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吴定海等19人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撤并乡镇道路建设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应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现阶段我县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是村通畅、组通达、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推进县以上政府部门命名、授牌的景区、产业园、矿产区等到大门的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农村公路加宽涉及资金落实、征拆、基本农田、林地等制约,因此“里耶至贾市12公里进行加宽,整修及道路加宽至5.5米;内溪至长潭、塘口至苗儿滩弯道加宽、道路整修”的建议还不具备条件,待政策落实后将第一时间研究此类建议。
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对接,与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龙山县人大建议办复情况意见征询表
签发领导:彭永宏
承办人员:田志鑫
联系电话:0743-6222234
龙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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