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县人大108号《关于规范宠物管理的建议》的回复

县人大108号《关于规范宠物管理的建议》的回复

来源:龙山县公安局 作者:龙山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09:33:53 字体大小:

县城管局

向光东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宠物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1、龙山县公安局按照宠物犬类管养相关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将宠物犬类管养工作纳入重要日常工作,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2、公安机关把宠物犬类管养工作纳入日常巡逻范围,组织民辅警开展巡逻防控时发现散养乱放犬只行为及时制止并处理,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防止发生犬只伤人事件,共出动警力150余人次,开展巡逻30余次。

3、发挥群众作用,对小区公共场所加大犬类管理宣传,让群众自觉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发动强大的宣传攻势。把通告散发到楼群院落和养犬户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让自觉遵章养犬的群众愈来愈多,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养犬人的自律性为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媒体进行养犬管理的宣传,结合派出所“百万警进千万家”开展上门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向辖区居民宣传规范养犬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群众依法、文明养犬的意识,做到犬只外出必须使用束犬链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进入的规定,禁止带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目前共走访群众3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签发领导:陈支烈

承办人员:彭顺友  

联系电话:626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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