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洗洛天然饮用矿泉水运营项目招商公告

龙山县洗洛天然饮用矿泉水运营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龙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1 13:34:01 字体大小:
  为有效保护和科学开发龙山县天然矿泉水资源,我县对洗洛天然饮用矿泉水开发项目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设备投资及运营机构。现将有关招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山县洗洛天然饮用矿泉水运营项目。
  2、项目地点:龙山县洗洛镇洗洛社区,紧邻吉恩高速、209国道,距吉恩高速入口6公里,距龙山县城3公里,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条件便利。
  3、开发条件:锶含量为0.65~0.706 mg/L,可开采量达2000m3/d以上,PH值7.34~7.84,呈弱碱性,泉水无异色、异臭、异味,未见异物。完全符合国家现行矿泉水开发标准,是真正意义上的“天然、绿色、养生、健康”的优质矿泉水。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以上。
  5、投资内容:建设日加工300吨以上矿泉水生产线,包括水源管引、48000瓶/小时灌装生产线、1200桶/小时桶装生产线、30吨/小时以上水处理生产线、空气净化系统、实验室检测设备和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完善工程等。
  二、投资要求
  1、建设时限:项目建设时限为4个月(自签订项目招商合作协议之日起算)。
  2、生产用房:招商方提供厂房及基本的配套设施供投资方有偿使用。
  3、采矿许可:投资企业须依法取得矿泉水采矿许可。
  4、生产设备:投资建设的生产设备必须是国际一流进口品牌,投资强度在4000万元以上(含空压机、水处理及净化等辅助设备)。
  5、经营性质:投资方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优惠政策
  享受省、州、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产业扶持政策,具体条款在双方签订招商合作协议中明确。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条件:报名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矿泉水的生产经营范围许可。设备投资方与开采经营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企业须将项目实力信誉金伍佰万元人民币划入招商方指定账号(户名:龙山县恒兴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账号: 43050173770600000057 ,到账时间截止报名最后一天16:00点前。确定为该项目运营方的,项目实力信誉金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依照合同规定使用和退还;未能确定为该项目投资者的,招商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项目实力信誉保证金)。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报名地点:龙山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商科。
  4、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提交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投资计划书。
  五、运营商的确定办法
  1、确定办法:由招商方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方进行谈判或竞争性谈判。
  2、相关要求:运营商确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运营商应与招商方签订项目招商合作协议。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运营商应在龙山县工业集中区内注册成立生产经营性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资合作资格。
  六、招商终止
  本次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若无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则本次招商自行终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龙山县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商方:龙山县人民政府  
  2、联系地址:龙山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商科(龙山县民安街道红星村龙山工业集中区服务用房5楼)
  3、联系人:曹先生  向女士 
  4、办公电话:0743-6237411
 

 

  

  附件:1.招商投资运营商报名人须响应的内容
  2.龙山县洗洛天然饮用矿泉水开发项目招商合作协议
 

 

  

  招商单位:龙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龙山县洗洛天然饮用矿泉水开发项目招商合作协议0321.docx
招商投资运营商报名人须响应的内容19.3.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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