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龙山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务公开发〔2019〕1号)、《龙山县2019年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着力点,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加大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力度,切实扩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汇报工作,形成了局领导组织部署,局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龙山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强化人员保障,落实专人负责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政务信息公开和如法网咨询回复,切实抓好舆情回应,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三)丰富公开内容。一是将司法局的职能、各科室的职责以及局领导分管工作、司法局部门预算决算等通过局公示栏、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二是实时发布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计划、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等信息。三是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预公开制,局机关重大事项、决策都要事先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实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凡是涉及到需面向群众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权,均公示于专栏,对干部职工关心的事项及一些涉及财物的专项工作也进行公开或通报。
(四)扩宽公开渠道。一是通过各级政务信息平台开展政务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07条。通过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开信息28条。我局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及个别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案件中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不予以公开。
2019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政务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能够按照要求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便民性以及创新性等方面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由于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文件的复杂性,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
以上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对2019年来全局公文进行清理自查,确保公文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存在的信息不规范的内容及时修改。同时对标注属性为公开的公文公开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向各业务科室重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二是继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的梳理。三是切实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龙山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强化人员保障,落实专人负责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切实抓好舆情回应,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山县司法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