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问题整改销号前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问题整改销号前公示

来源:龙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2 16:36:39 字体大小:

根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我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指导意见》(州突环改发〔2021〕2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承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

二、整改目标

按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州发电〔2020〕4号)等要求,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牵头具体问题整改,按行业按部门带队督查抓整改落实制度。

2、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学习,将其列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3、完善《龙山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龙山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明确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履职到位。

4、加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力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5、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力度,实行挂图作战,持续推进整改。建立销号台账机制,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主任的龙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了《龙山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龙山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转发了《湘西自治州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了《龙山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完善了《龙山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将生态文明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20 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6余次,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多次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

2、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县委党校主体班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

3、进一步完善了县级环保督查机制,成立了环保督查联合小组对环保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县里目标管理任务,出台了相关的考核办法,加大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力度,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新机制。

4、对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生环委办联合相关部门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交办信访件办理、“回头看”等重点任务组织了多次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当场交办,严肃追责问责。

从今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22日-5月26日),请广大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采取来电、来信和来访方式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743-6223559


龙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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