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山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第一批)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的公示
现将我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第一批)整改完成情况(见下表)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8日
举报电话:0743-6222259。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龙山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第一批)整改情况表
序号 |
地点 |
问题清单 |
整改任务(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成效 |
复核结论 |
1 |
龙山县 |
龙山县道源采石场、金芝采石场越界开采。 |
依法查处越界开采行为,恢复越界开采区域植被。 |
由矿山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 |
龙山县自然资源部门已查处越界开采行为,道源采石场已办理扩界将越界部分纳入矿区范围,金芝采石场退回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完成越界区域生态修复。 |
完成整改,建议上报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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