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龙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2 08:53:56 字体大小:

2022年度龙山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山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指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龙山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山、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省、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自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资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执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县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配合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合作与交流。

(十四)根据县委授权,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内设科室19个包括:办公室、法规股、人事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一股、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二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管理股、矿产资源保护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监察股、自然资源执法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58人,实有人数23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龙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龙山县自然资源局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3,727.4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776.21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在中央节减开支,扼紧腰带过紧日子的精神下,压减一般开支,重点保证地质灾害防治、确权登记、空间总体规划等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33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8.19万元,占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75万元,占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72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0.61万元,占19.09%;项目支出11,106.8万元,占80.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75.2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907.61万元,下降54.89%。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非刚性支出,重点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空间总体规划、确权登记等刚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23.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06%。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05.96万元,增长61.42%。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防治、空间总体规划、确权登记、生态修复等项目刚性支出加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23.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46万元,占4.64%;卫生健康支出130.26万元,占2.06%;节能环保支出288.15万元,占4.56%;城乡社区支出587.08万元,占9.28%;农林水支出800.6万元,占12.6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26.39万元,占47.87%;住房保障支出454.8万元,占7.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8.49万元,占11.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3.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2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05%,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八面山古生物科考探测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9.51万元,支出决算为25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残保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81万元,支出决算为1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人员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0.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医保。。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人员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废治理、生态修复等上级专项预算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废治理、生态修复等上级专项预算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下水污染防治、退矿山关闭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等。。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7.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关闭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3.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土整、地灾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土整、地灾项目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5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土整、关闭矿山退备用金及价款、村庄规划等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02.7万元,支出决算为20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地浪费,压缩开支。。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48.51万元,支出决算为23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开支。。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土整、村庄规划、确权登记、地灾等上级专项项目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土整、村庄规划、确权登记、地灾等上级专项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土整、村庄整治、确权登记、等上级专项项目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94.63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调入人员增加从而增加。。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8.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为上级专项预算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6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0.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8.53万元,下降71.7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而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32万元,下降10.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6万元,占23.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5万元,占7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8个、来宾245人次,主要是上级指导、外地单位来访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有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油料、维修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47.02万元;支出675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万元,项目支出6747.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51.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储备支出根据需求而进行追加调整。。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龙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2.31万元,下降20.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节约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1.98万元,用于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全系统大会等,人数483人,会议内容为乡镇地质灾害测群防员如何进行地灾防治及地灾防治中应注意问题,全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4.18万元,用于开展在岗人员继续教育,人数170人,培训内容为在编在岗人员共公科目及专业科目。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龙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货物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货物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货物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工程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工程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4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工具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6332.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394.47万元,本年支出13727.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323.23万元,本年支出6323.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747.02万元,本年收入4.96万元,本年支出6751.98万元。在有限的资金情况下,本部门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刚性需求支出上面,基本上达到了预算目标管理要求。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冲击、汛情旱情影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统筹抓好要素保障和资源保护,自然资源各项事业有序推进。不动产“跨省通办”被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工作被省自然资源厅评为成绩突出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财产登记指标评价考核排名全州第一,全省排名位列第一梯队。河长制、路长制、生态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教育督导、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获评优秀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地质灾害防治、“两违”整治、新闻宣传等工作中,共11人次被省厅、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一)坚持党建统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突出领导带头、榜样引领,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后组织“党组第一课”、“学习7.26讲话重要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学习交流、“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等活动,强化学习成效,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党员教育。加强支部队伍建设,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党员素质,2022年全局培养发展新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5名,党员队伍焕发新活力。积极对接县委宣讲团,邀请专家组成员在我局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县委宣讲团报告会;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党员干部主题培训”、乡村振兴“金秋五课”集中学习培训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学出坚定信仰、悟出绝对忠诚、办出群众满意、干出使命担当。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贯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党委会,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不正之风、官僚主义,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围绕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酒驾问题专项教育整顿和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等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人人过筛子、人人做承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完善“不能腐”的制度约束,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形成风清气正的系统氛围。
(二)坚持规划先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国土空间格局”重要指示精神,高位推进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一是扎实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及“三区三线”划定工作。2022年,共完成223个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稿编制完成;龙山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州级评定;完成省级工业集中区发展方向区的划定工作;“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全面完成,为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及工业园调区控区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综合管理水平。全县21个乡镇(街道)“3+N”主体功能区细化工作全面完成;推动出台《进一步加强乡(镇)规划管理的通知》(修订稿)、《龙山县城乡居民建房管理办法》(龙政发〔2019〕45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县域内全面实行带图审批,严格落实规划核实“三到场”制度,为我县“两违”整治清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022年,私建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56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63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207份、规划核实109份;公建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4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1份、规划验收核实26份、出具规划设计条件38份。
(三)坚持服务发展,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一是强化用地保障。全年完成土地报批267.5415亩,其中包含农转用项目5个,土地征收项目7个。完成土地征收365.1亩,龙山新一中、朝阳东路延伸、教育布局项目、G353、县中医院搬迁项目、教体中心二安置区项目、中农雨农产品云仓城等多个重点项目征拆工作基本完成。全年新增储备土地268.4亩,控制储备土地372.07亩,供应土地6103.96亩,其中划拨供地4979.45亩,出让供地1124.51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约拾亿陆千万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围绕桑龙高速等重点项目,开展临时用地审批和上报,有序开展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工作,保障龙山县齐鑫汽车回收拆解标准化生产线项目、龙山县乡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落地。二是推进“五好”园区建设。“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制定完成,全年整改园区低效用地66.56亩,整改园区批而未供土地48.41亩,年度整改率达100%。三是完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2022年,我们完成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和发布工作,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合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最大程度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用和社会效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一是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2022年,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完成年度耕地保护底线目标48.545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3,5069亩;落实“两个平衡”,完成年度恢复耕地任务2000亩、新增耕地选址2500亩;完成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三期任务,新增耕地1000亩,可实现财政收入3亿元。二是坚决遏制“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和耕地保护“一张图”编制完成,已上报审核。完成撂荒整改项目7个,并通过了省级复核,部级备案,实现了指标库耕地数量指标和粮食产能指标两项指标由负转正。四个历史遗留及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复垦项目已实施完成50%。三是全面推行田长制。推动出台了《龙山县委 龙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发〔2022〕4号)文件,设立县、乡、村、组四级田长,将田长制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绩效评估、领导干部考核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等列入主要考核指标。7月22日,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订了《龙山县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党政同责、刚性考核、终身追责、一票否决”。21个乡镇(街道)相应出台了《田长制实施方案》,并上报了乡、村、组各级田长信息,完成了村级以下网格田长的划分,打通田长制“最后一公里”。四是切实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26家剩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销号工作;“三废”综合治理面积达到21.955公顷,投入生态修复资金1317.3万元;完成11.46公顷(7个图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及销号工作;34家关闭退出的矿山企业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完成,并已启动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乌龙山富硒土地认定工作;2家省定绿色矿山建设任务顺利达标;全县煤矿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施工进度已完成80%。
(五)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执法监管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卫片执法及违法违规行为巡查整治工作。围绕历年耕地保护督察、土地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开展土地、矿产日常动态巡查400余次;整改历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10项;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50余件;向公安机关移交越界采矿案件11宗,收缴罚没款400余万;完成土地复垦面积16.42亩。二是扎实推进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出台《龙山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累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8699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1,4380栋,排查完成率100%。依法组织开展拆违行动13次,拆除违法建筑1,0708.7平方米,其中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17栋、采取管理措施居民自建房293栋、采取工程措施居民自建房69栋、拆除违规改扩建居民自建房13栋、整治验收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房屋285栋。
(六)坚持民生为本,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一是全面推行“多测合一”改革。建立“多测合一”成果共享机制,强化测绘技术标准统一,推进“多测合一”项目信息化管理,确保四个阶段的“多测合一”业务办理全覆盖,截至2022年底,平台累计录入工改项目120件,其中已办结项目57件,在办项目63件,工改事项办理率达100%,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工作执行统一技术标准、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目标,避免重复测绘,为“交房即交证”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严格落实“1个工作日”办结、二手房买卖立等可取制度;开展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与来凤县实现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开通在线缴费和扫码缴费功能;大力推广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开发上线掌上办事大厅,全面启用电子证照,持续提供免费邮寄服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实时办和不见面审批;完善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受理、纳税、登记“一站式”办结。全年共办理各类登记业务2,5229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1,451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0713份,抵押登记累计债权数额达172亿元。全县集中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第一期36个项目处置化解工作基本完成,累计追缴土地价款447.65万元;第二期新增25个项目,已化解16个,化解率64%,完成年度化解任务;1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化解办证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确权登记和农房一体登记。全年累计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案件7宗;完成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数据入库10,1017宗,完成进度102.28%,完成不动产登簿9,3024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9876本。
(七)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切实做到地质灾害防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紧紧围绕“实施五项工程,完成百千万任务,实现两个下降”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目标,扎实开展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灾害治理、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2022年,对全县35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901户切坡建房户进行巡排查;开展50余次应急调查,出具调查报告50份;开展专题宣传活动4次,发放地质灾害宣传手册10000余份、地灾防治知识读本500本、湘湘历险记图画故事读本40本,组织召开了5次地质灾害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和视频培训会议,培训人次达2589人;以村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1次,参演人员2300余人。投入522万元完成51个地质灾害点避险搬迁工作,搬迁避让87户涉及349人,争取到搬迁避让项目资金66万元;3个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13处中小型应急处置项目实施完成。二是加强构建地质灾害防范网络全覆盖。制定印发《龙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龙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龙山县汛期值班值守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县、乡、村及监测人的四级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建立专职群测群防队伍,监测人员达269名;安装普适化监测设备54余套;累计发放群测群防补助38余万元;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成立由20余人组成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必要装备,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成功组织红岩溪镇头车村村民避险转移,省厅作为先进典型在湖南经视台进行宣传推荐。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部门管理职能较宽,责任重大,预算难以面面具到,临时工作较多,预算难度大,为了完成临时工作的绩效目标,有临时追加预算的情况发生;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也难以做到全面。资产,特别是自然资产,类别较多,范围较广,难以全面执行管理到位。政府采购方面,由于对政策信息把握得不够精准,有疏漏的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学政策,尽量做到完善,严格按政策要求全面做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决算公开表.xls
2022年决算公开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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