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龙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6 09:22:03 字体大小:



  

龙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2021-2025

  


  


  

  

  

  

  

(征求意见稿)

  


  


  


  


  

年十二月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高战略定位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是“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大战略机遇。

  

龙山县以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立足龙山优越的自然生态基底,把握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绿色发展,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龙山。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事关全县环境保护事业的全局,影响长远,是环保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2035年阶段目标中明确要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宏伟目标及精神和湖南省省委、湘西州委和龙山县委工作部署,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攻坚期。编制和实施好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建设生态宜居的龙山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十四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机遇和挑战并存,全县环保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乘势而上,顺势而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编制“十四五”环保规划,使环保规划能够纳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决策,真正发挥规划引领方向、整合资源、找出路径的作用,用高标准的规划引领全县环保工作再创辉煌。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转型,面临难得的机遇和挑战。

  

机遇体现在:第一,经济增速换档,环境压力进入调整期。第二,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实施,污染物新增量涨幅进入收窄期。第三,生态立县绘就绿水青山画卷,排放强度进入回落期。

  

挑战体现在:第一,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污染治理任务繁重、压力空前。第二,布局性污染点状转移、面上扩张。第三,承接产业转移尴尬、环境成本支出较高、进退两难。就我县而言,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也是全县实施精准扶贫建设生态宜居的新龙山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方面,“绿水青山”是人类创造“金山银山”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另一方面,“绿水青山”也可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直接转化为“金山银山”,同时也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首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让生态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其次,纠偏‘把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生态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不仅仅是资源,也不仅仅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更是潜力和可持续力;第三,扭转政绩观,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认为有财政支撑后才能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实际上生态环境问题一旦出现,可能是永远都不能实现逆转。

  

环境保护规划是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托,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统筹谋划我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制定全面污染防治攻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根据《湘西自治州“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对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区位特点、资源开发利用的情况等进行分析,找出现有的和潜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其它有关规划,预测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以及相应的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确定规划目标和规划重点。

  

《龙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2021-2015)》由湖南春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龙山县委、龙山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县级相关部门、乡镇的大力支持,并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在此,对所有指导和帮助本规划编制的领导、专家和有关人员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龙山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组

  

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1

  

第一节 区域概况 1

  

第二节 编制依据 6

  

第三节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11

  

第四节 “十三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24

  

第二章 发展环境 27

  

第一节 “十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27

  

第二节 “十五”期间面临的严峻挑战 29

  

第三章 总体思路 32

  

第一节 指导思想 32

  

第二节 基本原则 33

  

第三节 发展目标 35

  

第四节 规划范围 36

  

第五节 规划期限 36

  

第四章 主要任务 37

  

第一节 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37

  

第二节 精准施策,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44

  

第三节 建设美丽乡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67

  

第四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70

  

第五节 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加大风险管控力度 74

  

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76

  

第七节 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监察体系 91

  

第五章 重点工程 93

  

第一节 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93

  

第二节 重点工程实施与执行计划 93

  

第三节 生态领域重大项目实施原则 94

  

第六章 保障措施 95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95

  

第二节 强化规划引领 96

  

第三节 完善支持政策 97

  

第四节 检查质量核心 97

  

第五节 开展评估考核 97

  

附表 98

  

附表1:龙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98

  

附表2:龙山县环境管控单元划分表 99

  

附表3:“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实施与执行计划 99

  

  


  

  1.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自然环境概况

  

1、地理位置

  

龙山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处武陵山脉腹地;西与重庆市酉阳县秀山县,北与湖北省来凤县、宣恩县接壤,东与省内桑植县、永顺县毗邻,南与保靖县隔酉水河相望。是鄂、湘、渝、贵四省市重点发展区域(武汉都市圈,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成渝经济区,贵阳城市经济圈4个重点发展区域)的地理中心。

  

2、地形、地貌与地质

  

县境地处云贵高原北东侧与鄂西山地西南端结合部,武陵山脉由北东和南西斜贯全境,地势北高南低,属中国由西向东逐步降低的第二阶梯东缘。县境属强侵(溶)蚀山区,境内群山起伏,山峦重叠,溪谷交错,坡陡谷深,山体破碎,耕地分散。海拔10001200米的山头有192座,1200米以上的山头有353座。

  

县境石灰岩(包括白云岩)分布很广,面积1616.94平方千米,占龙山县总面积52.1%。因长期经受侵蚀和溶蚀,形成大小不等的溶蚀剥夷面和洼地,以及许多溶洞、漏斗、落水洞、石芽、暗河等地貌。

  

县境地质构造复杂,由不同的地质时代的沉积岩组成。出露地表,由老到新有古生代的寒武系、奥陶系、泥盆系、二叠系,中生代的三叠系、白垩系和新生代的第三系、第四系。因此,成土母质多,有石灰岩、板页岩、砂岩、白云岩、紫色砂页岩、第四纪红土及河流冲积物等7种。

  

3、土壤类型

  

境内土壤共9个土类、19个亚类、67个土属、155个土种、33个变种。土壤的48.9%由板页岩、河流冲积物(括古河流和近代河流冲积物)、紫色砂页岩等富含矿物质营养元素的母质风化发育而来,加之县域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加上小区域气候的特殊温湿效应,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雨热同季,植被生长旺盛,有利于有机物质的积累,即使是石灰岩母质风化的土壤,历史上曾植被茂密。因此,县域自然土壤原生质量较高,带来耕作土壤也趋同样趋势。

  

4、气候

  

县境属亚热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区。全年四季分明。夏半年受夏季风影响,降水较丰沛,气候温暖湿润。冬半年受冬季风控制,气温较低,降水较少,气候较寒冷。在复杂的山体影响下,形成山地垂直地带和水平方向地域差异的多样性气候。与省内同纬度地区相比,具有光热总量偏少,冬暖夏凉,光热基本同季;降水丰沛,时空分配不均;气候类型多样,立体特征明显;气象灾害多等特征。

  

5、水文

  

县境溪河纵横,龙山县属沅水流域2993.13平方千米,属澧水流域138.3平方千米。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千米、干流长5千米以上的河流77条。其中一级支流2条,二级支流17条,三级支流34条,四级支流18条,五级支流6条,均属沅、澧两大水系。

  

6、矿产资源

  

全县矿产资源种类繁多,煤炭、紫砂陶、石英砂、大理石、页岩气等矿产储量大,有万宝山之美誉,已探明大理石品种46个,页岩气区块面积达878平方公里,居全省5个区块之首。国家地质公园1个。

  

7、生物资源

  

全县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6个,其中省级3个、县级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6667公顷。全县森林面积193565.5公顷,森林覆盖率70.24%。已查明县境陆生脊椎动物有124种,昆虫种类繁多,贝类较少,鱼类及其他动物类分布广、种类多。已查明的木本植物共有101303811种(含变种不含栽培变型),其中裸子植物门92746种,被子植物92275764种。

  

(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1、人口概况

  

截止2019年底,全县户籍总人口60.42万人,常住人口48.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3万人,全县城镇化水平为44.2%

  

2、经济概况

  

截止2019年底,全年地区生产总值94.94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13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18.92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53.89亿元,增长10.0%。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9575元,增长9.2%

  

全县三次产业结构为23.319.956.8,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分别下降1个和0.3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7%,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第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7个、1.6个和5.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4%20.6%71.0%

  

3、教育、文体、卫生概况

  

截止2019年底,全县有中等职业学校4所,普通高中4所,完全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4所,普通初中9所,普通小学28所,幼儿园142个,特殊教育学校1所。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纪念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乡镇文化广场21个、村级文化活动广场397个。城区有线电视用户4.82万户,农村有线电视用户2.85万户。全县共有卫生机构587个。其中,医院22个(综合医院17家、中医院1家、专科医院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乡镇卫生院41个、村卫生室和诊所51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全县共有体育馆1座,运动场(含体育场、小运动场、田径场)363个,游泳池4个,各种训练房8个。

  

  1. 生态环境建设基础


  

2019年,龙山县坚持生态优先原则,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打响防治污染“三大攻坚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优良天数达342天,达标天数比例93.69%。PM10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0.4%9.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率分别为33.95%17.56%重拳治水取得成效,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Ⅲ类占比100%酉水、澧水及其支流水系龙山段地表水水质总体呈良好;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加强

  

酉水、澧水及其支流龙山段,根据《湖南省主要地表水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见下表:

  

1-1 地表水水系现行水环境功能区划

                                                                                                                                                                                                                                                                                                                                                                                                                                                                                                                                                                                                                                                                   

序号

水体

水域

长度
(
公里)

面积
(
平方公里)

功能区类型

行政区

执行标准

1

酉 水

里耶镇龙岩村至保靖县食品厂

125.0


渔业用水区

龙山县保靖县

III

2

酉水果利河

桶车乡太平村村口至龙山县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

12.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龙山县

III

3

酉水果利河

县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

1.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龙山县

II

4

酉水果利河

县水厂取水口下游200至米南门一桥

3.5


渔业用水区

龙山县

III

5

酉水果利河

南门一桥至入酉水汇合口

10.0


工业用水区

龙山县

IV

6

酉水洗车河

西湖乡至水坝入酉水汇合口

60.5


渔业用水区

龙山县

III

7

酉水猛洞河

源头至马鞍山电站大坝

40.0


渔业用水区

龙山县永顺县

III

8

果利河

卧龙水库水域


1.2

饮用水源保护区

龙山县

III

  

酉水、澧水及其支流龙山段共布设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7个,其中国控断面0个,省控断面2个。详见下表:

  

1-2 水环境监测断面及其分类

  

                                                                                                                                                                                                                                                                                                                                                                                                                                                                                                                     

序号

水系

断面名称

断面设置说明

断面功能

控制级别

1

酉水

卧龙水库

饮用水水源地

控制

省控

2

酉水

英雄电站

饮用水水源地



3

酉水

梨园水厂

饮用水水源地



4

酉水

跳鱼洞电站

地表水

控制

省控

5

酉水

贾坝水库

地表水



6

酉水

东风水库

地表水



7

酉水

洗车电站

地表水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202091日执行新的2020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月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628日)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20098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8 年第二次修订)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二)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文件及规划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2016年)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2019年)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2019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2019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2017年)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2017年)

  

《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6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年)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18年)

  

《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2020年)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2017年)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2015年)

  

《国家公园分区规范》(LY/T 2933-2018

  

《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年)

  

国家公园资源调查与评价规范 》(LY_T 3189-2020)(2020101日起实施)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2015年)

  

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5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24号)

  

《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环发[2011]97号)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616日)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071113日)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2019年)

  

(三)湖南省有关规划、政策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修订)

  

《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订)

  

《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200631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46号)

  

《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与补充方案

  

《省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_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1)》

  

《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2018年)

  

《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2018年)

  

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湘办[2017]5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6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湘政发〔201820号)

  

(四)湘西州有关规划、政策

  

《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湘西州“十四五”各专项规划

  

湘西州旅游业、服务业、制造、环境生态系统等2025规划

  

第三节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时期,龙山县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抓手,积极申报环保项目,大力整治农村环境污染,改善人居环境;强化饮用水源和地表水水质保护,大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四大工程”,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的原则,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县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1. 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露天矿山、畜禽养殖、网箱养鱼、黑臭水体、城市扬尘等污染问题治理,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826平方公里,关停养殖场102家,拆除网箱2269口,整合关闭露天矿山43宗。全县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6个,其中省级3个、县级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6667公顷。全县森林面积193565.5公顷,森林覆盖率70.24%。全县活立木蓄积852.9万立方米。

  


  

1-3 生态环境改善

                                                                                                                                                                                          

类别

2016

2017

2018

2019

中央生态转移支付资金

11205万元

11764万元

11106万元

/

生态红线面积

/

906.56平方公里

841.24平方公里

826.37平方公里

  

  1. 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对全县6家重点污染源(垃圾填埋场、2个污水处理厂、龙凤造纸厂、利源纸业、成美水泥)监督性监测。2019年在全县开展大气常规监测,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3.7%PM2.5达标天数344天,达标率94.2%

  

1-4 十三五”空气环境质量统计表

                                                                                                                                                                                                                         

类别

2016

2017

2018

2019

空气质量优良率

93.9%

89.6%

94.2%

93.7%

省排名

21

11

6

22

优良天数

344

327

344

342

  

影响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其次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

  

1-5 十三五”期间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变化表(单位ug/m3

                                                                                                                                                                                                                                                                                                                                                                              

类别

SO2年均浓度

NO2年均浓度

PM10年均浓度

PM2.5年均浓度

2016

16

13

59

35

2017

8

10

61

38

2018

7

10

48

33

2019

9

15

43

30

一级标准(GB3095-2012

20

40

40

15

二级标准(GB3095-2012

60

40

70

35

  

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变化图如下:

  

  

1-1 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变化图

  

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污染物达标天数统计表如下:

  

1-6 环境空气污染物达标天数变化统计表

                                                                                                                                                                                                                                                                                                                                                                

类别

2016

2017

2018

2019

SO2达标天数

363

365

365

365

NO2达标天数

363

365

365

365

PM10达标天数

344

348

360

360

CO达标天数

362

365

365

365

O3-8H达标天数

360

365

364

363

PM2.5达标天数

340

327

345

344

  

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污染物达标天数变化如下:

  

  

1-2 环境空气污染物达标天数变化

  

  1. 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2019年全县有环境监测站1个,全年共开展3个地表水断面(跳鱼洞电站、洗车电站、里耶镇)、3个(卧龙水库、英雄电站、梨园)县级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源监测各12次,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县达到或优于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为100%

  

  1. 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


  

在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机动车总量迅速增加的情况下,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总体保持稳定,总体声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2018年龙山县城市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7dB,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的评价方法评价,龙山县城市区域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评价为较好。

  

(二)扎实推进减排工作

  

减排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建设了龙山县科亮污水处理厂、里耶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一期污水处理站,二是启动了龙山县兴隆纸厂、龙凤纸厂污水处理、利源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三是启动了惹巴拉污水处理厂重点减排项目,目前污水处理厂房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四是加强农业源污染环境监管,确保资源得到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成美水泥脱硝治理工程治理设施监管。

  

1-7 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表(单位:吨)

                                                                                                                                                                                                                                                                      

污染物名称

2016

2017

2018

2019

化学需氧量

4581.45

4478.48

4908.87

4588.99

547.16

480.15

531.83

516.97

二氧化硫

424.24

422.84

441.31

291.49

氮氧化物

451.82

452.07

534.62

440.72

  

十三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如下图:

  

  

1-3 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图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一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三元水泥厂、东升玻璃有限公司、湖南金刚铁合金厂和民安水泥厂进行限时关闭。二是对生产工艺落后的川龙卫生纸厂和龙凤造纸厂进行了整合。三是抬高环保入园门槛,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关,优先考虑科技含量高、效益好、耗能少、污染轻的工业项目入驻工业园区。

  

切实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环保、住建、经信、畜牧电力 、农业等部门联动,推行综合执法,深入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现场督查,查排污设施运转、台帐记录和在线监测数据等情况。狠抓建筑领域减排工作,促使建筑商采用埋地式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推行减排考核制,养殖场减排工程未完成,一律不发放补贴;经营商家减排工程未如期完成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倡导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减少用量。

  

全面推广清洁能源。大力推广天然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效果

  

围绕水、大气、土壤三大领域,分别编制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强力措施推进专项治理,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完成了8个乡镇千吨万人和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技术审查、方案报批工作;完成卧龙水库和英雄电站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每月对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县城集中饮用水源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水质达标率为100%

  

  1. 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功能区要求


  

十三五”期间我县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在全县每年开展两次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织相关单位对我县主要河流周边的污染源进行排查并列出问题清单,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治行动,从污染源头逐个依法处理到位,消除隐患。依法依规确定河流水质监测点位,积极推动水质监测网络建设,掌握河流污染动态。

  

经县环境监测站每月一次的采样监测,我县县域内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水质达标率为100%

  

  1. 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十三五”期间我县开展县城区燃煤锅炉整治,对县城区80台小型燃煤锅炉、炉灶实施煤改气、改电;并对全县生物质锅炉进行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县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95%以上。对城区粉尘型企业实施除尘措施,无法实施的予以限期搬迁;县城区域以内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外迁,进入相应工业产业园区积极推进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督查工业园内工业锅炉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备,使排放烟气中粉尘和二氧化硫达标排放。严格企业准入标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大气污染许可证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和监督关。推动黄标车、老旧机动车以及高排放农业机械等淘汰。对县城内300家餐馆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对城区加油站配套油气收集装置;并推动成美水泥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了窑头颗料物、窑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整治工作。

  

1-8 锅炉整治及黄标车淘汰内容汇总表

                                                                                                                                                                            

类别

2016

2017

2018

2019

燃煤炉灶整改/淘汰

95

完成95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其中超额5台)

/

拆除、停止使用燃煤炉灶92台,改清洁能源

淘汰黄标车

/

214

/

/

  

  1. 狠抓土壤污染防治


  

十三五”期间开展了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核查工作。对我县38家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进行甄别,核实6个污染地块,并抽样监测;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筛查,初步确定重点污染行业12个,开展2次镉污染源调查,未发现镉污染源。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综合技术开发和土壤修复示范对茨岩塘镇、红岩溪、洛塔乡重金属污染的约4.5万方耕地进行修复治理。

  

  1. 狠抓矿山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搬迁或关闭企业污染厂区、废弃矿山矿区土壤环境的生态修复与治理;对龙山县洛塔、猛必、塔泥、红岩溪、瓦房等主要煤矿采矿区内的关闭煤矿煤矸石、废渣、废水进行综合整治。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视矿山开发中的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江家垭矿区铅锌矿渣治理、植被修复、尾矿库防渗处理、渗漏液处理;张家槽矿区含重金属矿渣治理、尾矿库闭库、植被修复;两个项目预计可以十三五期末完工。

  


  

1-9 重金属治理及矿山整治工作内容汇总

                                                                                                                                                                                                                                                                      

类别

2016

2017

2018

2019

锰锌行业环境污染尾矿库污染整治

/

/

/

1家(金旺矿业)

遗留重金属污染

2家(茄陀河铅锌矿、红岩溪镇)

/

/

/

遗留场地风险管控项目

/

/

上报2家(红岩溪镇铅锌矿、水田民族化工厂)已完成入库前期工作

/

矿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

/

2家(金旺矿业、飞龙锌业)

/

  

  1. 风险管控,危险废物


  

十三五”期间,我县在用放射源单位1家、Ⅲ类射线装置单位20家,合计21家,均已严格按照要求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或按时延续换证。

  

建立医疗、电子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通过有资质的专门机构和部门来进行收集、焚化或填埋,进行最终安全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有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加快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和改造。对乡镇以上所有医疗机构的医废分类、收集、存贮、处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管理和引导,相关疗废物产生单位交湘西州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每年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实行现场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废铅酸电池,由龙山县平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集中收集,由湖南宏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安全处置工作;废铅酸电池由湖南湘泓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统一回收。

  


  

1-10 危废管控工作内容汇总

  

                                                                                                                                                                                                                                                                

类别

2016

2017

2018

2019

危险废物

网上申报工作

/

/

14家产生单位、1家经营单位


抽查考核

/

/

6家重点产生单位、1家经营单位

5家重点产生单位、1家经营单位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

/

合格率100%

合格率100%

  

  

  1. 督察案件办结及时


  

十三五”期间中央、省交办环保督察、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完成成效较明显,但需加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保持常态化开展交办件整改巡查机制。

  

1-11 督察案件办结汇总

                                                                                                                                                                                                                                                                                                                                                                                                                                                                                                                                                                                 

类别

2016

2017

2018

2019

小计(件)

中央环保督察信访

/

4

/

/

4

省州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

/

11

/

/

11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

/

5

/

5

省州定突出环境问题

/

/

11

/

11

中央环保督察组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

/

/

9

/

9

省环保督察交办件

/

/

24

/

24

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

/

/

10

/

10

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

/

15

/

15

中央、省交办环保督察整改问题

/

/

/

/


  

(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龙山县以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飞龙牧业等四家牲猪养殖企业进行粪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严格执行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污许可制度,推广生物酶发酵“零排放”技术,促进畜禽养殖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推广高效低毒或无毒的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农药、农膜用量,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杆还田、生态种养、无公害生产等技术

  

1-12 畜牧养殖废物管控工作汇总

  

                                                                                                                                                  

类别

2016

2017

2018

2019

畜牧养殖

14家,对旺盛牧业、湘建牧业、佳华农牧、飞龙牧业
2
)县500头以上的养猪场,台账登记

/

1)禁养区内,5家畜禽养殖水污染治理项目
3
个自然保护地内,10家退出方案

/

  

  

加强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已在10个乡镇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大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推动人工湿地、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屋、农村卫生厕所等设施的建设;全县实施改(新)建厕3272户;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对248个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全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取得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1-13 农环工作汇总

                                                                                                                                                                                                                         

类别

2016

2017

2018

2019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整县推进

65个村设计

65个村开工建设

/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5个乡镇、27个村

/

50个村

46个村摸底调查

传统村落环境整治

4个传统村落

/

/

积极推进4

  

十三五”期间农环项目覆盖村落统计如下:

  

  

1-4 农环项目覆盖村落统计图

  

目前,龙山县县城生活垃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基本建成。在召市、里耶、红岩溪镇和民安镇建设龙山县工厂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工程,建成里耶镇垃圾处理厂日处理30吨生活垃圾。建成垃圾转运站的乡镇均形成了“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体系。

  

(五)生态保护及示范建设成效显著

  

为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近年来,龙山县不断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手段,依法大力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以源头控制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二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统一部署,每年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有力地促进了环境执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三是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的环境监管。

  

1-14 执法工作汇总

                                                                                                                                                                                                                                                         

类别

2016

2017

2018

2019

小计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316余人次

800余人次

476余人次

675人次

680余人次

2947人次

执法监察

/

6件案件

立案调查7

调处纠纷67件,立案调查7

20

群众来信来访及污染纠纷

72

158

93

67

390

  

(六)环境管控体系不断完善

  

狠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组班子、一本台账”的要求,明确了责任主体及县级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人,狠抓落实。不断改进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及环境管理与保护改革创新,重点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

  

加强管理减排。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企业对现有排污设施运转、台帐记录和在线监测数据等情况进行督查。

  

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环保、住建、农业等部门联动,推行综合执法,深入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现场督查,查排污设施运转、台帐记录和在线监测数据等情况。狠抓建筑领域减排工作促使建筑商采用埋地式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推行减排考核制,养殖场减排工程未完成,一律不发放补贴;经营商家减排工程未如期完成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倡导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减少用量。

  

第四节 “十三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

  

一是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受地方财力有限的影响,预计在2020年完成黑臭水体续建整治,彻底消除劣五类水源;二是随着城市不断扩容,但与之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建成进度滞后;且老城区雨污未分流;三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不够广,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突出;需要培育新的政绩观,注重解决身边的“人居环境”整治。

  

站在全省层面看,环洞庭湖经济圈等地区经济发达,龙山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比较落后,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均衡,客观上导致了环境质量改善力度受限,极大地制约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省的推进。同时,生态补偿制度已开始建立,制约了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的龙山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更显困难,面临挑战。

  

(二)环保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

  

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地方配套支持有限,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工作薄弱、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面有限、减排工程效益发挥不充分。县内企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县级财政专项支持、企业自主建设环保减排设施能力相当有限。

  

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改难度大。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均衡,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农村环境整治难度大

  

农村环境整治范围广、国家验收标准高,且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未开展,饮用水质量提高改善不明显;一些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农村范围内污染源众多,业主对抗情绪严重,治理经费缺乏。导致综合整治难度大。

  

畜禽养殖退养困难,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工作已完成,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退养工作难度大,任务重,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同时,农业面源污染较重,化肥农药用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对土壤污染较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减排指标。

  

另外,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大部分建制镇还没有建设污水处理集中设施,垃圾处置能力不足,垃圾焚烧发电等无害化综合利用设施处于空白,农村垃圾随意倾倒、简易填埋、垃圾围村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不足等问题;

  

(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国家对环境管理的要求越加严格,同时对环保管理者的专业水平、综合能力及环保系统的硬件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审批权限和监管职责的不断下放,基层环保压力越来越大,而人员、设备等软硬件的配备还相对薄弱,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与薄弱的基层环保能力之间的矛盾成为制约环保工作的瓶颈之一。环保优先的理念、突出污染问题治理投入、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有待增强;环境监管能力与新的形式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县乡基层环保队伍人员力量和装备保障薄弱,环保系统业务能力建设急需加强。

  

第二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四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一)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期。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高战略定位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是“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大战略机遇。

  

从国家层面看,国家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党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2035年阶段目标中明确要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要求我们谋划持久战、久久为功,打好歼灭战、步步为营。凸显了环境保护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奠定了新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方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方面,“绿水青山”是人类创造“金山银山”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另一方面,“绿水青山”也可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直接转化为“金山银山”,同时也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从全县层面看,龙山县在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具有明显的生态优势。根据龙山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加快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带动、特色发展”,为将龙山县的现代农业做大、新型工业做强、特色旅游业做精提供保障,为全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十四五要更多采取治本手段,稳固成效。要保持战略定力,继续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部分行业的深度治理,完全可以做到在不影响产品产量供给的情况下,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技术水平也能支撑,这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

  

(二)生态文明建设新机遇

  

龙山县地理、气候、资源独特,后发优势明显,是鄂、湘、渝、贵四省市重点发展区域(武汉都市圈,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成渝经济区,贵阳城市经济圈4个重点发展区域)的地理中心。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多项优惠政策支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青山绿水、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当表率,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对于龙山而言,如何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发挥和放大环境与资源的最大综合效应,是“十四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是助推环保发展的新动力。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条件改善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高质量生态环境与舒适人居环境的向往越来越强烈,低碳环保等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环境保护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民生问题,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公众对环保的普遍关心和积极参与将成为环保工作的重要推动力。

  

面对新的形势,龙山县环境保护工作必须牢牢抓住机遇,谋划龙山今后五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以高标准提升环境质量水平;立足龙山优越的自然生态基底,把握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严峻挑战

  

十四五”时期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间的相互影响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十四五”时期将是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矛盾转化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段性和区域性分异并存期。结合国情、省情及全州实际,我县“十四五”环保保护领域面临的新形势与主要问题为:

  

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加大。我县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环境质量居湘西州前列,但部分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尚未完全缓解,新压力显现,污染物类型从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的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污染物介质转变为大气、水、土壤三者共存。”十四五“期间我县的生态环境问题进入多型叠加期,受经济因素影响,全县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较大。

  

生态建设工作基础及能力依然不足。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依旧存在生态建设工作基础薄弱和能力不足问题。一是现有环境问题及新时期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基础情况调查研究不够。二是生态环境建设能力不足,三是突发环境事件及衍生生态环境安全应急能力不足。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十三五”期间,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因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与思想认识的不到位、农村管护机制不健全、农村治理范围广、任务重,面源污染防治压力大等实际存在的问题使得“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环境质量改善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间是我县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但是也是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污染物减排空间的逐渐减少,环境质量改善难度的加大。大气环境质量整体向好,特护期环境空气污染应对仍然是影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污染天数未完全消除与人民群众对大气环境质量期望值仍然有差距。水环境质量整体向好,但水生态安全隐患依旧存在、生态感官改善力度不大。黑臭水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依旧存在是民众水生态环境感官改善力度不够,与民众水绿、鱼多、景美生态需求差距较大。

  

经济发展体量提升与绿色发展质量亟待提高矛盾依旧存在。“十四五”期间,在预判的经济发展体量增长情况下,在寻求生产技术更“绿色”、治理技术更“绿色”、环境管理水平更“绿色”的不断突破的阶段,源头上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工业源头产品需求、生活需求的新增、农业生产生活治理相对滞后等一系列问题的依旧存在意味着污染物的新增量仍然处于爬坡期;污染物排放还会处于高峰平台期,而污染物减排空间逐步缩小,复合型污染成因机制有待深挖。在寻求解决“新增量”、“历史存量”的环境问题上,生态环境虽在持续好转,但成效不稳固,存在反复,生态环境保护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压力仍然处于高位。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速不够,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十四五期间亟待强化补短板能力。一是补制度、政策制定及落地短板能力。二是补区域、板块治理短板能力。三是补治理效率短板。

  


  

第三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抓好流域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领域工作,推进环境协同治理和生态保护修护,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绿色发展,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龙山。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生态、社会和谐发展;围绕建设具有浓郁少数民族文化风情国家级生态县,统筹发展与环境、引导与约束、当前与长远三大关系,以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要任务,以进一步改善龙山县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为基本出发点,加速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建立数据化、信息化、立体化的城乡环境现代监管体系和信息平台,加速推进环境监管现代化建设,明确龙山生态保护的空间底线,实现龙山县建设成生态宜居的国家级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愿景。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生态立县,环境优先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更加突出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持之以恒的维护好龙山县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绿色发展,空间管控

  

体现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把握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均衡点推动发展,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增长速度不能超出水土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以三线一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以生态保护红线区为刚性约束,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深化生态环境空间分级管控,促进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精准施策,整体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做到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生态生活等方面的示范创新。

  

(四)以人为本、环保惠民

  

呼应公众关注的环境热点和焦点问题,从环境质量改善出发,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关注环境健康安全,识别“十四五”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以解决威胁公众身心健康的环境问题为首要工作,实施一批重大工程,确保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增进民生福祉。

  

(五)政府主导,共治共享

  

落实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责任与义务,强化统筹协调,推进联防联控。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的制度框架,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引导和监督。

  

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互动的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成熟,环境保护工作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要求,并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打造国际国内生态文化品牌。实现“天蓝、水绿、山青、土净”生态功能突出的绿色品质龙山。

  

(二)指标与任务体系

  

本着可监测、可核定、可统计、可检查、可评估的原则,本规划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规划》指标、《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规划》指标设立指标。结合龙山县的实际情况,设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指标。

  

具体相关规划指标见附表1

  

附表1龙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第四节 规划范围

  

龙山县辖4个街道、12个镇、5个乡:民安街道、华塘街道、兴隆街道、石羔街道、茨岩塘镇、红岩溪镇、洗车河镇、苗儿滩镇、里耶镇、召市镇、桂塘镇、石牌镇、靛房镇、洗洛镇、水田坝镇、农车镇、洛塔乡、大安乡、茅坪乡、内溪乡、咱果乡。

  

第五节 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1-2025年。

  

  1. 主要任务


  

  1. 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三线一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部署,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改革完善的内在需求。

  

  1.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


  

严格按照龙山县“三线一单”成果数据,绘制龙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地图,识别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分布。遵循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确立环境质量底线。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恶化;对于环境质量达标区,环境质量应维持基本稳定,且不得低于环境质量标准。

  

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为目的,确定水资源开发、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的总量、强度、效率等要求。相关规划编制、产业布局、重大项目选址中应强化与“三线一单”的衔接协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作用,切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划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根据龙山县自然生态功能、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综合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附表2:龙山县环境管控单元划分表

  

切实加强保护与监管,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具体区块,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区和环境容量的要求,严把新上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新(扩、改)建工业项目能耗、产排污指标均应达到或优于国内先进水平,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我县的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全速布局提供重要支撑,逐步形成具有龙山特色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三)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通过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开展减污降碳综合治理,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工业集中区,加大现有工业集中区整治力度。

  

二是对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重点地区率先完成。

  

三是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建设循环经济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业集中区;提倡循环型经济的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工业集中区内污水中水回用,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循环利用模式,加强循环产业链建设。根据各类工业集中区特点,按照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规划中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布局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培育生态文化,提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意识。充分应用生态经济发展的相关理论,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经济效益为纽带,加强政府引导,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经济,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全面推进节能降耗

  

一是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加强供水管网漏水检测,降低管网漏失率;推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分质供水;全面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推进节水灌溉,减少农田化肥流失;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高水耗行业发展,做好工业企业节水工作,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和节水器具,特别要加强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降低单位产量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提高全县工业重复用水率。

  

二是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积极发展生物质发电,鼓励利用沼气发电,推动城市垃圾焚烧和填埋气发电。

  

三是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进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实施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节油节电技术等能源重点工程,提升重点耗能行业和涉重行业的产业技术水平;

  

四是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生活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发展绿色建筑,积极实施“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推广绿色生态标志,鼓励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加强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消费方式,加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力度,鼓励公众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五)持续实施治污减排

  

改善和优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目标的总量控制措施,对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精细化管理和指标刚性约束。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大力培育、规范交易市场,促进企业减排。提高工业源治污水平,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消减城镇化过程带来的新增污染物,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重点区域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改进减排核查核算方式方法,使总量控制服务于环境质量改善。

  

推动重点污染物治污减排。制定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综合采取清洁生产、过程控制、深度治理等措施,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实行畜禽养殖业总磷与化学需氧量、氨氮协调治理。

  

大力推进农村工业节能减排。优先发展清洁产业,支持和鼓励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污染、低能耗、低水耗、产业带动性强的项目,通过科学合理引导企业进行产能、技术升级,提升龙山县农村工业整体水平和生产能力。引进和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态产业体系。贯彻执行“工业进园区”方针,各乡镇、村按照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确定区域性工业集中区布局。所有工业集中区编制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企业链关系、环保设施和废气、废水和废渣集中处理方案等,加快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实行污染集中控制、集中处理、集中监管。到2025年全县工业集中区内全部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实现废气、废水和废渣稳定达标排放。在工业集中区之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有新上农村工业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接近或超过环境承载力的工业集中区,进行休养生息,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确保对环境不欠新账。

  

(六)推动生态经济发展,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按照“生态立县、旅游强县、农业稳县、工业兴县”的思路,在现有产业基础和发展基础上,优化产业结构与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相结合,推广互联网+产业模式,发展战略性现代旅游服务业、观光休闲农业、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业、生态加工业等绿色产业,打造湖南省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建设绿色龙山。

  

以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为平台,着重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特色农产品加工、中药材、民族工艺品等产业,将龙山县打造成为武陵山区全域旅游新高地、土地文化探源地和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和武陵商贸物流集散中心。

  

1、做强生态文化旅游业

  

湘西历史文化厚重,民族风情浓郁,山水风光秀丽。龙山县应充分发挥良好的自然生态和原生态文化优势,大力推进生态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以国际国内生态文化品牌(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联合国“地球卫士奖”、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申报)工作为抓手,做好旅游景点、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旅游康养、旅游地产项目,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在不损害生态功能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适度发展资源开采、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

  

2、做特色生态农业

  

龙山县是全国土壤富硒带、微生物发酵带、植物的亚麻酸带,需充分发挥绿色、富硒、生态优势,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高标准农田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强“三品一标”和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让龙山农产品成为放心食品、安全食品。

  

提升现代农业水平,构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实施农业生态循环工程,发展智能化控制、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设施农业,促进农业向第三产业拓展延伸。积极推行生态农业理念、推广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和“零排放”养殖技术,实现畜禽养殖转型升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充分发掘农业生产及加工废弃物和副产品的利用价值,积极促进在“种植-养殖-加工”产业链全过程中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打造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3、做优新型生态工业

  

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推动龙山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建设基础设施、发展基础产业、做好基础工作,构建符合生态效率原则的生态产业链和循环经济产业链,进一步调整、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增强各大工业集中区生产系统的柔性和抗市场风险能力。

  

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导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建材、食品等产业绿色化改造与升级,强化节能降耗,严格控制排放。大力推进技术创新,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食品加工业等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创建一批省级、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园区和企业。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坚持空间准入、标准准入和总量准入的“三位一体”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双评结合”的准入原则。

  

4、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培育壮大环保产业,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产业绿色化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动能。鼓励和支持用于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设备、材料和药剂、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等的技术研发和生产。

  

  1. 做好环境科技示范工作


  

鼓励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鼓励建立环保科技、环保产业、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积极推进各类示范项目,探索推进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

  

第二节 精准施策,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1、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城市建成区以内禁用燃煤锅炉,在龙山县禁止销售和使用灰份高、硫份高、热值低的劣质煤炭和含硫率高的石油焦。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工业集中区节能环保提质改造,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进天然气、太阳能、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推行各类有条件的企业集中供热、制冷,淘汰分散式锅炉,建议通过“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颗粒能源”工程替换现有燃煤锅炉。

  

不断提高全县非石化能源占能源总量比重,持续推进发展风力发电产业,建设风力发电厂。研究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用于城市建筑、旅游景区、居民等提供供暖、制冷服务,利用深层地热资源开发温泉康养、保健理疗等项目。

  

2、强化工业气型污染源治理

  

继续实施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新污染源达标排放。强化电厂超低排放运行;对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监管,确保环保设备稳定运行。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强化企业责任主体防治大气污染。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大环境监察监测力度,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发布的真实性、及时性监管。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乡镇重点污染区域,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的各类小作坊、农产品初加工基地等落后产能。严格准入条件,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关停搬迁不合标准的工业企业。

  

积极推进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督查工业区内工业锅炉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备,使排放烟气中粉尘和二氧化硫达标排放。

  

加强对全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和填埋场的日常环境监管,定期开展厂界废气排放监督性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国控和省控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废气排放监督性监测,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超标排污企业的黑名单制度。

  

3、加大移动源污染污染整治力度

  

提升燃油品质。推动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

  

加快不达标老旧车辆淘汰。到2025年底,基本淘汰高排放、服务年限超过15年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到2025年彻底淘汰全县到期老旧汽车;加大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报废汽车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流入社会。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到2025年,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合格率达到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强化机动车环保准入,加强机动车环保抽测,严禁农用车进入城区。

  

完善城区道路规划,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快主干道畅通建设,较少道路交通拥堵导致的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公交车、出租车应率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液化天然气供应,满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加强已有加油站、储油库的油罐车油气回收设备使用状况的监管。

  

4、强化面源污染监督控制

  

1)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建筑施工工地应采取设置围挡、苫盖、道路硬化、喷淋、冲洗等措施防尘降尘。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24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应当分类堆放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运输车辆清洗后上路,车轮车身不带泥,物料不撒漏、不扬尘。施工临时道路应确保道路无浮土、无扬尘。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应停止拆除工程施工。统筹安排建筑垃圾集中堆存、处理、处置场所建设,积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运输车辆的治理力度,建立重点路段流动检查机制,严查未实行密闭运输车辆。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道路清扫作业同时采取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污染。运输车辆无有效防尘措施不得上路,道路不得有泥土、石子和明显灰尘。

  

建成区裸地和物料堆场扬尘治理。城市建成区裸地及时复绿,消除建成区裸地。强化生活垃圾中转站、搅拌站、渣土消纳场等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作业过程扬尘。建成区内不应设置各种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必须设置贮存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烟花爆竹管。控划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和时段,大力推广使用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

  

2)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

  

联合县卫建、县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强规划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有效运行,油烟排放达到规范要求;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

  

对休闲娱乐、水上餐饮企业、烧烤店和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将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作为重点保护区域,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广告喷绘、汽车美容等新兴服务行业产生的废气进行限制监管。

  

3)整治露天焚烧行为

  

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严禁露天焚烧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垃圾,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垃圾行为。

  

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真正做到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控制和减少秸秆焚烧行为,逐步杜绝秸秆露天焚烧。

  

5、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结合污染普查成果,推进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改造。对于有机液体储罐,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的拱顶罐;对于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采用具备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对于废水处理,在逸散挥发性有机物和产生异味的环节加盖密闭,安装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对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尾气,采用气柜回收利用,同时采取焚烧等方式予以处理。积极开展各类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调查和监测工作,建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体系,掌握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和地区分布特征。

  

积极推动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与净化处理。推进建筑、汽修、家具和干洗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执法管理,禁止露天喷涂和露天干燥。

  

6、做好特护期防护

  

发挥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综合制定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区域大气联合防治,最大程度改善特护期(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特护期特别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强化各负责划定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地点、时段的监管。特护期内严查渣土运输运输、严查低品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燃烧。

  

(二)稳步提高水环境质量

  

1、持续保障饮用水安全

  

1)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

  

县政府、生态环境分局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官网末梢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供水安全环节的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监督,及时公开水源水质状况。到2025年,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2)加快村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护工程

  

完成“千人以上”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对全县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各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保护工程,对各级饮用水源建设围栏、树立固定标牌,建设截污沟,拆除水源附近污染源。建设饮用水检测采样平台。

  

3)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设饮用水检测采样平台,建设1套水源风险源基础数据库,消除水源地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确保水质安全。

  

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实现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实时预警预报,逐步实现水质监测预警从源水到出厂水、管网水的全过程覆盖。明确应急机制,建立一支能力较为全面的应急处置队伍和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安全储备制度,加快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4)加快备用水源建设

  

单一供水源供水的乡镇应于2025年前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出台相应的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协调好水利、住建生态环境卫建等部门关于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的工作,切实将水源地与备用水源地的工程管理与水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持续改善河湖及城区水环境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抓“两头(重污染水体和良好水体)”带“中间(一般水体)”的治水策略,开展对重金属污染物、有毒有害类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重视总氮、总磷等水体富营养指标的总量控制,以削减总氮、控制总磷为重点,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实施水环境分区管理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最终目标,实施流域水环境功能分区管理和综合治理,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对酉水、澧水及其支流提出分级管控目标,突出差异化管理,落实治污责任、对水质现状优于Ⅲ类的良好控制单元,指定良好水体保护方案,确保水质不退化;对水质现状为劣Ⅴ或其他水质需要改善提高控制单元,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水质达标时限。

  

2019年全县4个断面水质已全部达Ⅲ类,在十四五期间水质在已达Ⅲ类基础上保持现状水质不降低。

  

4-1 水环境质量目标

  

                                                                                                                                                                                                                                                                                                                                                                                                                                                                                                                                                                                                                                            

序号

管控单元

要求

所在区域

断面名称

水质保持断面




1

石牌镇

卧龙水库

优于Ⅲ类

省控

2

石羔街道

英雄电站水库

优于Ⅲ类


3

石羔街道

梨园水厂

优于Ⅲ类


4

民安街道

跳鱼洞电站

优于Ⅲ类

省控

5

召市镇

贾坝水库

优于Ⅲ类


6

洗车河镇

洗车电站

优于Ⅲ类


7

里耶镇

东风水库

优于Ⅲ类


水质提升断面




1

无劣Ⅴ

/

/


  

  

2)开展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开展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水资源,引导农村地区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对酉水及其重要支流(里耶长潭河、洗车河段等)实施岸坡整治,改善水质,实现水清岸洁,促进水生态恢复。制订和实施各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方案(重点整治果利河、洗车河等),加强对受污染水体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

  

落实《湘西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20~2022年)行动计划。两河三湖绕龙城,酉水河、果利河缠绕城区而过,最终融汇一体。龙颈坳水库、中南水库、正南水库点缀其间。通过酉水河、果利河等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实现“建生态走廊”和“建绿色流域”的目标,为流域内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3)加强船舶港口(里耶港)污染控制

  

里耶港及酉水河航道建设,需要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船舶未持有有效环保部门相关文书、未配备设施设备、船舶非法排放污染物、修造船厂未按规定清除污染物等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船舶污染事故发生。重点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和装卸码头的防污监管。在主要和重要港口及通航设施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将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纳入城市市政污水和垃圾统一管理的范畴;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逐步建立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探索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的收费运营和激励机制。重点加强港口的污染防治和应急能力建设。

  

4)彻底消除黑臭水体

  

对城区的黑臭水体加强综合整治,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恢复到Ⅲ类。督促城中村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及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城区建成区河岸无违法排污口,河道生态净化功能增强,彻底消灭河段黑臭现象。

  

5)注重地下水污染防治

  

龙山县地下水资源较丰富,地下水资源年均储量4.50亿立方米。十四五期间,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及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状况,为地下水水资源的保护、防治、管理、开发等提供有力的依据。防治结合,要源头控制,加强各类污染源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和推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下水资源条件,不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

  

3、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污染治理

  

一是推进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编制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新建、扩建、改建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二是推动工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聚集发展,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同时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企业排水系统的设计进行审查,持续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作。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的企业,执行对新建项目的“限批”。

  

三是强化工业污染排放总量控制,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做到增产减污。引导优势企业、关联企业向各类工业园区聚集,推动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在源头上建立工业水循环利用机制。切实推进清洁生产,对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企业要逐家落实。

  

四是强化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污染集中治理,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25年国控、省控、州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全与联网率达到100%

  

五是加强整治矿山采选行业。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采选为重点,对酉水、澧水及其主要支流、饮用水源沿岸采矿场开展彻底排查。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矿山开采,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

  

4、完善城乡污水处理

  

1)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茨岩塘镇、大安乡、桂塘镇、靛房镇、红岩溪镇、洛塔乡、茅坪乡、苗儿滩镇、内溪乡、农车镇、石牌镇、水田坝镇、洗车河镇、洗洛镇、咱果乡、召市镇等16个乡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促进城乡环境服务设施均等化。规模较大的村庄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镇区周边村庄的污水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各级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城乡生活污水防治能力。

  

2)提高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逐步实现城市雨污分流

  

对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排放口位于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的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城镇新区建设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3)推进污泥规范化处置和渗滤液达标排放

  

各污水处理厂应全部建成污泥处理设施,实现安全处置,禁止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各乡镇、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稳定提高。

  

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要求配套的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

  

4)加强服务行业排污口管理

  

加强餐饮业污水处理系统排水口管理,规范化覆盖,及时清理,减少排污口溢流及恶臭排放。作业场地污水必须纳入配套污水处理系统。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水体的水上活动及餐饮场所,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

  

规范医疗单位排污口,排污口增设隔离设施(特别是床染病医院排污口),实现排污口安全物理隔离和规范管理,严禁排污口产生溢流和恶臭排放。

  

加强旅馆、洗车业、洗衣业、学校、大型商厦污水处理监控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禁排污口产生溢流和恶臭排放。

  

5、推广生态农业

  

1)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减少灌溉用水量,提高有效灌溉面积,减少化肥的使用,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推广应用低残留、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防治,减少农药使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进农业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实现污染物减量化,形成结构合理、良性循环的农业生产体系。针对已经因农田污染致使水体富营养化的村级水域,采取源头控制、中端拦截、末端治理的方式进行防控和修复。

  

改善农村能源结构,鼓励应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健全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污染场地、耕地治理与修复,保护土壤环境,控制面源污染。继续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和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坚持生态先行,梳堵结合,根据《龙山县20172021年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严格养殖准入门槛,推广立体生态种养模式(“生猪养殖—食用菌生产—有机肥产品—沼气发电—生产生活能源—种植施肥—鱼塘养殖)和“零排放”养殖技术(微生态发酵床),实现畜禽养殖转型升级。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外18家猪场标准化改造任务。

  

3)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根据《湘西自治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全面规划水产养殖区域,确定水产养殖容量,积极推进和完善以养殖许可证为核心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对水产养殖环境、苗种、饲料、渔药和水产品质量等进行全面管理。加强对养殖用水的排放管理,对养殖场废水排放进行控制。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6、推动涉水产业绿色转型与发展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新上高新技术、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项目。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统筹规划、改造升级,加强环境和设施配套,建设循环经济基地,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探索制定地方标准,针对龙山县的特点,对直排河流工业企业开展对重金属污染物、有毒有害类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重视总氮、总磷等水体富营养指标的总量控制以削减总氮、控制总磷为重点,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建设,实施农业生产加工废水循环回用工程。

  

7、加强公共节水管理

  

建设现代节水农业,以中药材种植、百合种植示范区为重点,大力推广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微灌、喷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和生物节水、农艺节水技术,突出抓好高效节水罐区建设。

  

推广城镇生活污水回用技术,逐步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实现再生水回用,缓解尾水对水环境的压力,通过废水处理设施精细化管理和提高企业重复用水率,分类推进工业源氨氮、总氮、总磷源头削减。

  

加强城镇节水,逐步淘汰落后、高耗水的用水设备和产品。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采取多种措施普及生活节水器具,选择有条件的小区开展雨水、中水回用。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倡导节水化生活,倡导一水多用。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

  

同时,注重城市绿化,多选用雨水可渗透地砖或路面建设,减少城市径流污水排放量的同时还能补充地下水,能起到改善生态环境,减轻城区水涝危害,保证雨季污水不进入地表。

  

8、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流域水环境共治

  

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落实河长工作责任,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河长联系部门,要负责协助河长、河段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执法与隐患排查,加强水质监测与分析。

  

建立健全跨市州、县界流域的应急协调、定期调度通报和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合处置。

  

联合生态环境、水利、农业、住建等部门群力群策,推进项目落实,实现监测数据共享,通报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三)续实施土壤环境污染防控

  

1、划定土壤保护优先区,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按照食品安全优先、饮水安全优先,利用与保护并重,“防、治、保”相结合,采取生态保护与限制进入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根据土壤环境保护要求需要将以下区域划定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

  

4-2 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

  

                                                                                                                                                                                                                                                                                                                                                                                                       

序号

类别

主要区域

备注

1

基本农田

由政府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


2

饮用水源保护区

各地涉及到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乡镇村庄饮用水源保护区


3

城郊及旅游区时令水果区

地水果生产基地


4

中药材生产发展区

四区一园,依托土家民族医药产业园,西北部岗平区---百合经济产业带;中高海拔山区---绿色林下药材仿野生种植;西南部中低山区---种植枳壳、陈皮、栀子、桂皮、半夏、首乌、麦冬、射干等;东南部中低山区---种植五倍子、银杏、吴茱萸、无花果、黄桑、木瓜等;


5

畜牧业发展区



6

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

油茶产业基地建设工程、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工程、珍贵乡土树种开发项目、花卉苗木产业基地、林下经济建设工程等


7

林草覆盖区域

退化防护林建设项目、第二轮退耕还林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木材战略储备、中央财政补帖造林项目、中央财政补帖森林抚育项目、矿区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印家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区域周边新建可能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项目。充分利用国土、农业、环保部门的土壤污染调查资料、数据,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加强分区管理。

  

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解锰、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

  

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无人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需要完成监督检查台账,纳入“智慧环保”管理,建立动态数据库,实时掌握重点监管企业的生产运行状况。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项目,增加土壤环境评价内容。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

  

2、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负责”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以环境社会敏感性高、环境质量改善效益明显、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密切相关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体系与修复技术体系。根据龙山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对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由责任单位开展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建立工程进展调度机制,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工作情况通报给县直相关部门。

  

3、加强农业生产中污染控制

  

将农业用地划分为三个类别,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分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分为严格管控类。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生态农业工程技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系统防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不断完善土壤质量监测制度和农业清洁生产制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污泥农用,农业灌溉水水质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严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用于农业灌溉,加大未受污染的耕地保护力度。科学施用化肥,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格控制稀土农用。

  

积极探索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广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和“零排放”养殖技术。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禽粪便集中处置场所要完成升级改造,建设防渗设施或采取有效的防渗设施,防止造成土壤污染。鼓励、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秸秆回收利用,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等。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药、肥料等用于生产、加工类产品的监管,尤其是非环境友好型各类农药。加强对饲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用于生产、加工动物类产品的监管工作,防止兽药、饲料添加剂中的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

  

4、强化工业场地污染防控

  

加强规划区划和企业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区域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聚集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深入实施重金属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重点行业企业委托有资质机构,按照国际有关技术规定,每三年对其用地土壤环境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重点加强工业集中区工业生产过程中“三废”的回收、净化及综合利用,严格督促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水全收集,防止因跑冒滴漏进入周边环境,开展周边农田土壤重金属监测,要集中社会资源减少重金属污染。

  

继续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加强老矿区和现役采矿区综合整治。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准入机制,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基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格实施分区管理,多种措施并举,促进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一批废弃矿山、遗留采场进行土地复垦工程,切实采取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措施,阻断其污染扩散途径,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5、严格废物处理处置

  

全面开展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铬渣、锰渣、钒渣、砷渣以及废水、废气处理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和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完成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对龙山县垃圾填埋场进行二期工程扩建,并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监测力度,确保垃圾填埋场导排气系统及处理装置、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建成龙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分选处理中心、医疗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全过程管理和处置,防治各种固体垃圾及其渗漏液对土壤的污染。

  

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规范化管理和处置等工作机制,新建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和企业须全部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对电子废物、报废汽车、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

  

建立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危险废物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周边环境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6、加强土壤环境执法和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队伍与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环境监管体系。生态环境分局监察部门要配备土壤环境执法人员和现场执法装备。此外,要加强人员培训,特别针对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培训,提升监测执法软实力,为土壤环境监察执法提供人员队伍保障。

  

深入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建立土壤污染事故应急监理队伍。完善“12345和“12369投诉热线,及时处理土壤污染事故。

  

(四)加强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管理

  

1、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干湿”分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模式,建立城乡一体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加快龙山县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项目建设,加快对接湖北来凤县,联合建设两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大力实施垃圾分类回收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程,大力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建立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网络,实行垃圾分选收集;建立相应的垃圾分类处理收费制度及相应奖惩制度。推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在建城区、旅游景点等地优先实施,逐步带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全面展开。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实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处理监管体系,加强垃圾处理监管能力,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到2025年,全县建立形成机构健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保高效的城乡一体化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同时,以市场化运作为基底,积极鼓励国有(供销)企业、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运输、分拣、利用等一体化处理体系,合理布局回收网点,促进回收利用规范化运行。

  

3、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

  

推进全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和政策的杠杆作用,制定企业报废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废旧物品回收网络。重点针对废旧家用电器、手机、各类电池等电子废弃物,探索制定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鼓励和扶持电子废弃物再生及综合利用类项目。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汽车回收处理力度,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规范引导行业发展。

  

提升并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水平。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建立一批上档次、有规模的新型建材生产示范基地,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继续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或处置的设施和场所,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贮存或处置。

  

4、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力度

  

加快建设与污水处理设施相配套的污泥处置设施,做到污水与污泥同治、废气与废渣同治;以资源化利用为主,无害化处置为辅的综合处理方法,开展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按处置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和管理。

  

倡导大型污水处理厂自行配套建设制肥设施或采取烧结方法生产建筑材料,小型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依托于生活垃圾处理基地通过焚烧或填埋方式集中处置。同时,积极实施污泥农业综合利用,采用生产污泥复合肥方案,改良土壤,用于林地、草地、绿化等。

  

5、进一步完善城市危险废物处置监管

  

按照“提升能力、集中处置、全程监管”的原则,完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系统。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有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加快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和改造,强化对各类污染源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的监管,确保合法处置利用危险废物,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进入工业园区从事处置、利用活动。

  

建立医疗、电子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通过有资质的专门机构和部门来进行收集、焚化或填埋,进行最终安全处置。完善危废收运体系,实现专业化、规范化、集中化转运,建立危废收集转运的全程信息化监控系统,加强对危废产生单位的监管,始终保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特殊固体废物100%集中安全处置。

  

(五)声环境保护和优化布局

  

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监管,确保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

  

严格机动车城区“禁鸣”管理,适时扩大“禁鸣区”范围;取缔噪声严重超标的车辆;加强大型运输车辆行驶线路和行驶时间管理。

  

合理设置声屏障、合理布局绿化带、敏感建筑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排放监管,可考虑在城市主干道,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安装噪声实时监测点,监控城市噪声变化。随着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适时优化增加噪声监测点位。

  

第三节 建设美丽乡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全面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继续实施集镇提质改造。加快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山地植被、河湖湿地等自然条件,统筹协调“山、水、田、林、湖”自然资源格局,形成极具田园风光和地域特色的美丽乡村。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环保意识,突出乡村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特色的传统村落。里耶镇、三元乡、石牌乡、桶车乡、兴隆街乡、洗洛乡、新城乡等乡镇,优先试点村、镇、小区域或小流域的特色生态型经济及特色循环生态系统建设,带动和建立“龙山特色”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力度

  

分类推进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建立风险源名录。编制农村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水工程及水源保护长效机制。组织编制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三)扎实推进农村环保设施建设

  

分类指导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多方式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开展旅游风光带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与城镇污水处理厂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尽量联合建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所处区位为非环境敏感的村庄,采用小型污水净化设施等分散处理方式处理。水源涵养地、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工艺。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机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各级河长监管责任。

  

(四)继续推进农村厕所改造

  

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改造(新建)农户卫生厕所。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的村庄,加快推进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农村新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村部、村级活动中心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寨,应配备无害化公共厕所。建立健全卫生厕所管理长效机制,并通过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有效管理和使用无害化粪肥,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五)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制定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逐步实现化肥和农药“零增长”。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机具和高效新型肥料,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扶持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大规模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

  

敏感区域要利用现有沟、塘等,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六)加强农村工矿污染防治

  

优化农村工业产业结构,规范乡镇工业企业发展,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靠近,强制关停“散乱污”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防止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向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化要求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七)持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模式。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鼓励推广“四自两会三公开”(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理事会,项目选择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建成后财务公开)建管机制。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一)稳定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与林草覆盖率

  

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是表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负荷指数和环境限制指数的综合反映。根据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将生态环境分为五级:优、良、一般、较差和差。

  

4-3  生态环境状况分级

                                                                                                                                                                                                     

级别

一般

较差

指数

EI75

55EI75

35EI55

20EI35

EI20

描述

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

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适合人类生活

植被覆盖度中等,生物多样性一般水平,较适合人类生活,但也有不适合人类生活的制约性因子出现。

植被覆盖较差,严重干旱少雨,物种较少,存在明显限制人类生活的因素

条件较恶劣,人类生活受到限制

  

根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中的评价模型计算,“十四五”期间龙山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要求稳定达到良好。

  

2、全面提高林草覆盖率

  

鉴于龙山县林地资源现状和可用于增加森林面积的各类用地组成情况,以增加龙山县森林覆盖率为总目标,以全面提升林地和非林地的森林面积为主抓手,着力动员全社会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主要从加强人工造林、加强抚育管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开展美丽乡村和景区村寨绿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林草覆盖率提升工作。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中的分类指标,确保“十四五”末实现林草覆盖率山区≥60%(林草覆盖率丘陵地区≥40%)的目标。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

  

推进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化建设,促进自然保护区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性”的转变。优化提升(西北部)低山丘陵水源自然涵养区,提高河岸生态系统、提高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比重,完善自然保护区类型体系。对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建立完备的保护、科研监测、宣教体系,增强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对已建自然保护区进行整合,通过建立生态廊道,增强保护区间的连通性。推进“酉水、澧水及其支流”流域的生态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生态放生,建设生物通道。实施皮渡河自然保护区、印家界自然森林区、皮渡河风景区、里耶古城旅游区、洗车河土家民俗生态旅游区、洛塔地质公园旅游区、乌龙山旅游区、太平山宗教旅游区、茨岩塘旅游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全县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按照湖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及其生境的保育与恢复。开展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多种生态保护地为辅的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使保护较少或尚未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得到就地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区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并开展试点示范。加大湿地和生态修复力度,加强酉水等河流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预警。加强外来物种的控制,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和生态功能的退化。加强转基因生物风险管理,建立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机制。

  

(三)建设自然生态空间屏障

  

根据龙山县生态功能区划,以山脉、水系为骨架,以山、水、河、湖、城为要素,重点加强果利河、洗车河、皮渡河、猛洞河源头及水源涵养林地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力度,休养生息,禁止开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十四五”期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目标,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形成一套完整的自然生态保护地管理制度。“十四五”期间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四)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

  

出台河湖生态保护与利用规划,遵循河湖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在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流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与流域环境保护和治理、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逐步推进与河湖环境有关的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是加强河湖岸线空间管控的基础工作,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内容。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及岸线开发利用区参照水利部《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编制指南(试行)》(办河湖函〔2019394号)

  

  

十四五”期间,河湖岸线保护率需达到上级管控目标。

  

加强龙山地区林地、水源、湿地、绿地等的保护和建设,形成“城市公园化、庭院园林化、乡村生态化”的城市生态格局和以森林和湿地为主、生态隔离带和绿化带发挥重要作用的绿色生态系统,达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融合,实现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

  

第五节 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加大风险管控力度

  

(一)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加强环保部门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出辐射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放射源与电磁辐射源的电子档案和管理系统,对农科院、医院放射科、有放射性的废弃矿区等放射单位和区域实行定期监测与检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核与辐射监测监管和应急响应,积极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练,完善应急决策、指挥调度系统及应急物资储备。严禁涉源单位擅自转让、转移、处理闲置(废弃)放射源,对闲置(废弃)的放射源必须移送国家指定的放射性废物库集中储存。2025年废旧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城市建成区辐射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中I级安全区标准限值,放射源和电磁辐射源全部纳入环境管理范围。

  

(二)进一步完善危废监管系统

  

按照“提升能力、集中处置、全程监管”的原则,完善城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系统。建立危险固废产生和综合利用企业清单,做到危险废物执法监管工作“有队伍、有经费、有装备、有制度、有台账、有信息平台”。要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家库,强化危险废物执法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始终保持危险废物100%集中安全处置。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体系,对于农村小型医疗单位,尤其是偏远地区小型医疗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考虑由乡镇卫生院定点收集,统一送交处置。到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保持100%

  

(三)强化应急防范处置能力

  

健全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预案演练评估制度,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加强同相关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高环境应急监测装备和水平,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的作用,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推进建立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区、应急物资储备等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各类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支持系统,增强环境应急专业化、信息化和特征化。

  

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逐步优化区域应急物质储备,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先进实用的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实现企业、部门、政府间环境应急物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共享共用。

  

(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开发分析统计、预测预警、信息公开等功能。与湖北省来凤县加强生态环境协调保护工作,建立大气、饮用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第六节 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优劣势分析

  

依托“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大战略,结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龙山县的定位,严格落实国家限制开发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管制要求。

  

1、优势

  

1)资源优势。龙山县有较为丰富的自然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等承载能力较强,环境容量较大;文化底蕴深厚,名胜古迹众多,旅游资源丰富。

  

2)区位优势。龙山县地处湘、鄂、渝三省边陲,位于长沙-武汉-重庆城市经济发达带边缘,具有地理位置的优越性;与湖北省来凤县两县城的距离只有7.5公里,具有相向发展的区位优势。

  

3)政策优势。湘西自治州也将继续享受国家和省扶贫优惠政策,同时还可比照执行国家西部开发的相关优惠政策,而龙山县又是湘西州发展的重点之一,这将给龙山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较强的政策活力。

  

4)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工农业生产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和体系,第三产业发展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能源、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有较大的缓解,综合经济实力有不断增强。

  

5)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湘西地区开发的战略部署,通过突出发展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加强用到政策的支持、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对内开放、积极推进人才工程等措施来促进湘西地区加快发展。

  

6)政府及全县人民建设生态县决心大、眼光远、起点高,全县上下有加速发展的强烈愿望。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手抓脱贫,一手抓发展,定思路,谋方略,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艰苦创业,不等不靠,使加快发展具有强烈的内在动力。

  

2、环境压力依然存在

  

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复杂。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高位,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更趋复杂。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任务艰巨,特护期污染天气仍占较大比例。部分黑臭水体依然存在,局部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任务繁重,农村秸秆露天焚烧现象长期存在,

  

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大。“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减少,减排空间收窄;同时面临发展经济、赶超发展的艰巨任务,今后几年,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主要污染物减排将面临更大压力。

  

农村环境保护缺乏长效机制。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问题严重,农膜、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物尚未得到有效处置;农村环境保护面临着农村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耕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不足等多方面的问题。

  

深化生态环保改革任务繁重。由于长期历史累积,环境保护工作既要不欠新账,又要多还旧账,压力和挑战将在较长时间内一直存在,需要把深化改革放在核心位置,从理顺、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入手,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首要障碍。环保优先理念、突出污染问题治理投入、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有待增强,全面建立和实施生态红线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建立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等任务艰巨;环境监管能力与新的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基层环保队伍人员力量和装备保障薄弱,环保系统业务能力建设亟需加强。

  

3、机会

  

1)引进企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将进一步提高,传统企业的转型升级将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技术与龙山县农业、旅游业等战略产业的联结将进一步加速,推动龙山县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企业、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

  

2)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将促使一大批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治理保护等项目在龙山县布局落子;湘西州争当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领头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对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龙山县在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商贸物流重点产业的在湖南省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3)将引导更多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为龙山县扩大内需、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机遇。

  

4)体制机制创新将使得龙山县的政府效率更加提高、资源配置更为合理、创新机制和创新气氛更加提升、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更加优越、安定团结的局面更加稳固。

  

4、制约因素

  

1)核心竞争力仍待提升

  

龙山县当前经济增长速度虽然较快,但县域核心竞争力不明显,科技创新程度较低,以资本和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不多,产业园区尚未形成强有力的规模和集聚效应,旅游市场与周边县区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影响力和竞争力还不强。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相对滞后,农民可持续增收压力增大。

  

2)生态文明制度尚待健全

  

目前龙山县各级政府与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各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和总体规划尚不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实现生态文明制度化,可以促使人们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合理地开发自然资源,对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

  

3)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了整体性推进。

  

站在全省层面看,区域自然禀赋差异较大,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均衡,环洞庭湖经济圈等地区经济发达,龙山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比较落后,客观上导致了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受限,极大地制约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在全省的推进。同时,生态补偿制度已开始建立,制约了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的龙山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更显困难,面临挑战。

  

4)累积性环境问题成为生态文明创建短板。

  

经过30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环境问题集中凸显,如水体黑臭、特护期重污染天气等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成为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制约因素和生态文明创建的短板。

  

(二)厘清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思路

  

一是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建立生态优先的决策机制,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的新景观。

  

二是示范创新,彰显特色。按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生态生活等方面的示范创新,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大力提升环境质量,探索和实施系列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充分体现质量和创新驱动的特色,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

  

三是政府主导,共治共享。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的制度框架,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引导和监督。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互动的“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目标应为:构建以主体功能为导向的生态空间体系、以循环高效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以防治结合为重点的环境保护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生活体系、以多元共治为目标的生态制度体系、以开放包容为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力求建成“国土空间布局合理、发展模式绿色高效、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方式低碳节约、生态制度完善健全、生态文化鲜明繁荣”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在确定创建指标方面,应根据生态环境部文件“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要求,结合实际优化创建指标,并综合考虑龙山县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复杂性与系统性。

  

(三)积极落实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

  

坚持格局优化,构建科学合理集约的生态空间体系。要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效推进红线区生态保护与整治修复,构建生态红线安全格局。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定位的要求,将国土空间按照开发方式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3类主体功能区。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优化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集约的空间发展格局。

  

坚持产业升级,发展清洁低碳循环的生态经济体系。推进产业升级,实现发展转型,着力构建以两型产业为主导、以环境友好为特色的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在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清洁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同时,规范完善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退出机制,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坚持标本兼治,维护安全稳定良好的生态环境体系。一要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应急预警制度,提出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应急预案。二要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加强扬尘控制,从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清洁燃料汽车和电动汽车等方面提出控制交通污染措施。三要加强噪声源头控制,推广使用低噪路面材料降低交通噪声、限制市区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及音响器材的音量等。四要加强工业固废处理与土壤重金属管控,推广清洁生产,从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示范等方面提出对策措施。五要提升生态功能,加强生态系统功能区的保护与修复。

  

坚持规划先行,打造优美舒适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构建绿色空间,打造优美生态景观,注重有机融合自然生态系统和城市绿化景观。在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坚持完善区域“山水林田湖”的生态系统,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景观结构。同时,加强建设公共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设节能、高效、美观的人居环境,推进绿色社区建设,为老百姓营造了优美舒适宜居的健康家园。

  

培育和谐文明多元的生态文化体系。传承特色文化,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努力打造独具乡土文化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比如传承土家族传统文化,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企业、社区和公众的生态道德、环境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传统生态理念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生态文明理念的认知水平,营造了生态文化浓厚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坚持城乡统筹,健全高效民主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推进绿色政府建设,城乡统筹,健全绿色政策体系,将政府绿色采购与绩效考评制度挂钩,建立配套的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扶植和严格落实绿色采购制度的实施。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制度体系。创新环境管理机制,确保区域共建共享,加快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四)开展全面生态文明培训教育

  

开展党政机关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党政干部培训体系中,公务员任职培训应当安排生态文明理念、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内容。依托湘西州和龙山县的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进行系统性的生态文明教育,特别加强对基层村镇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提高党政机关人员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知识,提升党员干部的生态文明素养。要求“十四五”期末,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人数比例达到100%

  

  

加强企业生态文明教育。强化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营造企业的生态文化,引导企业文化建设中的生态文明理念培育。建设面向企业的网络学习平台(建议依托湘西州和龙山县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重点开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释宣讲,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有关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培训并纳入对企业的考核,使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要求和环保技术、装备,和国家推动环保相关优惠政策,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定期组织员工参与环保绿色公益活动。

  

创新校园生态文明教育。加强对教师的生态文明培训,对龙山县全体教师进行“生态文明理念与常识”专题辅导。由县教育局联合高校编制图文并茂的各级各类学校生态文明教材或读本,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如幼儿教育中开设幼儿爱护自然的课程;九年义务教育中开设环境保护理论课程、环境保护实践课程;普通高中教育中开展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校园征文活动、校园文艺活动、校园书法和绘画活动;职业教育中开设环境保护基础课。开展学生社团教育活动,组织学生深入乡村、社区和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实践活动中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开展校园文明行动和家庭文明行动,培养学生节水、节能、资源回收、绿色消费等生态保护意识。

  

注重社区生态文明教育。由县宣传部组织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组建绿色志愿者队伍,以垃圾分类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绿色文化。将绿色文化宣传纳入龙山“智慧环保”建设,广泛开展绿色文化普及。把绿色文化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绿色家园,大力提倡节水、节能、环保、绿色概念。鼓励居民将垃圾分类投放;促进建筑过程生态化,抑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建筑垃圾的大量产生;提倡绿色消费,强化建筑设计环保理念,提倡利用太阳能、节水型马桶等;提高社区绿化面积,因地制宜地兴建“屋顶花园”、“墙上草坪”和绿色空地等;逐步试点并推广屋顶绿化,鼓励和引导居民绿化阳台,创建绿色家园。

  

(五)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满意度提升参与度

  

加强政府的宣传引导。县宣传部负责全县党委机关报、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增加环保公益广告,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曝光重大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事件,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中发挥好带头和引领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专题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法律意识。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和完善环境舆情研判和引导机制,构建新型、和谐的环境公共关系。

  

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渠道。由宣传部、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和相关部门负责年度宣传总策划,落实宣教经费。在微博、微信等公共媒体平台创建“龙山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号;在龙山县环境保护局网站、龙山新闻网等官方网站开设“龙山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对龙山县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最新进展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实时报道,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度,掌握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利用社交网路、手机短信平台、出租车车载LED、公交车体广告、小区和商场LED等媒体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广告宣传,构建网联网、报刊、户外广告多重覆盖的立体宣传网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科普宣传和媒体传播。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会、成果展示会等形式,组织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活动和科普活动,将生态文明观念融入到湘阴县每个人的生活中,形成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利用节日活动推动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每年植树节、科普宣传周、“6.17全国低碳日等重要纪念活动,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可将每年6月设定为生态文明宣传月。开展对环保科学技术的科普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对环境管理体系、洁净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环保新理念、新技术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环保科学知识。深入开展环保进社区、进学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培育和支持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鼓励、引导环保民间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建设。创新宣传方式,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全民生态文明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推动文化、会展、娱乐、影视、动漫、新闻出版、书刊信息等产业发展,体现龙山文化的深厚底蕴,培育发育良好、机制灵活、健康有序的生态文明。

  

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使者”、“生态文明社区”、“生态文明学校”、“生态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激发社会各界的生态文明建设热情,树立生态文明建设模范。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区域环境质量的同时,提高广大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修养。推进新媒体融合建设,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创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形式;加强生态环境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利用湘西州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将生态环境保护资讯、信息、实时监督报道、环境质量现状等内容植入“智慧环保”平台,通过应用达到信息传播、监督的目的。

  

建设生态文化宣教基地。由龙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县政府协调,依托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绿色农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绿色企业等场所,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使其成为承载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开展实地体验活动、文字图片和标本展示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教育,传播生态知识、生态技术、生态伦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在本地综合服务网站、政府网站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加强与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的协作,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报道龙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六)健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制度保障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首先需要制定龙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为龙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做好顶层设计。

  

龙山县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要求,积极组织编制《龙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

  

2、制定生态文明综合决策机制

  

1)成立龙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决策机构

  

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以美丽龙山为基础,整合县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和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水利局、住建局、旅文局、统计局和各镇(街道)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职能部门,组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做总体部署,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对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重大事项做科学决策。

  

2)县人大、县政协建立生态文明议案、提案制

  

县人大与县政协就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专门议案、提案,包括产业结构问题、经济增长方式问题、能源问题、资源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生态退化问题、环保法规执行问题进行讨论。

  

3、实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

  

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加强对生态保护的刚性约束。通过政策推动,建立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科学设置各级政府的生态环境绩效评价考核权重并细化到责任主体部门,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

  

结合龙山县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加大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等考核指标权重,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拓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渠道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大气和水等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畅通12369”环保热线、网络举报平台、微信、APP等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施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多元化发展。建立健全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事务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环境公益诉讼费用分担机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灵活运用诉讼费用减免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奖惩政策。

  

既严格监管执法,又高效优质服务。推进建立管控体系,为高质量发展立好生态环境规矩;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评价等制度,健全流域生态补偿等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全面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司法衔接,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推动生态经济发展,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发挥金融信贷重视环保表现的导向和制约作用。

  

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鼓励生产使用可降解农膜。采取财政和村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运营机制,加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扶持措施,培育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要统筹考虑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治农村污染。

  

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在对企业的环境行为信用进行评级的基础上,开展环保信用分类管理、后续监督管理,建立对环保失信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关联人的惩戒制度,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采取相应的鼓励、警示、惩戒措施。

  

推进生态价值转化机制以区域环境容量为前提,重视市场化运营、自治合作化管理、居民群众化监督、县环保部门协调的综合管理模式,“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确保环保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正常运营。

  

第七节 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监察体系

  

(一)提升环境执法监测能力

  

进一步推进环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监测能力、提高业务经费、增加业务用房、完善设备配置,不断提升环境信息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职能,落实经费,规范人员管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有重点的引进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优化环境队伍结构,分类管理。加强环境保护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环境监测、应急、固体废物管理和相关业务的培训,提高基层环境保护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修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建立现代化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

  

以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和土壤监测等作为重点监测内容,补齐监测能力短板。特别加强温室气体、PM2.5的监测,加强饮用水源全指标的监测、水生生物、化学物质监测;依托现有监测系统抓好重点河道的水量与水质同步检测,加强重点污染源和环境应急监测的能力建设;健全监测与监管的联动机制,对监测数据异常、环境投诉、监察执法、事件处置联动,提高现场执法水平。争取到2025年实现环境监测采样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

  

创新技术手段,构建智慧化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开展监督性监测,组织开展面源、移动源等监测与统计工作。以标准化促发展,全面提升县级监测站的检测能力,达到2025年前具备有效开展行政区域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的目标。

  

(二)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管理体系

  

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装备水平,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在监测用房、仪器设备等硬件建设方面继续加大投入,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应急监测耗材储备、设备维护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启动终止、监测报告与信息发布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与交通、消防、气象等部门联动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网络。优化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继续提升仪器配置等实验条件。强化环境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面提高企业环境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第五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 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以大工程带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大发展,提出“十四五”期间对生态环境保护龙山分局工作有重要意义、操作性强的重大工程。将重大工程分解细化,建立支撑规划目标任务体系的重点项目库。重点工程包括以下7个重点项目,规划总投资17.5亿元,详见下表:

  

5-1 龙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构成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亿元)

1

龙山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全县各乡镇划定的51个饮用水源地以及300个村的村级水源

4

2

龙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全县范围内未实施生活污水整治的354个行政村

6.5

3

智慧环保工程

县域内

0.8

4

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

0.5

5

龙山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提质改造

全县各乡镇375个村

2

6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县域内

0.2

7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县域范围内规模养殖户、规模以下养殖户;县域内所有百合加工企业

3.5


合计

17.5

  

第二节 重点工程实施与执行计划

  

龙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根据国家政策和龙山县的实际情况,参考龙山县生态环境局各科室站所支队、其他部门意见以及与龙山县相关的规划和任务等,具体内容详附表:

  

附表3龙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实施与执行计划

  

第三节 生态领域重大项目实施原则

  

为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十五”期间龙山县将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落实资金,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龙山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推进。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重点突出的原则,“十五”将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明确的组织机构,加强统筹与组织协调,实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定期研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明确责任目标,加强考核。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及群众的监督力度,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参与决策和监督,不断探索适合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

  

在规划中明晰各方权责,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十四五”政府目标考核责任状。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对龙山县各直属职能部门尤其是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经济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和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旅文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气象局、县统计局、县卫健局、工业园区等职能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通过分工与合作,在龙山县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下,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下属各职能部门统一组织行动,因地制宜地制定本辖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节 强化规划引领

  

将规划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全县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已有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项目审批阶段,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开发行为予以否决;强化生态环境破坏的追究机制,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依据龙山县地方特色,认识自身定位,发挥传统优势,研究制定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生态补偿、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制度,作为规划实施及以后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龙山县生态补偿、绿色金融机制等环境经济政策,深化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模式;研究制定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政策绩效评价机制,为政策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和奠定基础;定期评估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查找不足,提出解决方案;研究建立龙山县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制定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危废等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以标准促进产业及技术进步,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将规划落实工作分解为多个行动计划,稳步扎实地逐步完成达到全面建成小康、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特色县域经济先导县、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目标。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第三节 完善支持政策

  

在充分利用好中央和地方已有的水、大气、土壤、农村、重金属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基础上,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不断完善其他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保障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

  

第四节 检查质量核心

  

紧紧抓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这个核心,强化环境监测的支撑作用,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环境质量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对于连续出现环境质量变差的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改善措施方案及完成时限,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五节 开展评估考核

  

本规划报县人大批准后,形成决议,付诸实施。人大每半年或一年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督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年向人大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根据政策和发展基础的变化,定期开展规划评估和修编工作。同时,依据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定位和各乡镇、各部门有侧重的工作重点,设立科学的、差异化的环境保护建设考核体系,并将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考评及社会评价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在2023年,组织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评估。

  

附表

  

附表1:龙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分类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2025

属性

1

环境质量改善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比例

%


0

约束性

3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4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5.9

约束性

5

PM2.5 年平均浓度

μg/m3


25

约束性

7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0

预期性

8

主要污染物减排

化学需氧量减排

%

4818

320

约束性

9

氨氮排放量减少

%

650

25.6

约束性

10

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

%

963

150

约束性

1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

%

1040

46.9

约束性

12

绿色发展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13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预期性

14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预期性

15

生态保护

生态质量指数(EI

-


60

约束性

16

森林覆盖率

%


60

约束性

17

湿地保护率

%


不降低

预期性

18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不降低

约束性

19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不降低

约束性

20

环境风险防范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预期性

21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100

约束性

2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5

约束性

23

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5

约束性

24

污染防治

工业污染源

-


达标排放

预期性

25

生活污水

城市(含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26

生活污水处理厂(含县城) 进水 BOD 浓度大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

%


约束性

27

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


约束性

2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预期性

29

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量

%


预期性

  

附表2:龙山县环境管控单元划分表

  

                                                                                                                                                                                                                                                                                                                                                    

序号

环境管控单元

数量

环境管控单元面积(km2

类型

区块涉及乡镇(街道)

主要功能定位

1

优先保护单元

茅坪乡、茨岩塘、大安乡、石牌镇、

红岩溪镇、苗儿滩镇、洗车河镇、靛房镇、

农车镇、水田坝镇、

桂塘镇、洛塔乡、召市镇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4

2269.29

2

重点管控单元

内溪乡、

华塘街道 、民安街道、石羔街道、兴隆街道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2

141.68

3

一般管控单元

里耶镇、咱果乡、

民安街道、洗洛镇、

石羔街道、兴隆街道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3

726.15

总计



3137.12

  

  

附表3:“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实施与执行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亿元)

开工年份

竣工年份

1

龙山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全县各乡镇划定的51个饮用水源地以及300个村的村级水源

设立界标1200套,宣传牌1800块,植物篱103500m,交通警示牌300块,防护网103500米,截污沟103500m;农村环境治理工程:新建四池净化系统90150套(单户71250套,五联户四池净化系统18900套),管网153m,分类垃圾桶82650个,沤肥池42525个,垃圾回收屋1200座,保洁车400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耕地选用低毒农药和缓释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新建生态沟渠103500米,有机物发酵处理池30000座,化学品包装物田间收集池30000座,太阳能杀虫灯60000套;水面清漂工程:全自动清漂船3艘,垃圾运输船6艘,自卸车6辆,吊车3辆,打捞专用码头3个;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工程:印刷及发放保护宣传册 103500份,编辑制作光盘、音像资料,借助广播媒体进行饮水保护宣传,在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营造保护水源的良好氛围;保护区监控能力建设工程:构建 21 套自动视频监控系统,42套自动在线监测系统、21套水文在线监测系统,21 套实验室检测系统;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建设21 套水源风险源基础数据库,21 套风险预报系统和 21 套安全应急系统

4

2021

2025

2

龙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全县范围内未实施生活污水整治的354个行政村

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354套,分散是污水处理设施3540套,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000公里;

6.5

2021

2025

3

智慧环保工程

县域内

建设环保智能信息化中心,建设智能化信息管理用房3000平方,对县域自然保护地、5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4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以及6个重点排污企业排污口配套自动监控设施,实现联网对接。

0.8

2023

2025

4

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

用地面积167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包括环境监测标准实验室及环境监察办公用房以及配套监测、执法设备;院内道路、绿化及停车场面积500平方米;配套电力通信、给排水管网建设。

0.5

2021

2025

5

龙山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提质改造

全县各乡镇375个村

建设375个村级生活垃圾处置点(用于生活垃圾回收、分拣、堆存),配套750辆垃圾收集车,750台垃圾压缩设备;在各乡镇交通便捷处共设置25个垃圾废旧回收中心(集中暂存所在乡镇的生活垃圾回收、中间转运、堆存),配备叉车25台,大型转运车辆4台;建设1个废旧资源再利用中心

2

2021

2025

6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县域内

督促县域燃煤用户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淘汰锅炉燃煤386台,督促家餐饮行业落实油烟净化装置;对县域275家喷漆企业(家具制造、汽车修理、门窗制作)废气实施治理,对开展治理的用户实施奖补

0.2

2022

2025

7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县域范围内规模养殖户、规模以下养殖户;县域内所有百合加工企业

配套建立粪污转运体系:转运车辆750辆;新建大型沼气工程2座,配套建设沼气利用系统;配套建设2家有机肥厂;督促县域120家百合加工作坊环保整治,对落实环保整治的百合加工企业实施奖补

3.5

2021

2025



合计(亿元)

17.5



  

龙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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