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志军采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龙山县志军采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版)》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龙山县志军采石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龙山县振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田志军
联系电话:13974354938
邮箱:479047328@qq.com <mailto:3938486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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