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04 16:43:19 字体大小:

符义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州非住宅(商铺)库存去化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规划部门要结合各地实情,合理布局商业类非住宅开发,专业化市场以投资主体自持市场资产的开发模式为主”的建议

近年来,城市化发展迅速,城市形象大为提升,我县合理规划商业类非住宅开发,如红星美凯龙建材市场、万汇国际商品博览城、盛龙广场农贸市场等项目,方便了人民的生产生活。为更好地造福于民,我县将着眼城市发展全局,进一步加强调研,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专业化市场。

二、关于“政府要出台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盘活化解商业(商铺)库存。要进一步优化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创新理念,结合实际大力支持服务行业发展(如娱乐、餐饮、茶馆等),促进实体商铺发展,进而加快非住宅(商铺)库存的去化”的建议

我县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优化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城市品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人民群众的购买力。同时,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城市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城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对城市基础配套建设进行优化完善,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关于“政府在项目报规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房地产项目商住比。针对房地产商业库存过大的实际,在新建项目规划中对商住比不再限定,在满足小区配套功能的基础上由开发主体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的建议

一是坚持符合规划,规模适度。选取地块为城市总体规划为“四类”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同时根据前三年年均“四类”用地供应规模,综合考虑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规模。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紧紧围绕城建重点区域,着重选取棚户区、旧住宅区、老旧商业区、企业低效闲置土地、高铁新区的土地,优化调整城区空间布局结构。三是坚持条件成熟,便于实施。在拟储备地块中选取计划达到“净地”条件的地块。

下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规划引导,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商住比,在满足小区配套功能的基础上由开发主体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促进城市建设的良性发展。

签发领导:周胜益

承办人员:向  腾

联系电话:15367204818、0743-6222514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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