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选定巡游出租汽车承租人的通知

关于选定巡游出租汽车承租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0 23:25:48 字体大小: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承租岗位的需求我公司决定选定一定数量的巡游出租汽车承租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二)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安排

(一)报名地点:湖南龙凤龙骧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湘鄂情大桥旁)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743-2250516 18674325998

(二)摇号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对象

符合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见附件),已获得承租资格的人员不再接受报名。

四、承租名额及确定方式

本次承租名额共24个,报名人数少于承租名额的直接获得承租资格,报名人数超过承租名额的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

五、报名资料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各2份;

(二)携带本人驾驶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2份;

(三)填写《报名信息表》(报名点领取);

(四)填写《承诺书》(报名点领取)。

六、抽号规则

(一)先抽取顺序号,再依据顺序号由小到大抽取承租名额号。1-24号为本次承租名额号。

(二)如本轮再有新上线巡游出租汽车的承租需求,由本公司自行决定,原则上从本次未抽中人员中,按承租名额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产生承租人。

   七、整个报名和摇号过程须本人亲自参加,不得代办。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属湖南龙凤龙骧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龙凤龙骧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附: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

(一)户籍要求:龙山籍

年龄要求男性未满59周岁(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54周岁(196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持有有效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四)本人能直接从事出租车驾驶一个班(每年驾驶9个月以上,每天驾驶6个小时以上)的承诺;

(五)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六)无暴力犯罪记录;

(七)符合从事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身体健康标准(抽中人员需三日内提供龙山县中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刑事处罚已执行完毕的;

(九)非国家公职人员或财政供养人员;

(十)拥护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模式,自觉接受公司管理制度、两人共同租赁经营一车的租赁方式;能按时足额缴纳承租费;

十一)新报名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无邀约上访、煽动他人上访、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等行为的

(十二)遵守车辆承租权不得转让、转租的规定,如有转让、转租,将取消承租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符合国家其他有关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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