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龙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2 08:35:33 字体大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龙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龙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更新调整。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在本级行政机构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派出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2)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级行政机关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级行政机关各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咨询、投诉、建议等警民互动渠道。各类公安机关公告、重大警务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级行政机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领导分工、本级行政机关招考录用信息、以及本级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主要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xls.gov.cn/)上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除主动公开的本级机构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龙山县公安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龙山县公安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 龙山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令时) 

办公地址: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888号 

  联系电话:0743--6261372 

  邮政编码:416800 

  (二) 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申请要件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补充相关信息后重新提出申请。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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