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报告

龙山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报告

来源:龙山县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6 09:35:08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xl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山县水利局联系(地址:龙山县湘鄂路138号;邮编:416800;电话:0743-622329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龙山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6条,办理依申请公开0起。水利政务服务窗口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76件,接受各类咨询132次,均按时办理或办结。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和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选派了3名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业务好的同志常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专职负责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同时落实了1名专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健全体制机制

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制度,下发了《龙山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龙山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龙山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3.及时公布权责清单。根据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已完成互联网一体化平台实施清单及权责清单的147项填报和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逐项明确了权力名称、依据、类型、责任事项依据等相关事项,并通过龙山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4.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按照龙山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实施下放行政许可权限、优化行政审批、县工业园区区域评估等多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全部依法公开并以手册、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

5.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全面推行事项审批,执行“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2020年度通过“12345”热线受理及办结19件,受理、办结行政许可审批76件,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减少为8个工作日,审批项目进窗率100%,办件“零投诉”。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湘水办〔2019〕17号)要求,在水利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公开。按照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行为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行政执法决定。所有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核、办结状态均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线下政务服务窗口实时滚动公示。

7.其他便民政务信息公开措施。水利政务服务窗口设在县政务中心服务大厅2栋6楼综合大厅,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流程、时限等要求,制作并摆放政务服务工作手册和折页《龙山县水利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资料。将不同类型的事项办件要求印制在一张卡片上,方便办事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申请信息公开、咨询办理业务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增20

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

减1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578.5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处理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对《条例》新内容的准确把握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范围有待扩大、形式有待丰富

202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局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保证工作依法依规。同时在综合培训课程中充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内容,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考评,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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