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燃气经营许可申报审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0年燃气经营许可申报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标准》等文件要求,我局按要求对2020年燃气经营许可申报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1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站,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章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长沙路80号
邮政编码:416800 联系电话(兼传真):0743-6222272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0年12月4日
附件:龙山县2020年燃气经营许可审报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类型 | 公示意见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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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山湘渝燃气有限公司 | 管道《燃气经营许可》 |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应补充第一、二、三责任人员名单; 2、应补充“发展规划证明相关文件”; 3、应补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文件,人员数量应达到经营许可规定要求。 | 公示期内补充相关资料审查合格后并经我局党组同意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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