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龙政办函〔2021〕18号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龙山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龙山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以及《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19〕1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州政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水平,根据《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2021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以对标上级最新要求、省内先进、群众期盼为标准,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升指标水平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力争今年我县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做到“三级三同”。再取消、下放、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持续压减备案、登记、年检等部门管理措施,做到“应接尽接、应简则简、应放则放、应放尽放”。持续推进里耶管理区、县工业集中区“简政放权”示范区建设,加大园区赋权力度,认真落实《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湘西自治州园区赋权实施方案》,及时出台县内园区赋权目录,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持续推进《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导则》落实,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身份证业务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结,实现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均能够在大厅办理,实现基层群众“办事不出村”。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和应用,配合完成州级平台数据整合,全面完成县级平台数据整合,破解数据互联互通难题。巩固拓展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继续推进窗口办、网上办、自助办、一次办、就近办、帮代办。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跨域通办”窗口,实现73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和应用,完成电子证照系统应用。巩固前两批“一件事一次办”成果,推进省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实落地。按要求推进公安服务平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电子监管全覆盖。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实现一个号码“12345”“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全面兑现各项惠企政策,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用好央行扶贫、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定向降准政策,为实体经济提供更低廉、更充足的资金支持,力争新增贷款余额突破25亿元。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降低工商用电价格的优惠政策,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冷链物流仓库等项目2个以上,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实行物流补贴,提升物流智慧化水平,切实降低物流成本。及时发布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配合完成全州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出台管理办法,推进中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优惠政策、“六稳”“六保”政策兑现窗口,编制含优惠政策、招商、融资、税务、审批服务等在内龙山县营商服务“一本通”,定期上门宣传。
(三)提高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严格执行企业开办 “一门进出、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套表单、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次送达”的要求,压缩环节至3个之内、办理材料份数6份以内、时间1个工作日以内。采用政府购买方式解决印章刻制、税务发票等环节产生费用,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零费用”。提高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便利度。大力推行企业注销线上办理,办理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
(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效率,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在各阶段资料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将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政府投资建设的线性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非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工业投资和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含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类)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实行区域评估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4个工作日内;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建立健全投资审批清单制度,推行并联审批。加大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力度,逐步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般工业项目实行承诺制拿地即开工。实现“多测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全覆盖。
(五)优化用电服务水平。取消低压用户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环节,大中型企业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4个,对小微企业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3个。业务受理、设计审查、竣工检验环节申请材料分别压减至5项、2项、2项。高低压平均接电时长分别压减至25个、3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行一证办电、网上办电、网上购电、网上报修。提升供电可靠性,城区、乡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小时、9小时、15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全面推广居民和小微企业低压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开展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整治行动。
(六)优化用水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县级用水窗口或综合窗口服务效率。用水接入报装环节压缩至3个,用水进窗口申请材料压缩至4件,进窗报装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因用户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计入报装时限。实现用水预约、安装、缴费以及相关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七)优化用气服务水平。具备燃气安装条件的居民用户报装时限不得超过9个工作日,工业、商业用户报装时限不得超过26个工作日。用气报装申请材料压缩至4件。建立完善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协调燃气企业对重点工业用气大户实行优惠。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八)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零跑腿”“零见面”和自助打证等服务。全面推广运用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申报系统,实现网上缴纳税费。建设和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登记场所自助查询服务。进一步在银行设立便民服务点,向企业、房地产中介等延伸不动产登记办理终端。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房产交易系统无缝对接,完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存量数据生成。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时间全部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办结。推动“交房即交证”,至少开展1个试点。开展与水电气网有线电视联动过户试点。
(九)提高纳税服务便利度。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强化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十)深化跨境贸易降费提速改革。配合湘西海关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配合湘西海关改革现行申报制度,实施“两步申报”,适应国际贸易特点和安全便利需要,企业无需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第一步凭提单概要申报即可提货,第二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整申报。配合湘西海关改革风险防控方式,实现“两轮驱动”,以随机抽查掌控风险防控覆盖面,以精准布控靶向锁定风险目标,构建随机抽查与精准布控协同分工、优势互补的风险统一防控机制。配合湘西海关改革监管作业方式,实行“两段准入”,将进口货物准予提离口岸监管作业场所视为口岸放行,以口岸放行为界,根据“是否允许货物入境”和“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分段实施“准许入境”“合格入市”监管。
(十一)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持续推进“应急贷”、“无还本续贷”等,做到应贷尽贷。召开2次大型政银企现场对接会议。组织开展“百名行长联千企深化年”活动。建立企业融资需求资源库,并进行动态管理。督促银行机构持续提升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改善市场融资环境。督促银行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督促银行机构严格执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减免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规范信贷融资收费的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督促各银行机构建立专门消保投诉管理部门,建立投诉举报交办与回访联动机制。
(十二)优化办理破产服务。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细化税务发票领用、个人社保问题等涉及部门具体责任。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和执行转破产相关制度,做到有案必立。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及时指定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管理。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需对相关办证事项进行配合;落实破产维稳属地原则;对处置难度较大的资产,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收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方式提高变现力度。缩短破产案件周期,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审理,在确保利害关系人程序和实体权利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对破产案件实施简易审理,提高办案效率,规范推进执行转破产程序。
(十三)提升执行合同效能。全面提升办案自动化水平,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交(退)费工作,积极推进文书电子送达、集约送达工作,网上调解、网上开庭、庭审直播等工作。建立2个速裁团队(民商事速裁团队、综合速裁团队),在立案阶段实行第一次繁简分流,简单案件指定由速裁团队办理,复杂案件由审判团队轮案办理。民商事速裁团队人均办案130件以上,办案周期在30天左右。速裁团队在速裁中发现属重大、疑难案件的,应在受理案件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并迅速移送审判庭办理,实行第二次繁简分流。除法定需要延长、扣除审限和中止审理外,全县民商事诉讼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应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严格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时落实诉讼费用的交纳、退还及减、免、缓审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95%。
(十四)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提高政府采购办事效率,对采购计划备案即到即办,非标方式批复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禁以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股权结构等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对待或设置不平等条款。按照法定时限简化优化采购流程,入场项目实行即来即办,容缺受理等绿色通道制度,不得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按州要求加快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实现政府集中采购招标方式90%电子交易。
(十五)完善招标投标机制。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抓好“应进必进”,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查处率100%。规范和优化招标投标过程及标后管理、异议处理、合同履约、投诉等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加大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加大品牌创建申报力度,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以知识产权日、专利周等活动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等宣传,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大侵权案件处理力度,监管发现、上级转办、投诉举报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处理率达100%。
(十七)规范市场监管。制定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结果公示率达100%。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标准开展归集、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规范“红黑名单”管理和联合奖惩机制,重点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偷税漏税、严重超载、安全生产、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黑名单”主体跨行业领域联合监管。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一年不超过1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可免检。
(十八)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透明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年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250人。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加快我县高技能人才培养,组团参加州级、省级竞赛。简化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流动手续。加大支持企业引进人才,落实人才政策。及时发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依法依规准确做好劳资纠纷调解仲裁,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十九)营造包容普惠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2.0攻坚任务,实现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1.3%。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完成新增国家(省、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研发平台州定任务,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增量州定任务、技术合同成交总额增速7%以上,提升R&D研究经费占GDP的比例1.3%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增长率不低于全州平均水平。全面完成年度省州民生实事卫生健康项目,切实提高卫生健康服务群众满意度。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92%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到35μg/m3以下;国家和省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保持森林覆盖率70.24%以上。完成州定智慧交通工作任务,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工作。提升通信网络质量,实现网络投诉量、掉线率双下降,覆盖率、VOLTE接通率双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要按照龙政办函〔2020〕141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指标长”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到岗到人。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县直牵头单位至少组织1次全县本行业系统专题学习研究评价指标活动。
(二)完善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合力推进我县营商环境监测体系正常运行。建立包含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主要领导和营商环境监测点监测员在内的政企沟通微信群。发挥各类热线作用,定期收集企业通过热线反映的问题。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置微信扫码投诉点。建立常态化问题交办、破解、答复机制,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
(三)持续开展工作评估评议。配合开展好全州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测评方式,每半年开展1次现场评议,扩大投票测评主体,确保规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代表全覆盖。在确保县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要素保障部门全部列入测评对象基础上,按照职能、服务对象实行分类测评,提高测评结果和部门职责契合度。
(四)严格考核问责。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智慧龙山建设年度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加强政策执行过程管理,实行一年一部署、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考核等“四个一”机制。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暗访调查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以及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问责追责,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交。
(五)强化舆论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及时梳理汇总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典型推介。
附件:龙山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
作要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