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龙山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龙山县档案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3 16:05:22 字体大小:



 

龙山县档案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山县档案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龙山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龙山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龙山县档案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宏观管理;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与监督;对县直单位和各乡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推进信息网络建设。接收、保管县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乡镇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并承担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编研、编目、著录、缩微、统计、利用等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龙山县档案局为全额拨款单位。部门级别为正科级科级。核定编制  10 人,其中事业编制 10 人。实有人数,事业人员  10 人,遗属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龙山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龙山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17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33万元,其他收入9.5万元;总支出17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3万元,项目支出19.33元。与2016年决算对比,总收入增加33.04%,总支出增加29.63%。

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及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扶贫支出增加,档案规范化整理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172.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2.63万元,占总收入65.17%;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58万元,占总收入0.3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万元,占总收入4.5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61万元,占总收入3.82%;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1万元,占总收入12.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万元,占总收入6.83%;行政单位医疗6.51万元,占总收入3.77%;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78万元,占总收入3.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171.1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0.96万元,占总支出64.83%;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58万元,占总支出0.3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万元,占总支出4.6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61万元,占总支出3.86%;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1万元,占总支出12.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万元,占总支出6.89%;行政单位医疗6.51万元,占总支出3.8%;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78万元,占总支出3.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3.39万元;总支出16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2万元;结转结余2.23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及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政策性调资,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9.94万元,占总支出75.92%;,较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46%,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4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9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商品和服务支出18.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31%;政府性基金拨款31.72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6.6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84%;商品和服务支出25.1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79.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94万元,其中:

1、工资及福利支出92.91万元(基本工资35.58万元,津贴补贴31.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2万元,绩效工资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1.8万元,其他工资及福利支出3.93万元),占基本支出71.5%;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91万元(办公费0.99万元,水电费0.61万元,维修(护)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2.53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4.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万元),占基本支出14.55%;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73万元(医疗费6.51万元,住房公积金7.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8万元),占基本支出13.64%;

4、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9万元),占基本支出0.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度

差额

公务接待费

3

0.9

-2.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镜)费用

 

 

 

合计

3

0.9

-2.1

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说明:严格执行中央、省、州的规定以及财经制度和审批程序,导致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①“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及团组数及人数:无;

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购置数、运行费支出及保有量:本年公车改革,无车辆购置、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

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及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6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22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3.39万元,支出3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拨款37.11%;项目支出19.3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57.89%),结转结余2.23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资金使用及管理

我局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公用经费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我县差旅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规定,加强管理,合理开支。

2、项目绩效目标

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资金总额114.52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78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万元;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25.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3、绩效评价报告情况: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财绩〔2011〕4号)、《龙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龙财绩函〔2017〕1号),我局于2018年3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公布如下: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    分,过程绩效为  分,产出绩效为    分,效果绩效为   分,总绩效为    分。评价结果等次为“    ”。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9 万元,比2016 年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扶贫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 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52.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3万元,固定资产50.62万元(主要包括房屋构筑物0万元、汽车0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0.62元),无形资产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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