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卫健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龙山县卫健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龙山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3 09:20:46 字体大小:


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州法办发〔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遵法守法意识

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带头遵法守法。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和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加强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二、强化普法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二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核心和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部的用法水平和守法意识。三是组织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四是利用每年“3.15”、法制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社会、学校、企业等场所开展法制宣传,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辖区经营业主、群众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三、依法执行审批制度,严格落实政务服务

(一)提供“高效”“便民”服务,落实“三减”“四落实”

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及“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我局63项依申请类服务事项已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严格落实了“减时效、减环节、减材料”的要求。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做到了“四落实”:一落实一次性告知。对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审批流程及所需资料,减少办事人员来回跑,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落实首位责任。要求第一位接到办理事项的工作人员须给办理人员仔细解读审批指南、流程图办理等情况,清楚找谁办理、如何办理。三落实限时办结。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落实限时办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四落实监督提醒。安排专人对审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提醒,防止因时效影响工作推动。

(二)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有序,群众满意度较高,无超期审批提前审批率为100%,窗口满意率保持100%,继续保持0投诉。

2021年,受理业务办件142件,其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 件,变更 0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新办2件,检验35件,医师执业注册首次27件,变更注册67件; 护士执业注册82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37件、延续 0件、遗失补发0件;所有符合条件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均在10个工作日完成。

四、依法抗疫,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

一是加强机制保障。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项部署会、动员会、培训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有力。

二是加强行业督查。结合卫生监督工作特点和疫情进展,持续开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留观点、学校、现制现售水单位、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工矿企业等重点单位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做好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以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为重点,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对宾馆、超市、车站等公共场所建立疫情防控预案,设置“一米线”,开展测体温、戴口罩、落实“三码联查”,对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做好空调的清洗消毒和检测,查验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质量等检测报告等开展检查。三是加强对疾控机构监督检查。四是对辖区内设置的集中观察隔离点开展科学有效地进行防疫和管控工作。五是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相对人经营和使用消毒产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六是对现制现售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饮水机公示栏营业执照、每日巡查消毒记录等内容。七是对辖区内现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学生及教师员工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上报。八是对企业复工人员排查管理、健康知识宣教、防控物资储备及发放、各类场所预防性消毒以及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等情况开展督查,帮助其复工复产。三是及时上报信息。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督促公共场所单位在明显处张贴防控知识宣传海报,向管理相对人发放“明白纸”。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疫情科普防护知识和跟踪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

    五、强化监督检查,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规范医疗市场。

1、强化医疗服务监督,开展专项执法。年初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执业注册情况、执业资质、执业范围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在日常监督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2021年以来,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病原微生实验室和PCR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全州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共出动369人次,车123车次,共监督123家次,下达15份文书,监督检查表64份。新冠疫情防控医疗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出动294人次,车98车次,检查98家,共下达15份文书,检查监督表112份。取缔无任何医疗资质的游医共3起。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1 起,罚款 1000元;立案查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案8起,共罚款8000元。下达行政警告11 份。

2、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履行监督职责。

开展及疫情报告管理情况和医疗废弃物管理情况,进一步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疫情防控,预检分诊工作。特别对于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医疗机构内科,儿科,检验科等科室的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并检查传染病人是否存在漏报,缓报情况。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及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狠抓公共场所监督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对辖区402家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单位全面摸底,建立台账。2021年以来完成了城区200多家次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查验收5户;制作现场监督检查文书200多份,监督检查表100多份限期整改200多户次。疫情防控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出动485人次,车158车次,检查158家,共下达27份文书,检查监督表131份。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29户;立案查处公共场所违法行为25家,其中警告13家,罚款12家,金额共计13400元。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管工作。

2021年以来学校卫生监管共出动人员192人次,车辆64台次,对全县64所学校(托幼机构)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完全中学1所,职业中学1所,高中2所,九年制学校18所,初级中学2所,小学20所,民办托幼机构15所,5家校外培训机构),对7所学校当场进行处以警告的处罚,对1所学校处以200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

(四)消毒服务机构及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

今年来,出动了卫生监督员40人次,车10台次对县域内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行政处罚2家,其中警告1家,罚款1家,金额5000元,对没有营业执照的2家单位(龙山县里耶镇的“吉星”餐具消毒厂、龙山县里耶镇“乐尔康”餐具消毒厂)实施查封,已停止生产经营行为。

(五)开展职业卫生卫生监督工作。

2018年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由安监部门转为卫健部门,根据检查小组下乡调查及原安监部门提供的数据,我县涉尘的非煤矿山、冶金、建材企业共计35家(不包含水泥厂),其中石材企业31家(停业、关闭5家)、矿山3家(均已关闭)、冶金企业1家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人员中长期接触粉尘危害人员共计300余人, 2018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在80%以上,2019年均未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主要存在职业健康安全责任机构不健全;职业健康知识告知牌、公示栏、岗前培训达不到相关要求;从业人员入岗、离岗健康检查不严;企业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使用,个人防护用具采购、发放登记不全等问题。今年来,出动52人次,车26台次,对1家硅业、5家医疗机构辐射安全、18家采石场、2家水泥搅拌站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8家,警告18家,并责令立即整改23家。

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上半年对辖区内21个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开展了督导检查一次,共下达卫生监督协管督导意见共21份。统计已开展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共计312次,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8个,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8个,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在18个事件或线索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行为。

(七)全面完成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完成了对国家抽查的73家机构的“双随机”监督检查。其中:传染病防治专业监督11家,放射卫生监督3家,计划生育监督4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7家,学校卫生监督14家,医疗卫生监督12家。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县所有医疗纠纷由县委政府牵头,医调会统一调解处理,妥善有效化解了我县医患矛盾。2019年以来共接收纠纷案件84起,结案62起,共计赔款6028036.25元。

七、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监督人员不足,年龄严重老化,人才断层。我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原有督促人员编制28人,现在职在岗24人,年龄老化、业务技术人才断层严重(专业学医人员仅11人,计生专业1人,且均为单位老同志),现如今监督管理单位逐渐增多,卫生监督员的配置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同时由于工作环境、待遇、年龄等产生的不安心工作等因素,出现整体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现象。

(二)公共场所管理欠规范。我县公共场所单位多数规模小,卫生设施比较简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法律责任心不强,自律能力差,难达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

(三)学校卫生管理有待加强。大部分学校均无学生健康检查档案,未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个别托幼机构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及预案,部分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晨午检记录缺陷,记录不完善。乡镇部分学校给学生提供的饮用开水量不是很充足,使用的桶装水有未向生产厂家索取年度水质检测报告单情况。部分学校未按要求完善卫生保健室,学校教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有待进一步提高标准。

(四)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1、医疗机构有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现象,有医生护士也有药房、放射检验人员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独立值班;2、医疗废物管理有不符合要求现象,医疗废物收集、交接、处置登记记录不全,暂存点设计不合理;3、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管理存在隐患,需进一步规范管理。4、个体游医经常存在,民安镇及各乡镇存在一些游医及个体医疗机构打着民族医的幌子进行医疗行为,不便于管理。

(五)职业病防治力量相对薄弱,县疾控中心虽然承担着本级职业病健康检测职能,但检测人员、检测设备不足,不能很好履行职业病健康检测职能,相关企业对自行联系第三方检测不是很积极,影响职业病监测的检测率、及时率。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不放松;

(二)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群众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三)加强和疾控中心衔接,推进检测工作。要加快医疗机构监督、公共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妇幼健康监督、职业卫生监督的相关工作进度。

(四)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管理及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标准,对部分评分项目进行细化,增加可操作性;加强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机制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分类分级开展各项培训,提高医疗机构相关人员依法执业、依规诊疗的水平和意识。

(五)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利用网络平台和集中学习,强化卫生监督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度,以适应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新需要。同时加大对公共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清洗、消毒、保洁等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六)认真做好上级部门交代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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