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计划

龙山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09 07:18:11 字体大小:

 龙山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落实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扎实推进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保障等工作,为全面建设平安龙山、法治龙山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深入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考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加强考法述法结果运用;进一步做好《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工作;明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方式和途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命名一批“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围绕服务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基层社会治理,以春节期间“送法下乡”、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9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和“12·4”国家宪法日等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村(居)“七个一”法治建设:即每一个村(居)委会有一个法治宣传长廊(广场、小游园)、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点、一所法治学校、一个法治图书角、一名法治宣传员、一名法律顾问、一批法律明白人。三是坚持创新引领。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利用“12348中国法网”、“如法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加快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依托“法治龙山”微信公众号平台,打造县级新媒体普法联盟突出地方、民族、行业特色,积极探索分业、分类、分众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普法创新大赛,对有创意、有特色,易于理解、易于接受、易于传播、易于推广的普法创新项目予以扶持、培育,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方式和载体。四是注重普治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着眼打造法治龙山建设“升级版”,进一步完善法治龙山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督促和指导,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法治创建先进典型。部署开展“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五是强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落实人员经费保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考核;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管理平台,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让典型案例、依法公开处理成为全民的法治教育课。完善考核考评机制,组织开展县直部门(行业)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述职测评

二、进一步加大特殊人群的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化训练。司法所每月组织辖区内所有在册服刑人员学习十九大报告、新宪法、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每月定期开展队列训练、义务劳动,普管级每月学习、劳动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基础级和严管级每月学习、劳动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县社区矫正中心安排专人每月巡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司法所提出整改;坚决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司法所每天对辖区内所有在册服刑人员的刷脸签到情况进行监控,广泛宣传社区矫正的经验、典型和好的做法,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制度实行的状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消除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录入和信息核查不全面、建档立册不完整等工作隐患,使核查率达到100%,预释放人员信息反馈率达到100%,确保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一般帮教对象衔接工作和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全面完善安置帮教档案,逐级建立电子信息库和工作台账,形成书面工作记录;对每一名安置帮教对象,全部建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打牢安置帮教工作基础,特别是对“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要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为他们送去温暖,帮助他们度过生活难关,使他们早日成为守法公民,早日开启新的航程,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夯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是坚持完善三调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8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强县乡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规范派驻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理顺诉调、公调、访调等衔接联动机制,完善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加强与政法综治部门信息共享,定期掌握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刑事、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变化情况,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继续巩固县、乡(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重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规范化村(社区)人民调委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在原有17个行业专业调委会基础上再建立10个重点行业领域的行业专业性调委会。探索推动县级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人民调解规范管理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三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继续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排查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案件,防止民转刑案件、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下大力气化解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婚姻家庭、道路交通、民间金融、山林水土、资源环保等领域的矛盾纠纷,防范纠纷“小转大”、“民转刑”、“个转群”。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打造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大边界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力度,加强与湘、鄂、渝交界县市的协作交流,争创省级边界联防联调模范调委会和调解员。四是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落实“四统一”,人民调解员应当统一佩带胸牌、徽章上岗,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单位可统一服装。探索、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试点经验,大力实施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争实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低于2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少于3名、派驻调解工作室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将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员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范围,着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提高调解成功效率。五是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保障力度。继续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以及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经费和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一并继续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六是打造人民调解智能信息平台。运用科技手段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依托湖南法网·如法网建立人民调解信息系统,推广微信调解、网上调解、视频调解,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互联网+”。加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收集,建立人民调解案例库。结合县乡综治视联网系统,将人民调解工作及时与之对接,调解工作实现实时监督和互动,计划2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室全部建立监控视频。七是大力开展人民调解“争先创优”和对外宣传活动。组织推荐评选全国全省全县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利用专题宣传片、宣传画册、巡回报告会、手机APP、微信、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报道人民调解工作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八是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湘司通【2018】51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公开、协同高效、探索创新的工作原则,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分步骤组织实施,2月底之前总结经验完成首批选任工作。同时,在选任实践中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

四、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稳定增长。确保2019年案件受理量不低于200件;全面放开法律援助咨询门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继续做好案卷抽查、电话回访及跟案等工作,着力加强重点案件研讨的工作实效,针对立案后、结案前的监管薄弱环节,组建专家团队、加强案中监督,督促律师勤勉履责,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结合本县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着重加强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基层站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大公证工作力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积极地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认真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发挥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在减少争讼、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引导公证员在推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思考新问题,寻找新途径,研究新办法,做出新贡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公证法律意识;重点开拓赋强公证、辅助公证等新业务。

五、进一步落实改革,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健全律师权利救济机制。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受理平台,用实际行动回应律师行业和社会关切。设立投诉中心,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向全社会表明律师行业勇于自律的鲜明态度。二是继续推进公证改革。公证改革转制已完成,人员已初步到位,要着力完善绩效分配、财务设立等机制,巩固成果。三是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与审判、检察、侦查工作相衔接,促进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良性互动。健全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鉴定人依法自律、诚信执业。四是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行政部门就司法鉴定、律师参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等事项,积极支持和配合监察委的执纪反腐工作。

六、进一步严格自律,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全局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统一到司法部、省厅、州局的工作要求上、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要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领导的重要性认识。要通过学习,不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二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带队建,发挥党的建设应有的政治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党纪政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责任查究制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营造廉洁勤政良好氛围。三要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七条、州委九条要求和县委五个十条规定精神,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四要着力打造担当有为、能力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干部是决定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切实加强学习和锻炼,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

七、进一步服务大局,落实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将充分认识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全县上下一盘棋”的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部署、认真安排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任务要求。一要扎实开展精准脱贫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落实“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工作要求,切实推动贫困村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确保所联系扶贫村按时按质脱贫。二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建设,推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主动作为,积极解决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三要压实1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工作责任,切实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真正做到“谁引发、谁化解”、“谁主管、谁化解”。改进考核方式和评价体系,努力维护社会经济大局稳定。四要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社矫、安帮等职能,在辩护代理、深挖线索、营造法治氛围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发挥应有作用。五要全力做好综治民调工作。深入推进平安龙山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县综治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综治民调宣传。确保民调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六要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好更丰富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免费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法律问题解答、法律事务解析和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介绍等法律咨询服务。积极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动做好涉及民生问题的矛盾纠纷调解,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调解。

八、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1、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力度。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力度和工作考核力度。二是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省级、州级、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组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重点为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合同签订、行政诉讼等重大经济活动、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等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2、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为重点,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减少行政权力事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取消,及时公开公示调整后的服务事项。二是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能减少的环节必须缩减,及时公开公示调整后审批流程图。三是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各种材料。在缩减行政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对各种材料进一步精简,及时公开公示调整后的审批事项材料清单。四是做好各部门间横向衔接,实现部门联动,开启绿色审批通道,同时加大政务中心项目审批大厅服务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效率。3、以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为重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做到每个规范性文件草案都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认真处理上级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修改、废止意见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4、以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着力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加大办案的和解、调解力度。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