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龙山县永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龙山县永柱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湖南省龙山县永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龙山县永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兴隆街道张家坡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保有储量(333)31.6万吨。本次可开采资源量为33.0万吨,设计的矿山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则矿山的服务年限为3年。矿区所采矿石为建筑石材用灰岩矿,最终产品为块石、碎石、机砂。采用工艺流程为表土剥离→潜孔钻打孔→中深孔爆破→二次破碎→挖掘机装载→汽车运输。办公生活区依托原有。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龙山县永柱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邮编:湖南省龙山县兴隆街道张家坡村/416800
联系人:鄢春桃
电话:13574365408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地址/邮编: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3号武车路水岸国际K6-1栋20-23层
联系人:张沥丹
联系方式:1、电话:0718-8029030
2、传真:0718-8029036
3、Email:hbyyhes@126.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评审-报告表修改完善-报告表批复。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意见。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有何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以及面谈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建设单位:龙山县永柱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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