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0 13:04:38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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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建筑行业的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工程招标的管理工作;并对建设勘察设计工作、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以及燃气等行业监管。

2017年,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县城市建设和建筑建设及质量监督各方面进行管理科学部署、奋力推进、攻坚克难,全面做好工程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建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全额拨款单位。部门级别为正科级,属财政一级核算单位。辖13个二级机构。单位核定编制193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184人。实有人数262人,财政负担210人。行政人员 14人,事业人员 173人,差额事业23人,退休人员34人,财政负担退休人员23人(其中行政退休12人,事业全额退休8人,事业差额退休3人,经费自筹退休11人),聘请人员18人(其中,县委政府同意聘请乡镇助理员 4人,单位自行聘请人员4人,人事代理10人)。

根据县编办核定,本单位内设股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10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法制办、稽查办公室);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监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城乡规划股、村镇建设股);建筑管理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股)。

 

从决算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和里耶-乌龙山风景名胜管理处。

 

第二部分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三部分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预算收入72912874.19元,其他收入173909129.29、支出304,728,456.17元,其中上年度结转资金。上年度预算收入2532610 元,预算支出2532610 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109251元,主要是增加养老保险费核算109251元。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17097680元,调整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按实际收到的指标调整预算,二是上年结余反映在预算调整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46822003.48元,财政收入72912874.19,其他收入173909129.29元。上年度收支结余102861980.00元。其他收入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000000.00元(道路基础设施项目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278245.60元(州住建局下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补助经费及其他工作经费);农林水支出中,扶贫10800000.00元(皇仓坪森林公园绿道工程建设项目);住房保障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56830883.69元、农村危房改造 42784199.41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14046684.28元。上年收入14,556,304.00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多,各项工程资金拨付增多。上年支出34041059.60元,本年支出304728456.17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2017年成立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危房改造这边、皇仓坪森林公园建设三个县重点项目工程指挥部,指挥部的各项经费开支增加,出现基本支出同上年增加,建设项目的增多也只直接导致本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支出中有元是上年结余资金。

12017年决算总收入246822003.48元。上年结余资金102861980.00元。其中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912,874.19(政府性基金拨款15,165,459.80元)其他收入173909129.29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304728456.17元,2017年结余44955527.31元。

2、差异原因分析:因客观现实一些因素,导致一些超预算,只有年初及时分析了解明细情况,制定明细支出计划,在执行中安计划严格执行预算,才能避免超预算。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总支出304,728,456.17元,其中基本支出22897833.60占总支出的7.51%,项目支出281830622.57元占总支出的92.4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2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08%

社会保障和就业186751.00元占总支出的0.0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87626.00元占总支出的0.59%

其他残疾人事业76125.00元占总支出的0.0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8883.40元占总支出的0.03%

事业单位医疗238,826.00元占总支出的0.08%

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3753459.00元占总支出的4.51%

行政运行6628364.60元占总支出的2.18%

工程建设管理6682101.00元占总支出的2.1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42993.40元占总支出的0.15%,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出944656.00元占总支出的0.31%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0204303.80元占总支出的3.35%

中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75437.00元占总支出的0.06%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1561840.00元占总支出的0.51%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9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32%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328245.60元占总支出的2.40%

其他农业支出45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48%

其他扶贫支出108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54%

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04%

棚户区改造61581980.00元占总支出的20.21%

农村危房改造55892199.41元占总支出的18.34%

公共租赁住房6550552.99元占总支出的2.15%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25585156.97元占总支出的41.21%

住房改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1191286.00元占总支出的0.39%

其他支出中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07879.00元占总支出的0.3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246822003.48元,财政拨款收入72912874.19占总收入的29.54%,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3909129.29元占总收入的70.46%

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50000.00占总支出的0.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787626.00占总支出的0.72%

其他残疾人事业收入76125.00占总收入的0.03%

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08883.40占总收入的0.04 %

事业单位医疗收入238826.00占总收入的0.09%

行政运行6628364.60占总收入的2.67%

工程建设管理6682101.00占总收入的2.71%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中4442993.40占总收入的1.80%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944656.00占总收入的0.38%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20403.80占总收入的4.06%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75437.00占总收入的0.07%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587840.00占总收入的1.05%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960000.00占总收入的0.3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328245.60占总收入的2.97%

其他农业支出4500000.00占总收入的1.82%

其他扶贫支出10800000.00占总收入的4.38%

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30000.00占总收入的0.05%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中,棚户区改造5000000.00 占总收入的2.03% 、农村危房改造55892199.41占总收入的22.65%、公共租赁住房6550552.99占总收入的2.65%;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1191286.00占总收入的0.48%;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07879.00占总收入的0.45%

其他收入: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000000.00占总收入的1.6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中,其他城乡社区收入2278245.60占总收入的0.01%;农林水支出中,扶贫10800000.00占总收入的4.38%;住房保障支出中、农村危房改造42784199.41占总收入的17.33%、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收入114046684.28占总收入的46.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决算总收入246822003.48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02861980.00元。其中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912,874.19(政府性基金拨款15,165,459.80元)其他收入173909129.29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304728456.17元,2017年结余44955527.31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两部分组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911947.56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总数的87.86%政府性基金拨款15165459.8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911947.56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128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3751.0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76125.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47709.40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753458.00元,其他农业支出4500000.0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7011086.16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20868.00元,其中人员经费14999324.05元,公用经费3121543.95元。

(一)人员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12159745.60元。其中:人员经费14999324.0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50816.60元、津贴补贴4516212.00元、奖金54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3834.4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214382.60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9578.45元。其中:抚恤金113912.00元、生活补助10200.00元、住房公积金1205014.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0452.45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981823.95元。其中办公费982812.00元、印刷费292922.00元、咨询费29000.00元、手续费535.71元、水费31670.00元、电费37302.00元、邮电费41154.74元、差旅费1111130.50元、维修(护)费12330.00元、租赁费35767.00元、会议费72256.00元、培训费21404.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0元、劳务费213000.00元、工会经费20000.00元。

(三)其他资本性支出140260.00元为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80000元,未超过预算数据。占总支出0.46%。与上下年相比如下:

12016年接待费为80000元,2017年接待费80000元,比上年基本持平没有增长。

2、公务用车维护费为0元,比上年降低了0。原因是我局有一辆公务行政执法车没有启用,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时又因为公车改革,发车补。

3、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会议会支出72,256.00元,201658,500.00元与上年相增长23%。是因2017年开展多次大型建设项目探讨会、评审会、PPP项目经营模式等会议增加同2016年比增长较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1572256.00元,主要构成成是公务接待费80000.00元、会议费7.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及团组数及人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购置数为0,未购置公务用车无费用支出,有行政执法车尚一辆,目前未启用,没有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0.00元,全年共接58批次及667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655498.80元,本年支出14139459.80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720.00元,项目支出11640739.80元,年末结转结余1026000.00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同时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全年支出主要是基本支出22897833.60元项目支出281830622.57元。基本支出主要主要由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及绩效奖金、养老保险、医疗配套资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公用经费构成。项目支出是由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污水处理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工程等项目构成。

(二)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目标

1、基本支出22897833.60元,主要由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及绩效奖金、养老保险、医疗配套资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公用经费构成。

2、项目支出281830622.57元,全部是财政资金,没有自筹资金。主要是公租房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费、保障住房建设以及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等

3、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收入52293286.19元,支出118431819.36元,其中66138533.17元属权责发生支出,收支平衡。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执行使用到位。

5、龙山县住建局专项资金绩效申报表

 

 

 

 

 

 

 

 

 

龙山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专项名称

项目支出 

专项属性

延续专项□  新增专项□   

部门名称

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总额(万元)

270.6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建筑行业工作。2. 城市破道、燃气等行业监管

 

专项立项

依据

龙财发[2016]22

专项实施进度计划

专项实施内容

计划开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供水公司公共用水经费40万元(消防用水、低保户用水、公共用水);里耶供水经费20万元;乡镇助理员工资及工作经费25万元;质监、安监、建管、燃气工作经费20万元;县长热工程城市道路及下水道15万元;局机关办公经费100万元;规划巡查工作经费35万元;乡镇助理员25万元;租车费0.9万元;2016年结转开支14.7万元。

 

 20171

201712月 

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城市全面扩容提质,城市环境得到改善,城市美化、亮化.

专项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供水公司公共用水经费40万元(消防用水、低保户用水、公共用水);里耶供水经费20万元;乡镇助理员工资及工作经费25万元;质监、安监、建管、燃气工作经费20万元;县长热工程城市道路及下水道15万元;局机关办公经费100万元;规划巡查工作经费35万元;乡镇助理员25万元;租车费0.9万元;2016年结转开支14.7万元。

 

270.6

 

质量指标

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时效指标

20171月至12

12个月

 

成本指标

成本费用

270.6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满足工作基本支出

 

 

社会效益指标

 为居民提供好的居住环境,

 

 

生态效益指标

城市全面扩容提质,城市环境得到改善,城市美化、亮化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加快城镇化进程

可持续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居民满意 

90%

 

专项实施

保障措施

年初制定项目实施制度,资金管理为专项管理,保障房管行业工作的正常运行。。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填报人:张俊      联系电话:17607439255     填报日期:2017411

(三)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建筑行业的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工程招标的管理工作;并对建设勘察设计工作、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以及燃气等行业监管。

2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全额拨款单位。部门级别为正科级,属财政一级核算单位。辖12个二级机构。单位核定编制193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184人。实有人数262人,财政负担210人。行政人员 14人,事业人员 173人,差额事业23人,退休人员34人,财政负担退休人员23人(其中行政退休12人,事业全额退休8人,事业差额退休3人,经费自筹退休11人),聘请人员18人(其中,县委政府同意聘请乡镇助理员 4人,单位自行聘请人员4人,人事代理10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7年财政总支出304728456.17,基本支出22897833.60,项目支出281830622.57,主要是公租房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费、保障性住房建设、皇仓坪森林公园建设以及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等,年末结转结余44955527.31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2897833.60元,主要由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及绩效奖金、养老保险、医疗配套资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公用经费构成。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281830622.57元,全部是财政资金,没有自筹资金。主要是公租房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费、保障住房建设以及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等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收入52293286.19元,支出118431819.36元,其中66138533.17元属权责发生支出,收支平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执行使用到位。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三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效率性高,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为全县项目建设办实事,绩效考核评估等指标全面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

2、已完工的项目资金大部分向财政局借支,本单位无力偿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抓好财务内控制度的完善。

   2、针对新预算法的实行,我局的预算安排实行“以支定收,以支定预”的方式,从而达到对本部门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心中有数,工作安排能统筹安排,合理配置。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张俊

联络电话

0743-6222272

人员编制

193

实有人数

210

职能职责概述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建筑行业的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工程招标的管理工作;并对建设勘察设计工作、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以及燃气等行业监管。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任务1:保障建设队伍稳定团结

任务2:今年牵头的县城内重点项目如期完成

任务3:保障房建设工程、危房改造工程进一步实施、县城入城口道路建设、皇仓坪森林公园建设。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住建局2017度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完成了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及相关本职工作。牵头的重点项目如期完成,保障房建设工程、危房改造工程进一步实施,县城入城口道路建设、皇仓坪森林公园建设。。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部门单位及二级机构汇总

2468.22

10286.20

5774.74

1516.55

20

17370.92

1、部门单位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部门单位及二级机构汇总

30472.85

2289.79

1404.38

885.41

28183.06

4495.55

1、部门单位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部门单位及二级机构汇总

15.21

8

 

 

 

7.21

1、部门单位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部门单位及二级机构汇总

349.01

349.01

 

 

1、部门单位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人员经费1404.38万元

目标2:公用经费885.41万元

 

目标1完成

目标2完成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质量指标

人员经费

1404.38

完成

公用经费

885.41

完成

数量指标

人员经费

1404.38

完成

公用经费

885.41

完成

时效指标

人员经费

1-12

完成

公用经费

1-12

完成

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

1404.38

完成

公用经费

885.41

完成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人员经费

维持机关队伍稳定

全年人员开支1404.38万元

公用经费

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全年日常公用开支565.13万元

经济效益

人员经费

正常人员工作水平

全年人员开支885.41万元

公用经费

维持专项工作正常运转

全年日常公用开支885.41万元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率

90%以上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87

评价等次

良好

四、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向清平

局长

住建局

 

张卫国

总工程师

住建局

 

张俊

会计

住建局

 

向丽红

出纳

住建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13万元,比2016年支出378.51 万元减少80.38万元,降低21.24%。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12 31 日,流动资产46304453.71元,固定资产3394801.87元(主要包括房屋构筑物2588644.17元、汽车0元、单价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806157.7元),无形资产0元。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0;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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