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2017年龙山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第二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2017年龙山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第二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来源: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7 14:58:42 字体大小: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17年龙山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第二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经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山县安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各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7年龙山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第二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施工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7年龙山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第二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PXX-2017112~~2017127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
  2.4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2017年龙山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第二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划分为十六个项目,每一个项目独立为一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施工证》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在龙山县安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精准扶贫办公室(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凤阳社区)持各项目投标邀请书和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数额、缴纳时间及方式
  各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均为: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万元) ,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填写银行单据时,附注需清楚写明“投标人全称及所投报的项目名称及编号”,若不填写清楚,造成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16:30。招标人指定账户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 龙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湖南龙山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 9308  2230 0022  9262  9012
  凭银行回单招标人开具收款凭据,此带编号的凭据作为第一轮抽取的顺序。
  4.3 招标文件、清单每套售价共计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 8 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山县政务中心1栋六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并要求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参与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依据《湘西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13]18号文件、《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州政办发[2012]21号文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7月 15 日17:30前,将回复函加盖公章回复传真至0743-8539856或扫描后邮件回复至
79526152@qq.com。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行政监督机构为龙山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743-6222234。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安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凤阳社区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13762130696
  邮    编:416800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3号金领相域中央C栋613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15174300761
  电    话:0743-8539856
  传    真:0743-8539856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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