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文物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龙山县文物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来源:县文物管理局 作者:县文物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8-23 14:28:53 字体大小: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文物法律法规和文物工作方针,抓好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违纪案件,强化文物安全,对文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2)、审核、申报县级、州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制度,依法按规定程序审核和组织文物的保护和维修;

3)、做好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利用、普查、 勘探、抢救性考古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4)、负责全县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的指导与管理,搞好馆藏文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龙山县文物管理局为全额拨款单位。部门级别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文物保护股、博物馆股、执法督查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下设龙山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龙山县洛塔精神陈列馆为县文物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年末实有在岗人员15名。2017年度独立编制机构1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度核定编制17,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12人,事业全额编5人。2017年度核定编制19,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11人,事业全额编8人,在2016年度的基础上增加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减少1人,原因是工作调动;事业全额编增加3人,原因是龙山县洛塔精神陈列馆为县文物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12人,事业全额1人。 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11人,事业全额4人。

增减变动情况:参照公务员管理减少(调出)1人,事业全额增加(调入)3人。

实有遗属抚恤人员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保护与利用情况

1.加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委托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文化遗产研究所编制了《龙山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文物保护规划》,国家文物局下达文物保函〔2015961号批复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已于20171012日以湘政函〔2017109号文件公布实施。2015年,委托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制了该旧址保护勘察设计方案,获得国家文物局评审通过,现已争取到位国家专项保护资金2281万元。20173月,委托湖南长沙景程旅游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开展了《龙山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遗迹保护展示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召开该规划的意见征集会及专家评审会,县规委会已评审,正待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2.加快实施革命旧址保护修缮工程。《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修缮工程立项》已由国家文物局审核批复,文物修缮资金已拨付到位2281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已下达工程建设项目批复(龙发改投〔201737号)。今年拟对红二六军团红军医院、兴隆街省革委会旧址、红二六军团供给部旧址、永龙桑联县政府旧址等进行全面修缮。918日完成了红军医院、兴隆街省革委会旧址修缮工程招投标工作。目前,红军医院旧址修缮工程已进场施工。红二?军团供给部旧址、永龙桑苏维埃联县政府旧址维修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

3.抓实革命旧址展示利用工作。一是红色实物征集有突破,截至目前投入资金20万余元新征集文物实物40余件(套),馆藏实物达120余件套,丰富了纪念馆陈展内容。二是聘请原县文物管理所所长刘军生牵头,组织开展红二六军团兵工厂陈列展示工作,目前已完成陈展工作。三是积极申报纪念馆陈列展馆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申报设计文本,力争今年内上报到国家相关部门,争取早日纳入建设计划。

4.积极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拟将我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群中的茨岩塘红二六军团供给部旧址(县级)、永龙桑联县政府旧址(州级)、茨岩塘红军学校旧址(县级)、召市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县级)等9处申报增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将捞车河古建筑群中的树比冲天楼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正开展前期资料整理编撰工作。

(二)、强力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合理利用

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一是开展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捞车河古建筑群(含树比冲天楼)及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钟英塔的保护工程,现已完成公开招投标并明确各自施工队伍,几项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州级保护单位钟英塔维修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85%;树比冲天楼已完成工程量80%。二是注重加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现已完成贺龙桥维修方案编制、召市区苏维埃政府旧址维修方案编制等。贺龙桥已完成形象进度80%;召市区苏维政府旧址维修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预计12月上旬开工。三是争取部门支持,强化文物保护部门联动。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协商并取得局领导支持,捐赠收缴老式枪支及刀具共计23件,用于纪念馆陈列布展工作,强化了文物保护的部门联动机制。

(三)、着力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确保全县文物安全

1.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预算中安排文物保护、安全专项经费40万元,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聘请管护员预算薪酬10万元。今年,还安排预算100万元,用于全县国家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方案编制等工作。

2.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管理机制,2016年以来,县人民政府与各相关乡镇(街道)签订了《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书》,各相关乡镇(街道)与村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目前已与全县18个乡镇(街道)进行了衔接沟通,对管护员事宜予以协调安排。预计11月份基本完成所有管护员聘用任务。

3.加大日常管理力度。重点抓实文物消防安全,一是与消防大队联合于端午节当日在洗车河镇开展了“文物安全进古镇”活动,扩大了文物安全宣传,提升了群众文物消防安全意识;二是616日于龙凤广场开展了文物保护及安全宣传,提升了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三是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了乡镇、社会各界对文物安全的保护意识。四是加强局机关文物库房建设,今年投入资金11万元,对机关库房进行了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了文物安全管理。五是929日,与县公安消防大队在茨岩塘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开展了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活动,强化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员逃生自救及在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增强日常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六是加大安全消防设施项目争取力度。2016年度共争取国家、省级消防项目资金614万元,主要用于茨岩塘红色革命旧址及惹巴拉传统村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在顺利推进。在621日由州文物局联系合州消防支队并永顺县的交叉检查中对县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

(四)、着力红色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

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1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开展了一系列红色文化宣传活动。一是开展红歌征集。举办“在龙山,红军历程?红色记忆”原创歌词征集大奖赛,共征集到来自全国19个省市的118篇参赛作品,讴歌了革命先辈光辉事迹,传承红色文化。二是免费开放新突破。龙山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今年接待游客约7.6万人,较去年增长15%,其中青少年游客约占50%以上。几年来,接待各类游客中不乏有国家、省、市(军政)领导人前来参观和指导工作。三是加强纪念馆管理。制定完善了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管理制度。派2名工作人员在纪念馆开展工作,负责全面落实红色文物征集、免费开放、日常环境治理等工作。四是编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礼系列图书。6月份开始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物局配合参与组织相关部门做基础资料采集,目前编撰工作已基本完成。五是龙山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1011日被授予“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五)、着力抓实驻村扶贫工作,助推困难群众精准脱贫

动真情、用真心,全力抓实联系村(岩门口村、西坪村)扶贫帮困和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工作。今年来,成立了局驻村扶贫工作组,每村由一名副局长为组长,1-2名同志为工作组成员入驻联系村;局长吴文化8次带队对岩门口村、西坪村进行了深入走访调研,分管领导先后10余次深入驻点村,与村干部、村民代表开展了座谈交流,扶贫队员进驻西坪村、岩门口村坚持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全力开展帮扶工作。全局14名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202户,因人施策,精准帮扶,自筹资金(含物质)2万余元,对贫困人员走访慰问,了解生产生活所需,加快了困难群众的精准脱贫致富步伐。

(六)、着力推进常规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平衡发展

今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同心同德,齐抓共管,我局的扶贫工作、文物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基层党建、综合治理、美丽湘西建设、依法治县、绩效管理、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常规性工作得到了科学、有效开展,全局各项工作平衡发展,齐头并进。其中常规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在半年考核中被评为一类单位。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安排一般预算拨款260.9785万元,支出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60.97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4085万元、公用经费169.57万元;在2016年收入预算安排一般预算拨款130.0946万元,支出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30.0946万元的基础上增加130.8839万元,增长50.2%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与预算对比分析表             

 

单位: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

原因

财政拨款收入

2609785

3337011

727226

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财政直接支付,年未预算调整

其中:政府性基金

 

484040

484040

属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年初未纳入预算,年未预算调整

其他收入

 

2864236

2864236

属以前年度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年初未纳入预算,年未预算调整

2、.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

原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609785

2512448.17

-97336.83

财政据实拨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8464

148464

财政据实拨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3509

53509

年初未纳入预算,年未预算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

 

349240

349240

年初未纳入预算,年未预算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

 

106874

106874

年初未纳入预算,财政代交,年未预算调整

其他支出

 

134800

134800

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未预算调整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比上年增减额

           比上年下降率

           原因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执行预算增减额度

决算数

“三公”经费支出

9.7

7.8198

-1.8802

8.7548

- 0.935

12%

严格执行中央、省、州的规定以及财经制度和审批程序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1

4.6759

-1.4241

5.1

-0.4241

1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1

4.6759

-1.4241

5.1

-0.4241

10%

公务接待费

3.6

3.1439

-0.4561

3.6

-0.4561

15%

会议费

 

 

 

 

 

0

培训费

 

 

 

 

 

0

                   

本年度国内共接待批次20次,国内接待人数130人次,无出国(境)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1.本年收入

668.5287

287.0464

381.4823

57.06

新增项目数量、投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33.7011

176.4490

157.2521

47.12

事业全额财政拨款人员工资、津贴、绩效提标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8.404

0

48.404

100

县级加大项目投入

其他收入

286.4236

110.5974

175.8262

61.39

以前年度项目结算、新增项目数量、投资增加

    2.本年支出

616.9571

318.124

298.8331

48.44

新增项目数量、投资增加

      基本支出

210.6789

183.3574

27.3215

12.97

人员工资、津贴、绩效提标

     人员经费

156.9025

112.3227

44.5798

28.41

人员工资、津贴、绩效提标

     日常公用经费

53.7764

71.0347

-17.2583

-32.09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项目支出

406.2782

134.7666

271.5116

66.83

新增项目数量、投资增加

     基本建设类项目

 

 

 

 

 

     行政事业类项目

406.2782

134.7666

271.5116

66.83

新增项目数量、投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1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4.9182万元,非财政补助结转0.2153万元。系2017年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经费24.3175万元洛塔精神纪念馆工作经费10万元,2016年四季度绩效考核奖励金2.16万元,茨岩塘红军医院征地补偿28.656万元。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行政单位的经济业务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逐年不断的增长变化,日常公用经费要求以上年度决算数为基数降低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例,由此影响预算的执行,造成预算数与决算数比例失调。

建议在以年初批准的预算数的基础上降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比例。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2016

增减状况

负债率

原因

2017

2016

资产

902543.87

1204550.02

-302006

 

 

资金流量减小

财政应返还额度

260000

 

260000

 

 

基本支出结转26万元

其他应收款

2675.91

2675.91

 

 

 

 

固定资产

629478.9

620708.9

8770

 

 

 

新增办公设备

负债

 

 

 

 

 

 

其他应付款

 

 

 

 

 

 

净资产

902543.87

1204550.02

-302006

 

 

 基本支出结转

财政拨款结转

133466.19

444242.34

-310776

 

 

基本支出结转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2153.8

2153.8

 

 

 

用上年度其他资金的结转和结余

资产基金

629478.9

620708.9

8770

 

 

 

新增办公设备。

四、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分析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61万元,其中办公费20.0786万元、印刷费0.006万元、水费1.3071万元、电费1.2205万元、邮电费0.1424万元、差旅费9.4198万元、维修费9.6480万元、公务接待费3.1439万元、劳务费2.08万元、工会经费1.83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59万元、比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539万元的基础上增加1.5%,主要是单位新增龙山县洛塔精神陈列馆为县文物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新增人员3人。

五、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末人员经费共计714798元,日常公用经费1894987元;项目支出0元。已经按绩效目标完成。2017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较好完成了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一是规划先行。编制了《龙山县红色旅游专项规划》,正待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完成了红二?、六军团供给部旧址、龙山县革命委员会旧址维修工程施工设计方案编制。二是推进文物修缮工作。启动实施了兴隆街省委旧址、茨岩塘红军医院、召市苏维埃政府旧址、贺龙桥等革命旧址文物修缮工程,基本完成树比冲天楼、钟英塔维修工程,确保各项工程进度稳步推进。三是狠抓展示利用工作,投入资金20万余元新征集文物实物40余件(套),馆藏实物达120余件套,丰富了纪念馆陈展内容,完成了红二、六军团兵工厂旧址陈列布展。四是着力抓实文物安全。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机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落实了管护员,年度内开展了4次县域内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强化了文物安全,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顺利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资产总额1472439.7元,其中流动资产788780.8元,固定资产683658.9元(主要包括房屋构筑物 0 元、汽车392082.9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元、其他固定资产291576元),无形资产 0 元。我台有小汽车及皮卡车各1辆,主要是用于全局性业务工作用车。

八、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山县文物管理局

                                201823

 
2017年决算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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