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执函复字〔2025〕第20号 关于龙山县第十八届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向喜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湘鄂路南段人行道乱停乱摆整治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认真办理该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整理力度。县城管执法局扎实开展城区主次干道的集中整治,全力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问题;取缔占道经营、占道加工作业、占道洗车、占道补胎、摩托车维修、等违章违规行为,目前,拆除遮阳伞棚、伞共6处,处罚出店经营15处。
二是加强管理力度。县城管执法局根据部门职能,安排了执法人员专人、专车、专管、分路段的方式对城区环境秩序进行管理,对您提出的湘鄂路南段问题突出的路段采取10—15天开展一次小整治,对整治过后的区域进行常态化管理,要求主次干道一律不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三是部门协同管理。县交警部门对于该路段上学高峰期交通拥堵的问题,大队已组建3个城区交通秩序小队,在高峰期与“护学岗”协调指挥疏导交通,同时交通指挥中心全天候进行视频巡查,发现城区道路拥堵,第一时间安排警力赶到现场疏堵保畅。对于人行道僵尸车停放的问题,县城管部门配合县交警部门积极处理。
城市是全县人民的城市,其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需要城市管理部门更多的艰辛来实现,更需要的是社会各界、各部门、各单位、广大市民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共同关心、爱护和遵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城管工作。
附:龙山县人大建议办复情况意见征询表
签发领导:田卫国
承办人员:丁金平
联系电话:6222210
单位盖章: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