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龙山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 通 知
根据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规定,现就2022年龙山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5日—2022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补贴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
已实现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2、脱贫人口
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且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脱贫人口。
3、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已实现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
1、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4050”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同)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60%予以补贴,非“4050”人员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2、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
1、补贴标准:按前款非“4050”人员标准执行。
2、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补贴方式
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即申请人先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审核通过后再补贴到个人社保卡账户上)。
五、补贴申报所需资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
1、本人书面申请(按统一格式书写);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息页[第2页、第3页]、就业援助卡页[第7页])1份(脱贫人口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证明);
4、填报《湘西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1份;
5、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申请补贴期间的灵活就业情况必须清楚);
6、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本人社保卡账户复印件1份。
(二)高校毕业生
1、本人书面申请(按统一格式书写);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息页[第2页、第3页]1份;
4、填报《湘西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1份;
5、《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申请补贴期间的灵活就业情况必须清楚);
7、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本人社保卡账户复印件1份。
六、申报地点
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民安街道下属11个社区和里耶镇中孚社区具体情况如下:
社区名称 办公地址
南台堡社区 209国道汽车检测站斜对面
康家坝社区 民安街道办事处对面外资办旁
春景社区 原城郊派出所旁
城郊社区 湘鄂路与白羊方向交叉路口
回龙社区 回龙小区内
老城社区 民安敬老院内三楼
五爱社区 步步高小区
蔬菜社区 工行背后老水利局内
茶亭社区 老广播局内
凤阳社区 龙领国际旁边
书院坪社区 原人民银行大院
里耶镇中孚社区 里耶镇中孚社区
咨询电话:0743-6230590
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