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贯彻落实《意见》三年工作情况报告

龙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贯彻落实《意见》三年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4 12:24:51 字体大小:

龙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意见》三年工作情况报告

我县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保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三年来我县未发生源发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年来,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案件查办数逐年提升、抽检任务量和抽检种类更多。共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57次;查办食品案件94件,罚没款106.6万元;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3916批次,抽检量达到了4批次/千人的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压实党政同责,强化评议考核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分别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情况。食品安全工作分管副县长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就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中共龙山县委办公室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办〔2021〕16号)和《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山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龙政办函〔2021〕127号)文件,推动压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县委、县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每年经县委常委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由县食安委下发《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治理体系,防范化解风险

建立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每个社区、村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至少1名。县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落实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目标任务,完善问题导向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机制和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害物质等监测,依法公开抽检信息,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三)开展攻坚行动,强化执法办案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食品生产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护苗”、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护老”、“优质粮油工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三小”食品整治、“双安双创”等攻坚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原则,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刑衔接,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红线。

(四)推进科普宣传,加强社会共治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等宣传活动,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和健康知识普及,健全投诉举报体系,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反馈食品安全问题,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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