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龙山县2022年第一批失业保险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公示

关于落实龙山县2022年第一批失业保险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25 11:23:59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问题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21)文件,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拓宽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 5 个特困行业企业。该政策实施标准、实施条件、实施期限以《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湘人社规〔2022〕19 号)规定为准。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文件,用人单位符合发放补助的参保职工数以当前在岗职工中在本单位累计参保满 6 个月的人数确定,按每名参保职工 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比对审核龙山县2022年第一批符合留工培训补助的参保企业有龙山县铭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龙山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9特困行业企业,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825-831)。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人社局、财政局和就业中心反映。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0743-6224681(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监督电话:0743-6222470(人社局办公室)

         0743-6222905(县财政局社保股)

附件:龙山县2022年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第一批公示表

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825


龙山县2022年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第一批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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