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审计局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要围绕新时代、新要求、新部署,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二是要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聚焦审计重点;三是要围绕审计全覆盖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审计改革创新。
三、具体安排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以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为重点,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以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的总体规模和结构、财政收入质量、预算执行进度、资金管理绩效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县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由行事股牵头,各相关股室统一参加,对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洗洛镇人民政府等县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行事股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制定审计报告模板和出具审计综合报告。
【审计时间】对县规划局、县司法局、洗洛镇人民政府的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于3月26进点,对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的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于4月23日进点,统一于5月2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5月30日前提交征求意见稿;对县财政局等的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于3月26日进点,5月31日前完成现场审计,6月10日前提交征求意见稿。
(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责任落实为目标,以领导干部运用资源资产资金履行职责为主线,重点关注和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重大经济决策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和监督权、以及个人遵守廉政规定等主要内容。
【组织方式】由县经责办牵头,相关股室统一参加,分为两批次对水田坝镇人民政府、县疾控中心、县商务局、县移民局、县残联、县水利局主要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第一批次:对水田坝镇人民政府、县疾控中心、县商务局、县移民局主要责任人的经责审计于6月11日进点,7月31日前完成现场审计,8月10日前提交征求意见稿;第二批次:对县残联、县水利局主要责任人的经责审计于9月3日进点,10月2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10月31日前提交征求意见稿。
(三)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着重关注财务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入账的完整性,财务支出范围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
【组织方式】由经责室、财金股、行事股、法制股共同配合实施,分为两个批次对县规划局、县司法局、洗洛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县旅文局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时间】第一批次:对县规划局、县司法局、洗洛镇人民政府的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于3月26进点,对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的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于4月23日进点,统一于5月2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5月30日前提交征求意见稿;第二批次:对县人社局、县旅文局的2016至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于9月3日进点,10月2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10月31日前提交征求意见稿。
(四)全州扶贫专项检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中央、省、州精准脱贫攻坚战略决策部署,以完善机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精准扶贫实施效果等方面。
【组织方式】按照州审计局统一的安排,赴古丈县开展扶贫专项审计,由财金股、法制股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3月11日进点,4月15日前完成现场审计。
(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反映我县在贯彻执行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政策,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效,揭示剖析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典型案例,切实提升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加快我县脱贫解困的进程。
【组织方式】由投资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每半年上报一份跟踪审计综合报告,其中半年综合报告在6月10日前,年度报告在12月5日前上报州局投资审计科。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把握总体、揭露问题、堵塞漏洞、促进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中损失浪费、高估冒算等问题,关注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重点事项,揭示项目在投资控制、现场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重大管理隐患、损失浪费和违纪违法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建议,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组织方式】由投资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全年分期分步实施,适时提交审计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审计对象与实施时间。如确需调整或接受临时安排任务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审计现场结束后需要继续核查重大问题线索的,要报经项目牵头领导审核同意,重大事项必须报经局长审批。各责任股室应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审计,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和相关材料。
(二)切实编好审计方案。审计项目组织与实施单位,要落实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细化项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理顺审计关系、明确操作路径、进行合理分工,把握时间进度,落实具体要求,确保项目审计报告与审计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计划目标与重点的有效对接。
(三)强化计划执行全程控制。按照审计计划管理的要求,要科学制定方案,严格控制成本,合理把握进度,准确统计成果;要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加强廉政、保密、安全等教育,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组长应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