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龙山县2022年第二批失业保险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公示

关于落实龙山县2022年第二批失业保险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8 11:39:04 字体大小:

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文件第四条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 1 次(含)以上被认定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困难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 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用人单位符合发放补助的参保职工数以当前在岗职工中在本单位累计参保满 6 个月的人数确定。

依据《龙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高风险地区的通告》〔2022〕8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将龙山县第一职业技术中学等10个地区划分为高风险区。经比对审核龙山县2022年第二批符合留工培训补助的参保企业有龙山县泰新大鲵驯繁有限公司等105家企业,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4日)。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就业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0743-6224681(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监督电话:0743-6222470(县人社局办公室)

         0743-6222905(县财政局社保股)

附件:龙山县2022年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第二批公示表

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龙山县2022年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第二批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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