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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2 19:26:28 字体大小: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维护全县的交通秩序,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辖区道路,指挥疏导交通, 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的发生,维护道路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承担着交通安全宣传、机动车和驾驶员的临时安全检验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交通警察大队共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年末单位共有编制58个,实有人数183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上年度在职人员47人,因公安交警人员交流造成2017年在职人员47人),长期聘用人员131人。

 

第二部分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相关表格公开,附后

 

第三部分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210605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60558元;2017年总支出19397694.55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851759.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264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940元,城乡社区支出850640元,住房保障支出346641元,其他支出612450元。与2016年度相比,2016年总收入13336880.05元,其中财政拨款13336880.05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58.06%,;2016年总支出13317080.05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45.44%,基本支出8234550元,项目支出1392000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及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2017年度总收入增加、总支出增加因为辅警人员工资提标及公用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210605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60558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支出19397694.5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34903.55元,占总支出53.2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40960元,为发放编制外聘用人员131人的工资3605760万元及食堂大师傅食物加工工资135200元(包括2016年度未发放工资)。工资福利支出中其他社会保障支出75963815元:分别是残保金20475元,民警及辅警五险一金739163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100991.90元,占总支出41.7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0000元:具体是交通事故鉴定费386500元、行政赔偿110000元,支付党建及扶贫工作经费、慰问费、助学费等136547元,支付生物燃油、液化气费20264元,城市基础设施标识、标牌、广告宣传1686689元。交通费中其他交通费用13803491元是警用车辆洗车、内装及租车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1799.10元,占总支出4.9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920元:分别是单位女职工妇科检查费及保险4920元、民警及辅警体检5900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2106055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06%。原因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增加因为辅警人员工资提标及公用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19397694.5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44%。原因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增加因为辅警人员工资提标及公用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97694.55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的100%。上年决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1360.05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的95.9%。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占本年支出的比重,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及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97694.5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29670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8.2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1009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1.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97694.55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长 2880416.55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的日常专项工作增加黄标车专项整治、城区僵尸车清理、治超车辆清理整治等,辖区车辆增加幅度大,交通事故及城区交通压力加大,增加来工作难度。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金额为19397694.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29670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8.2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1009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1.7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的日常专项工作增加黄标车专项整治、城区僵尸车清理、治超车辆清理整治等,辖区车辆增加幅度大,交通事故及城区交通压力加大,增加来工作难度。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相对于上年减少434435.1元,减少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严格按政策标准执行,工作中力求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相对于上年减少434435.1元,本年度公务接待费5684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133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4275.1元。 减少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严格按政策标准执行,工作中力求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大队确定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经费为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公安局下设正科级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行财装备中队、民安中队、召市中队、茨岩中队、洗车中队、红岩中队、里耶中队、交管中队、车管中队、车驾管中队、指挥中心12个职能内设机构。核定编制58人,本年实有在职人员187人,其中:民警及职工49人,协警131人,退休7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7年预算总收入16517278元。其中:预算拨款16517278元。

2017年度预算申请16517278元,其中人员工资3346408元,公用经费1307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870元。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计划:11963000元,其中:1.交通安全宣传30000元,公安交警业务培训30000元,办案业务车辆燃油费及维修费320000元,社会管理创新100000元,行政案件鉴定费140000元,正规化中队建设100000元,考场建设及运行维护费80000元,道路事故预防及事故黑点排查100000元,民警健康保障50000元;驾驶员安全驾驶培训100000元,红绿灯及专项设备维修50000元,现场施救150000元,警保卫专项工作经费40000元,洗车中队办公场所租赁费10000元,特殊勤务工作经费50000元.法律文书及档案制作费50000元,信息网络购建90000元,重特大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处置等经费30000元。2.租车费31000元。3.2016年结转支出1552000元。4.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经费200000元。5.辅警人员经费7598000万元(131人,按5.8万元/人测算)。6.政法转移支付1062000元。以保证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资金使用及管理

1、公用经费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我县差旅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规定,加强管理,合理开支,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2、项目经费坚持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管理和使用,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00991.9元,比2016年增加7011647.9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的日常专项工作增加黄标车专项整治、城区僵尸车清理、治超车辆清理整治等,辖区车辆增加幅度大,交通事故及城区交通压力加大,增加来工作难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7年龙山县交警大队部门决算表格

  

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112

 

 
2017年龙山县交警大队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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