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山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第一批)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龙山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第一批)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2 14:22:06 字体大小:
         现将我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第一批)整改完成情况(见下表)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191212日至20191218

举报电话:0743-6222259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191212



龙山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第一批)整改情况表

序号

地点

问题清单

整改任务(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成效

复核结论

1

龙山县

龙山县道源采石场、金芝采石场越界开采。

依法查处越界开采行为,恢复越界开采区域植被。

由矿山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

龙山县自然资源部门已查处越界开采行为,道源采石场已办理扩界将越界部分纳入矿区范围,金芝采石场退回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完成越界区域生态修复。

完成整改,建议上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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