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申报民族贸易企业认定的通知

关于2022年申报民族贸易企业认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26 17:36:53 字体大小:


关于2022年申报民族贸易企业认定的通知

龙山县各企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民族贸易政策,发挥民族贸易企业经销少数民族特需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主渠道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需要。根据《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及相关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16〕66号)、《湘西自治州民宗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民贸民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州民宗通〔2022〕30号)等文件通知精神,我县将开展2022年度民族贸易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族贸易企业认定条件

民族贸易企业的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只认定在龙山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或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少数民族农副产品。

(三)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收购少数民族农副产品销售额占民族贸易企业全部销售额60%以上的企业。

少数民族特需品指国家制定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14年版)》中所列商品。

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仅指日用百货(各种棉、麻、毛、丝、皮等天然纤维和人造纤维的纺织品、服装、鞋帽;各种皮革、橡胶和塑料制品;簿、册、纸张、笔等各种文教用品以及玩具、体育器材和工艺美术品;钟表、照相机、缝纫机、自行车、日用五金;各种家用电器,搪瓷、陶瓷、玻璃器皿、铝制品等)及日用杂品,农业生产资料(农膜、农药、农用化肥、农作物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牧草种子、食用菌菌种、兽药、农用大棚设备、小型农机含零配件及滴灌设施、水产苗种、渔药、渔机渔具等),药品、书籍。

二、申报民族贸易企业的材料要求

(一)企业申报民族贸易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湖南省民族贸易企业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征信报告。

(5)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6)企业上一年度销售产品分类清单(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额、占比为全部销售额60%以上)。

(7)经销商品展示室(陈列室、展示柜)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民族贸易企业的要求

(1)符合民族贸易企业基本条件的企业可在申报期内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县民族工作部门自主申报。

(2)本次申报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

(3)将申报材料纸质档及电子档(U盘拷贝)报送龙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电话:0743—6223971。

(4)各相关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附件:1. 湖南省民族贸易企业申报审批表

2.湖南省民族贸易企业申报汇总表

               龙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 湖南省民族贸易企业申报审批表.docx
附件2 湖南省民族贸易企业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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