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针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实施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开展专题协商。针对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开展情况以及承办事关全局的重点、专项工作,开展基层政协与联系部门对口协商。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规范年度协商计划的制定实施,将年度协商计划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健全委员知情明政制度;规范党政领导参加基层政协协商活动;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要增强制度观念和规则意识,强化制度情况督促检查,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基层政协协商的制度体系。地方党委应制定和完善加强基层政治协商工作的意见,明确和细化基层政治协商的具体内容,将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决定、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问题等方面的事项纳入政治协商的范畴。要制定基层政协协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协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成果运用以及加强与党政工作衔接等,推动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更加广泛有序地开展。要着眼于构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科学规范的基层政协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规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相关意见,制定完善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健全提案办理协商、视察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