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老反映员工作汇报

老反映员工作汇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0 14:58:10 字体大小:
 关于原公社老放映员信访事项办理

情况的报告

县信访局:

原人民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一直久拖不决,我就老放映员信访维稳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但上访问题时有发生,为了不造成非正常上访,我采取了一系列的稳控化解措施,现就近年来,老放映员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此次全省老放映员集中询访情况

  2017年2月19日,召市镇老放映员代表张奎到长沙询访了解咨询政策,经与召市镇联系,我局派工作人员陪同稳控。共有全省13个地区、老放映员代表37人联合询访,省广电中心宣传电影处处长黎处长接访了全体代表,老放映员代表们递交了诉求报告,要求省政府尊重历史的态度来正确对待老放映员的老有所养历史遗留问题。座谈会上,各地代表都作了陈述发言,认为不能片面的将补助的发放代替历史遗留问题来解决,最低标准要求与中部六省的解决标准看齐,并要求对身体健康,未满60岁,且有能力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应优先上岗从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此次座谈会新产生了老放映员省代表7人,市区代表22人,并作出了进京维权的安排。

我县老放映员的基本情况

2015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78号),按照文件要求,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18日,由各乡镇(街道)及县旅文局对全县原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身份及其放映年限进行了再次摸底审核统计,目前摸底统计结果如下:全县有放映人员138人已故一人,其中,放映年限在5年(含5年)以上8年以下的19人,8年(含8年)以上12年以下的17人,12年(含12年)以上的102人,能够提供放映证件的有73人,证件丢失的65人。这些老放映员中,多数都是年迈多病、风烛残年的老人,个别老放映员生活不能自理。

我县老放映员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1、请求解决原公社老放映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

2、身份认定问题(一直从事放映工作几十年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3、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底(要求参照中部六省市看齐)。

  4、要求将省补发的资金一次性发给老放映员(任何部门不得克扣)。

三、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

老放映员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时间长,人员多,涉及面广。为了做好稳控工作,我实行了领导包案制度成立了六个工作小组,把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员,每个小组负责一个片区,主要做法如下:

(一)多策并举,着力维稳

一是召开放映员代表座谈会,同他们面对面的谈心,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并进行规劝,要求其进行合理合法的诉求,不要有过急行为;

二是进行电话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心态,互通信息,找个别老放映员约谈,了解家庭状况,看是否存在生活上的困难,为他们寻求救助途径;

三是陪同询访,老放映员想去省、州了解咨询政策,我局派专人陪同跟随去咨询政策。2015年9月至现在,陪同询访到长沙4次,吉首2次,在我局座谈10次,电话联系了200余次,接待主动上门询问政策100余人次,电话接访40余人次。

(二)针对特困,着力帮扶

至2014年以来,每年春节都针对老放映员困难情况给予了一定的经济帮扶。湘政办发[2015]78号出台后,我局组织了6个工作小组分别下到各乡镇与老放映员面对面座谈,了解他们的心声,对个别生病住院的老放映员进行了慰问。今年春节,请示县人民政府从民政走访慰问资金中解决了69000元老放映员困难补助,并通过各相关乡镇进行了发放

(三)执行政策,落实精神

在搞好维稳帮扶的同时,我们着力执行湘政办发[2015]7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老放映的身份进行核实认定:一是先由老放映员自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二是由县信访局与县旅文局联合给各乡镇(街道)下发通知(龙信发[2015]42号),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其进行初步审核,公示后上报县旅文局,三是由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并组织审核小组下到各乡镇再次进行身份审核,四是对审核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摸底工作已于2016年1月20日全面结束。

四、目前的主要问题

为妥善解决老放映员问题,国家广电于2012年出台广办发影字[2012]47号文件,2013年出台了广办发影字[2013]81号文件,湖南省于2015年9月出台了湘政办发[2015]7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解决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办法,但这并没有得到老放映员们的认可。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一是老放映员认为[2015]78号补助标准太低,他们强烈要求纳入城市社保,同时,对已逝的老放映员家属给予适当的补贴。

二是老放映员身份认定存在困难,部分老放映员对认定结果不满意。在老放映员身份认定时,有近三分之一的老放映员放映证件已丢失,还有些持有“三证”之一的人不一定是原乡镇(公社)放映人员,部分是田土承包下户后个体放映人员,但证件上没有明确区分。另外,老放映员放映工作年限不能准确认定。  

三是老这老放映员太过集中,矛盾化解难。他们不断到县政府、县旅文局集中,多数年龄大、身体差,突发状况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四是老放映员要求直接向县里的主要领导进行诉求,少数人有进京上访的倾向。

五、 对老放映员上访的建议

一是按照“属地稳控,集中化解”原则,要求各乡镇加强跟踪稳控,列入信访考核。旅文局负责按省、州、县相关政策进行集中化解。

二是请县里将每年春节发放的老放映员困难补助直接纳入走访方案,并直接拨到相关乡镇,不再单独打报告。

                龙山县旅游和文广新局

            二0一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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