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公告
编号:龙不动产权公告2023-00050号
根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龙国用2010第791号
原烟草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原民安街道新建路84号
公告单位:龙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