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主要条件

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主要条件

来源: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7 12:20:48 字体大小:

一、管理

1.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管理人员;经营者(负责人)应知晓食品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组织培训学习,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8个主要的:(1)从业人员健康制度,(2)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3)生产过程控制制度,(4)食品销售制度,(5)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6)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悬挂),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生产加工场所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公示食品添加剂(悬挂),并预留悬挂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的位置。

2.生产区周围环境整洁、无污染,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隔离分开,厕所采取有效隔离,应当为冲水式。生产区内不得饲养禽畜。

3.加工场所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

4.生产加工场所整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泥泞、废弃物等易造成污染因素。地面、墙面平整无霉变,顶部防漏雨,防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洁;门窗严密、不变形,开闭自如。内窗台便于清洁。

5.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分开设。按生产工艺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布局,设立原料、生产、成品等功能间。

6.生产加工场所入口设置洗手、更衣、消毒设施。

三、设施设备

1.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密闭的防渗漏的专用废弃物收集设施。

2.满足操作加工的照明(防爆灯)通风、排烟、排浩汽等设施

3.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存放;具备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明确标识。

4.根据实际要求配备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等设施。

5.具备良好防鼠、防蝇、防虫(三防)设施。

6.具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设施、设备、器具和卫生防护措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识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贴标)。

7.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滋生微生物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便于清洗和消毒。

8.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定期对生产加工设备、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加工过程控制

1.具有生产过程中所需的产品配方、工艺规程文件。

2.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 、不洁、回收及受到污染的原辅料。

3.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分开放置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生料熟料分开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4.生产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生产饮用水卫生标准(5749)。

5.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必需符合GB-2760的规定,并使用量程、精度符合称量需要且经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合格的工具称量。

6.生产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应标记并分开使用。

五、人员要求

1.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2.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不佩戴饰物,保持个人卫生,不携带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进入加工场所。

六、台账要求

1.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食品原料台账、食品添加剂台账 、食品相关产品台帐。记录内容: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持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采购供货者相关证照、发票、检验检疫符合的证明等凭证。

2.生产台帐,如实记录生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生产日期、保值期等内容。

3.批发台帐,如实记录批发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批发日期等内容

4.食品召回和销毁台帐,如实记录召回时间、产品名称、规格、不安全项目、回收原因、回收数量、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数量、销毁方式、处理情况等内容。

5.进货查验记录和生产、批发台帐及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满后6个月;没有产品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包装与标识

1.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散装食品运输时应当配备洁净的无毒无害专用容器,并有保护措施。

2.预包装食品标识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的要求;散装食品应当在容器、外包装上清晰标注食品名称、原料、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小作坊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编号等内容。涉及转基因的食品原料也要在标签上标注。

3.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容器材料不得循环使用。

八、贮存与运输

1.贮存场所内不得存放影响产品安全的物品,储存物须离地离墙独立存放,根据贮存食品的要求提供适宜温度和湿度等贮存条件(温湿度计),采取(防鼠、防蝇、防虫等)有效措施,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2.贮存、运输、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质一同运输。散装食品运输时应当配备洁净的无毒无害专用容器,并有防护措施。

九、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新办新增类别及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应当提交委托具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后出具的试制食品合格的证明材料,(索取检验机构资质证明)。

十、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所生产食品的产品标准文本;

(三)生产经营场地设备布局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四)自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后出具的试制食品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十一、以下是湖南省试制品检测机构联系方式:

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钟毅,17673162786

2.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孙志强18207470110

3.湖南华科食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张珍15674313193

4.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陈凰18569540616

5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陈营 15779177189

十二、提交申报资料联系方式:

1. 龙山县宏明广告:联系电话:18174313518,地址:龙山县欧泰宾馆对面

2.龙山县青爱广告:联系电话:18574324737,地址:龙凤路工商银行旁

3.龙山县敏秀广告:联系电话:13319634816  地址:龙山县卫健局门口

4.龙山县秦程广告设计中心,电话:13141625088地址:龙山县里耶镇长沙路


龙山县食品股联系方式:0743-623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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