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部分驻村工作队项目计划的通知(龙扶发〔2019〕168号)

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部分驻村工作队项目计划的通知(龙扶发〔2019〕168号)

来源: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0 15:19:01 字体大小:

湖南省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龙扶发〔2019168号

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部分驻村工作队项目计划的通知

相关项目乡镇、省直扶贫村、县直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财扶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尽早发挥效益,结合我县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及脱贫工作实际,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驻村工作队项目计划(龙扶发[2019]144号)作出调整,现将调整计划正式下达给各相关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

湘财预[2019]73号、州财预[2019]5号下达我县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驻村工作队资金2200万元。

二、项目调整情况

原计划资金全部安排给省直扶贫队所驻11个深度贫困村,每村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部分产业项目受市场波动及气候因素影响,项目进展缓慢,导致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形成支付并发挥效益。为保证资金尽早发挥效益,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该批次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对当年不能拨付的项目调减资金669.1164万元,调增到其他脱贫攻坚项目。其中调减项目12个,资金669.1164万元,调增项目18个,669.1164万元。(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实施要求

1、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的相关规定,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促进贫困村退出、贫困农户脱贫。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该批项目须于11月底完工,12月份完成资金拨付。

附件:龙山县2019年省级财扶资金驻村工作队项目调整计划表

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0日


附件:龙山县2019年省级财扶资金驻村工作队项目调整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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