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事项名称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事项 |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
受理机构 |
龙山县交通运输局(计划基建股承办) |
决定机构 |
龙山县交通运输局 |
办理条件 |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
申请材料 |
申请施工许可书时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2、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3、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4、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5、施工和监理合同; 6、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及单位资质 7、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 8、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材料。 |
办理程序 |
一、受理 |
办理期限 |
法定期限20天,实际承诺12天 |
责任追究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执行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监督和投诉 电话 |
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0743-6231658 “最多跑一次”办公室:0743-6582282 交运局监督电话:0743-6222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