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募集教育基金,努力壮大基金总量”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募集教育基金,努力壮大基金总量”工作的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6 15:37:31 字体大小:
 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募集教育基金,努力壮大基金总量”

工作的意见

(本意见已经二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根据湘西自治州县市教育基金会第一次研讨会精神,结合龙山县实际,必须进一步加强“依法募集教育基金,努力壮大基金总量”工作,现经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教育基金会作为国家认证的慈善组织,是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亲手创建的,是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教育,奖励优秀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学生,救助贫困师生,推动全社会尊师重教”为宗旨的。而践行好宗旨,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才可能开展有实效、有影响的公益活动,也才可能获得较高的社会信誉。而经济实力的大小、社会信誉的高低,又反过来影响和制约着基金会的发展壮大。因此,大力拓展筹资渠道,壮大基金总量是教育基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明确工作目标

在保证每年正常开展公益活动资金预算的前提下,本届理事会届满时(2020年7月),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原始基金总量达1000万元(每年增加原始基金60万元)。

三、拓展募资渠道

1、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推广“职中经验”、“四小经验”、“五小经验”、“高级中学经验”,千方百计动员学生、家长和教师在自愿的原则下,常年坚持微量捐款。学校要根据龙办[2012]81号文件精神,把微量捐款作为教育学生“向社会奉献爱心,从小培养其社会责任感”的德育内容抓好落实,保证全县常年微量捐款不少于50万元,力争逐年有所增加。

2、继续坚持依法向皇仓华鑫学校借款,支持学校建设,增加基金总量。

3、积极向县教体局建议,争取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向实施教育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募集一定数量的捐款。

4、请县教体局支持,继续向教育基金注资每年不少于20万元。

5、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获得一些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

6、继续请县财政局保持向教育基金每年注资35万元的预算,力争逐年有所增加。

7、本届全体理事应充分发挥个人的作用,面向社会发动政企事业单位、私营个体业主积极募捐。

四、加大宣传力度

努力募集善款,壮大基金总量,事关全县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得到人民的大力支持,方能实现工作目标。为此,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从募资的目的、意义、用途和使用情况,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在所属学生及其家长中开展常态化的宣传活动;基金会秘书处要根据《慈善法》的要求,在各级媒体坚持进行基金会工作的宣传,在国家指定的募资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募资信息;基金会要更加努力地争取县领导和县教体局领导的支持,请他们在相关场合帮助呼吁;全体理事和理事成员单位应尽力在各自的工作活动范围内进行宣传。

五、加强工作领导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要亲自过问和抓好学生及其家长常态化的微量捐款工作,要千方百计采取措施,调动其募资的积极性;基金会和各学校领导,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及部门对募资工作的理解和重视,请他们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资金注入上给予特殊安排,在运作程序上开放绿色通道;理事会要定期听取秘书处关于募资工作的汇报,随时掌握动态,发现典型,处理问题,确保募资工作常年顺利开展。

 

 

 

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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