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于建立健全龙山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龙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于建立健全龙山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直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等文件精神,为在新形势下更好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形成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促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经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决定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成
龙山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文旅广电局、县编委、县文明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县教体局、县科工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老干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文联、县妇联、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组成。其中,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以上部门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由以上部门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由县文旅广电局牵头,县文旅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日常事务。
二、主要职责
(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公共文化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保障机制建设。
(三)统筹推进全县基层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四)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重大惠民工程和重大建设事项。
(五)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六)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监督评估机制。
三、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议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会议。每次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县文旅广电局与其他成员单位会商确定。
(二)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讨论、部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具体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成员单位同意后印发。遇重大问题,各成员应及时请示本部门主要领导同志。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在会前应主动研究有关工作,认真准备材料,按时参加会议,积极为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会议结束后,各成员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根据会议纪要精神,按照职能分工组织落实。
龙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龙山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龙山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
1.指导全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会精神和县委政府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2.指导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协调机制建设。
3.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文化强县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
县委组织部
积极组织、指导推进全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共建共享。
县文旅广电局
1.协调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相关工作。
2.制定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
3.制定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
4.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编委
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编制工作。
县文明办
1.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2.把公共文化服务纳入龙山县精神文明城市创建基本指标,并加以实施。
县发改局
1.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龙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2.统筹全县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管理局
负责县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县教体局
1.指导全县中小学生在中小学课外教育基地开展公共文化活动。
2.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农村中小学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共建共享。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全民健身活动;负责指导机关、企事业学校广泛开展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继续推进全县公共体育惠民项目。
4.推进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价开放,积极参与基层综合性文体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共建共享。
县科工局
1.推进全县文化与科技融合,推动科学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用。
2.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文化领域文化科技创新项目。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少数民族社会文化事业。
县民政局
1.指导全县文化领域社会组织建设。
2.指导和推进全县基层文化建设。
县财政局
研究建立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和服务的财政保障机制。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指导制定和完善全县公共文化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
县老干局
指导全县老年文化建设,推进针对老年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
县乡村振兴局
1.将全县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整体规划。特别是推进全县重点村、经济薄弱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经济薄弱乡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协助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县安监局
1.协助完善龙山县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2.联合组织制定龙山县公共文化管理、服务质量、服务保障和服务评价标准。
3.参与建立龙山县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满意度评价标准和制度建设。
县总工会
1.积极推进全县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文化建设。
2.参与制定推进全县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3.指导、推进县工人文化宫免费开放工作。
团县委
1.协调推进全县青少年文化志愿服务。
2.参与推进全县未成年人文化建设,协调推动面向未成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
县文联
负责充分发挥各文艺协会作用,加强对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和活动开展的指导活动。
县妇联
1.推进家庭文化建设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
2.指导全县各级各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免费开放。
3.统筹指导妇女儿童文化权益保障工作。
县残联
1.统筹指导全县残疾人文化权益保障工作。
2.支持全县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3.参与全县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定。
县融媒体中心
负责对龙山县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