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县参加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的 通知

关于印发《龙山县参加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的 通知

来源: 作者: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10-20 16:24:25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龙山县参加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山县参加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举办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通知》(湘民宗通〔2021〕62号)精神,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22年10月26日-31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举行。为做好全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的总体要求,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我县民族体育和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二、参赛项目

(一)竞赛和表演项目。高脚、秋千、板鞋竞速、射弩、陀螺、蹴球、押加、毽球、民族健身操等9个竞赛项目和竞技、技巧、综合等3类表演项目。我县将组队参加6个竞赛项目和1个表演项目。

(二)代表队人数。7队82人(每队配1名领队、1名教练员),其中高脚马队10人、秋千队6人、蹴球队6人、板鞋竞速队14人、毽球队14人、民族健身操队11人、表演项目21人。

三、组织机构

成立龙山县参加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周胜益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贾高顺、尚晓琴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文远、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徐克文、县教体局局长彭殿臣、 县财政局局长李良才、县民宗局局长向怡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由县民宗局局长向怡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相关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县政府办负责本届省民族运动会总协调工作。县民宗局负责本届省民族运动会组织筹备、联络协调等工作。县教体局负责本届省民族运动会所有参赛项目的组队训练及参赛工作,负责购置竞赛器材,组织方队参加开闭幕式,派专人对所有比赛任务实行全程带队指导,安排队医、安全员等后勤保障人员,确保所有参赛人员的安全。县财政局负责筹划落实参加省民族运动会所需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其他有关单位负责积极支持本单位有参赛任务的人员按时参加训练和比赛,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四、经费开支及奖励标准

(一)经费开支标准。参赛人员相关开支由县财政据实保障到位,并严格按照县内出差报销制度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奖励标准。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体育运动会奖励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7〕20号),对获得金、银、铜牌的分别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参加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我县民族体育特色和运动水平的展示,是进一步推动我县民族体育运动发展、培育民族传统体育后备队伍的重要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体现,各有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做好筹备及参赛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龙山县参加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参赛项目筹备、参赛人员训练和参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参赛工作圆满完成。

(三)深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提前谋划安排,将工作分配到人到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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