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开展县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民政局关于开展县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本级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县本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湖南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将开展县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主管的县本级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对相关材料内容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认真审查,于2025年5月31日前出具初审结论。各县本级社会组织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报送我局(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县本级行业协会商会请直接将年检材料报送我局)。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将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我局将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
附件:1、县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年检相关表格
龙山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