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丰磊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龙山县丰磊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龙山县丰磊矿业有限公司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3 14:50:16 字体大小: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初步评价结论等进行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龙山县茨岩镇大田村罗家坡,总投资500万元,拟开采方解石矿2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矿区、堆矿场、废石堆放场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废水:生产废水、井下涌水及员工生活污水;②噪声:爆破、凿岩机、风机、破碎机等设备噪声;③废气:井下通风废气、装卸运输及堆场扬尘、破碎、球磨粉尘;④固体废物:矿区废石、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要点
  (1)大气:
  ①井下通风废气
  采矿工艺废气主要是采掘作业凿岩、爆破产生的含粉尘、CO、NOx井下通风废气。井下采用湿式凿岩、水封爆破,少量粉尘通过抽风机抽出,加强通风,对重点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井下通风废气中粉尘、CO、NOx排放量较小。
  ②扬尘
  本项目扬尘主要为矿石装卸扬尘、运输道路扬尘及堆场扬尘等,均属于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洒水抑尘、加强管理来控制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经处理后其排放量较小。
  ③粉尘
  项目在破碎、磨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密闭式旋风分选机分选后,粗颗粒回到球磨机继续研磨,成品通过管道输送进入成品储罐暂存,在破碎、磨粉机分选机前适量洒水以降低粉尘。经计算本项目粉尘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井下涌水经油水仓抽出后和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洗矿。厂区设置水厕,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作农肥,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需采用垃圾桶,不得随意露天堆放,防止降雨淋滤形成垃圾渗滤液下渗污染地下水。化粪池做防渗处理,定期清掏,防止下渗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3)噪声:本项目矿山主要噪声源有爆破、凿岩机、鼓风机、破碎机、球磨机等,建设单位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器消声、隔声等控制措施,各设备噪声值可降至55~80dB(A)范围内。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矿山及加工厂边界四周噪声在正常工况下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采矿废石及少量的生活垃圾。矿山采矿废石部分用于采坑回填,部分及时清运用于铺路或建筑工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由保洁员负责收集转运、集中处理。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2)对评价区最关心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3)本项目建成投产会产生哪一类的环境问题;
  (4)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方面;
  (5)对该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6)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7)对该项目是否支持;
  (8)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其它意见或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龙山县丰磊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南峰   联系电话:15174385355
  评价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生
  联系电话:18173117269电子邮箱:1901159734@qq.com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2号
  审批单位:湘西州环保局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743-8224055   电子邮箱:xxzhbj@126.com
  地址:吉首市新桥路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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