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6 09:48:40 字体大小:

石召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贸市场涉农零散个体经营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涉农零散个体提供固定经营场所”。农贸市场是老百姓的“菜篮子基地”,涉农零散个体也应有一席之地,这是客观现实需要,更是回应民声之要。2021年11月,龙山县出台了《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县“十四五”商务和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龙政发〔2021〕67号),在“农贸市场建设”相关章节明确提出:一是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取消城乡马路市场,进一步优化城乡农贸市场布局与结构。通过新建、改扩建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城乡农贸市场。到2025年,建成3个一级农贸批发市场(土城坝一级批发市场、城东商贸物流园一级批发市场、螺蛳滩一级批发市场);28个大型农贸市场,其中县城9个(官渡社区农贸市场、螺蛳滩农贸市场、华

塘新区农贸市场、土城坝农贸市场、城东商贸物流园农贸市场、亿利农贸市场、城中农贸市场、湖湘商贸农贸市场和高铁新城农贸市场),改扩建乡镇农贸市场共19个,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的“买难卖难”问题。同时,龙山县对新建的农贸市场项目功能区域划分实行规划前置,要求在项目设计方案中必须有功能区域分类,并免费提供一定面积给涉农零散个体用于自产自销,方可通过规委会。目前,正在建设的城北农贸市场项目、盛龙广场项目,除了进行常规的功能区域划分外,已分别划分200平方米、300平方米的自产自销区,免费提供给涉农零散个体进行交易。

二、关于“加大宣传规范销售力度,引导涉农零散个体进入固定摊位销售”。坚持强化监管手段,贯彻服务理念。龙山县市场监管局、城管和执法局和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早市、晚市时间段,对龙山县小学门口、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进行专项整治,耐心解释占道经营的危险,及时帮助、规劝涉农零散个体到就近的农贸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在小部分需要“打持久战”的地点,长期安排执法队伍巡逻和驻点,确保整治行动有实效、见长效。2023年来,取缔流动摊点18655起。同时,龙山县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了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走进农贸市场、深入大街小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等知识和要求,市民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关于“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市场经营环境”。目前,龙山县已实施新建农贸市场功能区域划分,为涉农零散个体预留了自产自销区域。下一步,将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后,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对农贸市场涉农零散个体管理的意见,并要求农贸市场负责人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含涉农零散个体),进一步规范功能区域和自产自销区域的经营行为,营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化”经营市场环境,让消费者拥有便捷、愉悦的消费体验,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签发领导:周胜益

承办人员:向姿睿

联系电话:15174360803(手机)、0743-6222514(办)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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