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龙山县公安局现有民警310人,退休人员73人,聘请人员305人。
2、机构设置:内设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委与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交巡警大队、重管大队、15个派出所,共计31个室队所。共有小汽车52辆,警用摩托车20台。
3、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及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的处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指导、监察消防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开展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看守所的工作;受理行政案件复议和应诉,负责劳动教养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安全警卫工作;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重点工作计划:(1)深入开展盗抢案件大侦破。以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2)深入开展治安问题大整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牵头部门,明确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当前反映突出的卖淫嫖娼、电游、麻将馆、娱乐场所赌博、吸贩毒问题。重点整治农贸市场、车站扒窃等问题及学校、企业、重点工程周边治安环境。(3)深入开展安全防控大构建。坚持“多破案不如少发案”,当前,重点加强城区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确保街面“两抢一盗”案件大幅下降,增强群众安全感。(4)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大夯实。以推行网格化管理为契机,强力推进以社区警务为主的基层基础工作。(5)深入开展监控系统大建设。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社会管理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联通”,为公安现实斗争服务。(6)深入开展竭诚为民大服务。重点是加强窗口单位的服务,缩减审批时限,严禁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特别是对困难群众开展送证服务,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7)深入开展警务工作大回访。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查摆民警在理想信念、执法为民、廉洁自律和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警风。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我局2017年初财政批复部门预算为5945.28万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8559.76万元,其他收入263.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29.17万元;2017年实际决算支出8909.2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4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8.88万元、专项支出1410.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民警及辅警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我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主要用于抚恤金、医疗费、救济费及看守人员伙食补助(生活补助)等;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的实战工作开支。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度,我局基本支出7498.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47.79万元,一般商品与服务支出152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01.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8.59万元。用于维持全局机关及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公安日常行政运行经费开支。“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6我局“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64.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购置费289.06万元。2017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359.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购置费284.59万元。我局严格执行接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严格控制赔餐人数,禁止用公款相互吃请、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度和公务用车油卡加油制度“三公”经费比上年节余4.47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度"三公”经费开支呈现了稳步下降的趋势。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专项资金到位1410.40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专项业务资金,该笔资金已由财政拨付到位。目前按资金管理的要求,全部执行到位。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907.4万元。按照省厅有关规定,2017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于2017年12月前全部执行完毕。主要用于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支出,截止12月10日,全县共立刑事案件824起,破案498起,破案率60.4%,破案率排名全州第二;破案现行案件448起,破案率54.4%,破案率排名全州第二;四类(诈骗、盗窃、抢劫、抢夺)案件立案608起,破案307起,破案率50.5%。现行命案发7起破7起。追逃工作:截止12月10日,到案数50人,其中命案到案3人,下降率70.42%,下降率排名全州第二。治安整治方面:共受理行政案件1258起,查处1175起,行政拘留1117人;食药环类案件立案12起,起诉8人。“两实”管理方面:旅馆业、网吧录入率均达到95%以上;打击黄赌毒方面:涉黄刑拘5人,行政拘留83人;涉赌刑拘12人,行政拘留238人;涉毒刑拘69人,行政拘留459人,强戒176人,先后成功办理了“7.01”部督毒品目标案件、对“2017-570”公安部督办生产制毒物品目标案件展开阶段性收网;消防治理方面:共检查单位1825家,发现火灾隐患4652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429份,处罚33起,“三停”18家;缉枪治爆方面:涉枪刑拘19人,逮捕10人; “三实”维护方面:采录总量98.09万条,其中实有人口信息58.45万条、实有房屋信息25.54万条、出租房屋信息1.08万条、实有单位信息1.04万条、从业人员9.2686万条;通过“三实”工作抓获网上逃犯9名,为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和网格化日常管理服务提供了大量有效数据支持。今年,我县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三实”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县。四是突出抓好监所管理。根据公安部“压事故、降死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我局狠抓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实现了监所管理“零死亡、零事故、零逃脱、零违纪”。共羁押715人、收拘1117人。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1、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2、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流、挤占、挪用的情况;3、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三、县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2017年县财政及上级部门年中追加我局专项经费964.73万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2017年全年绩效考核奖励经费;2、“一村一辅警”经费;3、全局人员公车改革补贴;4、2017年全局民警加班补助、及绩效考核奖励金;5、基层派出所维修及工作经费;6、用于弥补各项专项、专案工作及经费不足的追加经费(信访维稳经费、维修(护)经费、困难救助经费、两违整治及奖励经费、“三实”工作经费等)。
以上追加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用于维持全局机关及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转,维持了机关队伍稳定及本系统工作健康发展;2、弥补了我局办案经费的不足,我局利用这部分资金,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社会治安实际,坚持严打方针,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在全县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打击盗骗毒、全力保民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压事故、保平安”等专项行动,加强对社会面的防范控制力度,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度,我局整体支出8909.28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410.40万元,除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外,资金大部分投向办案一线,并按照“不抓打击会误事,不抓基础会惹事,不抓法治会坏事,不抓队伍会出事”的治安治警新方略,坚持打击开路、防范为本,先后部署开展了严打整治百日会战、禁毒会战、扫黄禁赌除毒、打击侵财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群众安全感全面攀升,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89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主要绩效如下:
1、利用有限的经费,取得最大的战果,呈现经费支出的经济性和效率性。2017年度,我局本着“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将各项经费的使用向办案一线倾斜,并将大批精干警力下沉到基层,充实办案队伍,全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度,我局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042人,其中,刑事拘留437,行政拘留1429人,强制隔离戒毒176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整体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的情况下,获得了比往年更大的战果,凸显整体经费支出的经济性和效率性。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全面提升,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2、使用专项资金,成功破获了一大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产生了很大的社会效益。2017年度,我局利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禁毒专项经费破获了“1.24”王丽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9.4”熊士卫故意杀人案,“10.9”麦酷KTV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破获“姚常凤、彭光忠、张德山、田必祥、黄光松”等命案积案,“7.01”、“8.20”、“9.28”特大制毒案件,吉星房地产、烟厂棚户区改造、亿利广场拖欠农民工工资、民生天然气公司等维稳专案,这些大要案的侦破,在社会效益上,有力的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打击了各类犯罪行为,改善了民众生活治安环境。在可持续影响上,很好的完成了既定任务,持续保证了社会稳定。本年度社会治安总体良好,综合治理有效,环境改善,群众满意度全面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安办案经费保障不足,经费使用捉襟见肘。近年来,公安办案开支急剧增加,2017年我局较上年的业务办案经费增幅较大。究其原因:一是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办案证据要求更高,办案时间跨度更大,使办案成本开支增加很大;二是随着犯罪嫌疑人流动性的增加,尤其是公安部、省、市督办的大、要案,跨境、跨省的案件,需要要到外省取证或抓捕犯罪嫌疑人,由于差旅费、特情费、信息费等开支的提标、以及物价上升等各种原因,导致办案开支快速增加;三是对办案现场勘查要求的提高、物证保全要求的提高,对犯罪嫌疑人信息的采集、对犯罪嫌疑人身体检查费用等等办案开支增长较快。而从2010年开始,转移支付等专项资金没有增量,导致办案经费保障水平相对下降。我局只有通过压缩其他经费开支,增加办案经费。这与我省发达地区的其他市、州兄弟单位的经费保障仍有较大差距。
2、装备落后,装备经费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公安工作需要。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信息化社会办案必须依靠科技手段,但因历史和财力等原因,我局机关装备较为落后,制约了工作可持续发展,必需加大建设。而目前,我局公安技术力量大部分集中在局机关,装备和技术手段的配备直接影响到全县公安工作,局大部分设备、系统的建设是全县公安机关共享的项目,这些项目投入大,没有专门资金来源,经费十分紧张。且专项经费中装备经费所占比重小,保障不足,无法在短期内投入较多的经费改善科技装备,故难以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建议在专项经费的拨款上,能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及周边县市形势,逐年有所上升,可适当缓解我局经费压力,使我局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稳定,为创建“平安龙山”服务。
龙山县公安局
2018年3月5日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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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雪梅 |
联络电话 |
18229541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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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283 |
实有人数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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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3、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及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和骚乱的处理;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5、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6、承办县委。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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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深入开展盗抢案件大侦破; 任务2:深入开展治安问题大整治;任务3:深入开展安全防控大构建; 任务4: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大夯实;任务5:深入开展监控系统大建设;任务6:深入开展竭诚为民大服务;任务7:深入开展警务工作大回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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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1、利用有限的经费,取得最大的战果,呈现经费支出的经济性和效率性;2、使用专项资金,成功破获了一大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产生了很大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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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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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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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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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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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及二级机构汇总 |
8823.16 |
829.17 |
7707.51 |
85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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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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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单位 |
8823.16 |
829.17 |
7707.51 |
85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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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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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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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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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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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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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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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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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及二级机构汇总 |
8909.28 |
7498.88 |
5349.41 |
2149.47 |
1410.40 |
74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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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单位 |
8909.28 |
7498.88 |
5349.41 |
2149.47 |
1410.40 |
74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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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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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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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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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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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及二级机构汇总 |
377.93 |
75.20 |
252.59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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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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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单位 |
377.93 |
75.20 |
252.59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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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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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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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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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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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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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及二级机构汇总 |
3017.01 |
30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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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单位 |
3017.01 |
30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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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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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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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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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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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确保人员正常工资水平;目标2:确保单位正常工作运转;目标3:确保专项工作持续正常运转,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
目标1:完成人员支出5349.41万元;目标2:完成公用支出2149.47万元;目标3:完成专项支出1410.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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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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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
质量指标 |
人员支出 |
5349.41万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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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
2149.47万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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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支出 |
1410.40万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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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人员支出 |
5349.41万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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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
2149.47万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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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支出 |
1410.40万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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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人员支出 |
1-12月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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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
1-12月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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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支出 |
1-12月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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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人员支出 |
5349.41万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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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
2149.47万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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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支出 |
1410.40万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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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人员支出 |
维持人员正常工资水平 |
全年人员支出5349.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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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
保持机关日常办公和正常运转 |
全年公用支出2149.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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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支出 |
维持专项工作正常运转 |
全年专项支出1410.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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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人员支出 |
解决了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 |
全年人员支出5349.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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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
保持机关日常办公和正常运转 |
全年公用支出2149.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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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支出 |
维持专项工作正常运转 |
全年专项支出1410.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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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人员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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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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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支出 |
较好的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
全年专项支出1410.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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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以县考核办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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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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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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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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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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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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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 |
局 长 |
龙山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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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骏 |
主任 |
龙山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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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雪梅 |
会计 |
龙山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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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政 |
会计 |
龙山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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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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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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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彭雪梅 联系电话:1822954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