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六合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六合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7 10:34:04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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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0
  第一条 规划概况 0
第二条 规划编制目的 0
第三条 规划范围 0
第四条 规划期限 0
第五条 规划依据 0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
第七条 规划目标 2
第八条 规划内容 2

        第二章 六合村特征分析与价值评价 3
  第九条 各类价值要素体系 3
第十条 价值评估结论 3

        第三章 保护框架规划 4
  第十一条 保护重点 4
第十二条 保护框架 5
 

        第四章 保护区划 6
  第十三条 规划根据 6
第十四条 核心保护区 6
第十五条 建设控制地带 7
第十六条 风貌协调区 9
 第五章 传统建(构)筑物保护 9
  

        第十七条 保护与更新模式 9
第十八条 保护建(构)筑物控制措施 10
第十九条 更新建筑控制措施 11
第二十条 建筑单体整治 13
第二十一条 沿街立面整治措施 13
第二十二条 道路整治措施 14
第二十三条 空间整治措施 14
第二十四条 建筑高度分区 15
第二十五条 建筑高度控制 15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规划 15
  第二十六条 主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15
第二十七条 非物质文化保护和传承方法与措施 16
第二十八条 展示空间规划 17
 

        第七章 传统村落发展规划 17
  第二十九条 村庄定位 17
第三十条 用地规划 18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规划 19
第三十二条 公共设施规划 19
第三十三条 工程设施规划 20
第三十四条 旅游分区规划 23
第三十五条 旅游线路规划 23
第三十六条 综合防灾规划 24
 

        第八章 建设时序规划与投资估算 28
  第三十七条 建设时序 28
第三十八条 建设内容 28
第三十九条 投资估算 28

     第九章 规划管理实施的建议 28
  第四十条 规划管理 28
第四十一条 规划宣传与教育 28
第四十二条 规划建议 29
 

        第十章 附则 29
  第四十三条 规划强制性条文 29
第四十四条 规划成果 29
第四十五条 规划解释权 29
第四十六条 规划实行 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概况

龙山县苗儿滩镇六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为指导,依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二条 规划编制目的

六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目的在于:调查村落资源,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并制定保护管理规定,提出传统资源保护以及村落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

第三条 规划范围

六合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范围:包括以六合古村为中心的核心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规划总面积为191.45公顷。本次重点规划范围为80.47公顷。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4——2020年;

中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第五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公布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2002)

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

6)《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

7)《镇规划标准》(2007)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9)《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09)

10)《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2008年公布实施)

11)《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导则》(2006)

12)《龙山县苗儿滩镇总体规划》(2012-2030)

13)《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2014)

14)苗儿滩镇六合村相关经济发展规划等

第六条 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原则

对古村丰富的历史遗产、人文资源、古村落风貌的自然环境进行严格的保护,使其文化与艺术价值能得以传承。

二、合理利用原则

在保护的前提下,突出特色资源利用,综合发展旅游事业,将古村旅游资源转化成经济能量。

三、传承与弘扬原则

在旅游开发与古村建设过程中,应该延续这种保留传统又超越传统的传承思路,即要有古老而传统的建设理念与格局,还要有新时代的要素与特征。

四、可操作性原则

规划项目的选择与布局,通过定性、定量的分析来定位,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第七条 规划目标

一、坚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保护方针,通过本次规划,将古村保护纳入“龙山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各级领导责任制”。

二、制定系列保护措施,控制和引导开发建设,以更好地保持六合“风貌的完整性、历史的真实性、生活的延续性”。

三、 加强公众的环境和文化意识,促进对环境和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保护古村赖以生存的生态和文化环境。

四、 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古村历史的延续与发展。

第八条 规划内容

一、对六合传统村落的选址与自然景观环境、村落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征进行分析,评估其历史、艺术、科学、社会等价值。

二、保护传统建(构)筑物,确定保护重点、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三、提出六合村庄建设、旅游发展等规划措施。

第二章 六合村特征分析与价值评价

第九条 各类价值要素体系

1、“点”:含自然景观类、建筑物类、构筑物3类

自然景观类:捞车河、子母塘、龙洞府、溪马洞、仙人洞等

建筑物类:宗祠;古民居(朱文住宅、朱皇住宅、魏宏信住宅等)等古凉亭。

构筑物类:古树、古井、津渡。

2、“线”:含山水特色风貌轴线、传统街巷风貌轴线。

山水特色景观轴线:由捞车河沿岸山水构成的古村外部视觉廊道。

传统街巷风貌轴线:由青石板路铺成的历史街巷构成,同时联系各处重要建构筑物。

3、“面”:主要指六合古村内五个自然组团。

五个自然组团分为拉卡车、朱家寨、黎家寨、魏家湾、河边自然组团。各自然组团主要由内部古建筑、历史街巷等构成。

第十条 价值评估结论

1、历史价值

六合保存较为完整的清代康熙年间至光绪年间古民居17栋,建筑面积达3584.94平方米,且都为传统的土家吊脚楼建筑。悠久的历史和浓厚的文化内涵,使古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物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

2、科学价值

六合村古建筑群,是研究中国古代土家风水文化的直观材料。从其村寨选择、房屋建造。到排水设施等,传统的建筑风水观念无所不在,这是六合人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的经验总结。

3、艺术价值

六合古建筑清楚的反映出清朝时期、民国时期少数民族地区的建筑技术、建设工艺等建筑历史信息。把各时期特有的文化传承于建筑要素中,使建筑艺术在传统与发展中不断的升华。

4、社会价值

六合村在民住方式、建筑形式、经济生活、“耕读传家”的观念等方面大量地吸收了汉文化的因素,而在日常生活中的某些习俗,节、年仪规,饮食文化、地方工艺依然沿用土家族传统的习俗。

第三章 保护框架规划

第十一条 保护重点

自然环境——保护周边田园风光与诗意乡村的氛围,保护古村范围内及周边的水田、菜地、水井、水塘、石板路、津度等田园景观。

传统古村落——严格保护“传统古村落”,保护古村落的历史建、构筑物,以及传统石板街巷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土家风情民俗山村”,保护六合悠久的地方文化。保护“土家织锦”等传统手工艺,土家腊肉等特色美食以及浓厚的耕读文化。

第十二条 保护框架

一、自然环境保护要素:六合位于河流冲击谷地,四周环山,村前临水,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古村的天然屏障。使得古村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是一块“风水宝地”。 

重点保护:捞车河、恰咀山、朱家卡壳(朱家寨后山)。

二、人工环境要素:人工环境要素的保护指对六合以山水为背景,以古民居群为核心,以网状巷道为骨架,以各处公共建构筑物为点缀的人工环境特征的保护。

重点保护:传统民居、古建筑、公共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村庄巷道。

三、人文环境要素:人文环境要素的保护指对六合古村千百年来形成的居民社会生活、风俗习惯、生活情趣、文化教育、工艺美术、特产等方面所反映的土家民族文化与民俗文化等人文环境特征的保护。

重点保护:非物质文化(土家织锦等民族工艺,摆手舞、茅古斯、咚咚喹、哭嫁等传统民俗活动)。

历史建构筑物及自然景观保护一览表

类型

文物级别

年代

古村建筑群

-

清代、民国时期

自然景观类

恰咀山

-

-

捞车河

-

-

龙洞府

-

-

仙人洞

-

-

溪马洞

-

-

白鹤林与母子潭

-

-

建筑物

朱家家祠

-

清代

 

构筑物

一里三拱桥

-

清代

古津渡

-

清代

第四章 保护区划

第十三条 规划根据

规划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以及《龙山县苗儿滩镇总体规划(2012—2030)》,为更好的保护村落现有格局,控制村落发展对自然山体、水域的破坏,保护农田、耕地,将规划范围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总面积为191.45公顷,本次重点规划区域面积为80.47公顷。

第十四条 核心保护区

一、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分为南北两大片区,共21.49公顷。北部核心保护范围为:北以原苗淀公路为界,东至梁清茂、朱元凤住宅,西至捞车河岸,南至古村渡口,紧靠水渠。保护区面积为1.99公顷;南部核心保护范围为:北至梁代林住宅,紧靠水渠,南至陈友清、田心付、姚本东住宅,东以山脚为界,西至捞车河岸。保护区面积为19.50公顷。

二、保护措施:

1、本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2、本范围内的建筑允许按照原规模和原高度进行维修,不得扩建和加高。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3、本范围内新建的现代建筑应尽量拆除,难以拆除的逐步按照传统形式改造。改造房屋应为坡屋顶,式样应与古民居相协调,建筑高度(檐口)不超过8米。

4、本范围内少量已经跨塌,但还保留有建筑基址的民居,因居住需要,可以按照原高度、式样和规模复建。

5、本范围内古建筑使用者不得擅自拆建、扩建或改建。

6、本范围内古建筑以及文物遗存需修缮时,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由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7、本范围内不允许随意变更街巷宽度和走向,路面铺装采用地方传统材料青石板或者卵石路面材质。

8、本范围内可以进行适宜的绿化、必要的步行道路、消防道路、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建设以不损害古村传统风貌为原则。

第十五条 建设控制地带

一、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根据六合古村发展现状,将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北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北至黎明村,南至梁代林、田成祥住宅,东侧紧靠山脚,西临捞车河岸,控制面积为44.38公顷。南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北至陈友清、田心付、姚本东住宅,南至山脚下捞车河岸,东侧紧靠山脚,西临捞车河岸,控制面积为14.60公顷。总建设控制区面积为58.98公顷。

二、建设控制区保护要求

1、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原有用地性质不得改变。

2、不得建设污染文物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污染文物环境的设施,应当进行治理。

3、不得进行任何有损坏环境景观效果与影响环境景观协调的行为。

4、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应符合以下普遍要求:

1)建设规模:在现有建设规模的基础上,不得增加建设密度;

2)建设秩序:以六合古建筑群中的巷道为通道,适当设计出视线通廊;

3)建筑色彩:采取六合村古建筑特有的色彩与装饰为主色调,门窗等不宜采用有色、反光玻璃。建筑外观屋面、墙体、门窗为传统色调(以板栗色和原木色为主);

4)建筑体量:体量宜小不宜大,要与其所在区段的其他建筑和环境协调,尤其是沿街、靠山、临水的建筑要求控制临街、亲山、亲水部分的体量;

5)建筑高度: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层,小于10米;

6)建筑造型:以坡屋顶为主,对沿街、靠山的建筑要求做形体上的变化,使之错落有致、有层次感;

7)建筑外观及材质:建筑外观采用古村传统建筑的木、瓦、灰等材料;

8)建筑内部:可以根据功能需要自由设计;

9)建筑功能:以修建少量必要的六合村古建筑群配套设施、人工绿化带、农村田园和休闲空间为主。

第十六条 风貌协调区

一、风貌协调区的范围

规划风貌协调区东、南至朱家后山山腰连线,西至恰咀山沿苗岩公路一侧山脊连线,北至黎明村。所占用地面积为110.98公顷。

二、风貌协调区保护要求:

1、风貌协调区的划定,主要依据六合村古建筑群的视域范围及相关规范要求。

2、风貌协调区以建设控制为主要目的,保持六合村古建筑群周边的整体景观效果。

3、建议在风貌协调区内不得进行影响区域整体景观的行为,该区域建设应符合环境规划的要求。

第五章 传统建(构)筑物保护

第十七条 保护与更新模式

一、对于古建筑采取保护、修缮两种模式

保护——维持历史原貌,以求如实反映历史遗存。对建筑质量和建筑风貌都较好的传统建筑,采取保护的方式,仅对个别构件加以更换和修缮。

修缮——对于古村内风貌较好、质量一般或建筑质量较差的传统建筑,建议原有建筑结构不动,进行局部修缮改造,修故如故,保持村落风貌协调。

古建筑保护与修缮、改善模式统计表  

内  容

保护

改善

合计

用地

面 积

面积(m2

8388.79

 26923.48

10982.01

比例(%)

23.76

72.24

100.00

二、对于现代建筑采用保留、整治、更新、拆除四种模式

保留——核心保护区外的80、90年代新建的建筑较集中的区段,建筑多为砖混结构,质量较好同时如果与环境冲突不大,近期采取保留的态度,维持现状,并对以后的粉刷和外立面的装修提出要求。远期采取拆除、改造与逐步淘汰的办法。

整治——对部分风貌不协调、尺度较大、高度过高、屋面为平顶的建筑,采取外立面整治、层数削减、平改坡的措施,使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更新——对传统风貌影响较大的建筑,采取拆除更新的措施,新建建筑依照风貌保护的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控制层数及尺度。

拆除——对风貌一般、质量较差的建筑或风貌较差、质量较好但位于核心地带的建筑,采取拆除的措施。同时对古村组团内的猪圈牛栏进行人畜分离,拆除临时性的猪圈牛栏。

 

 

现代建筑整治与拆除统计表

内  容

  整治

更新

拆除

合计

用地

面 积

面积m2

8218.79

1222.403

272.56

9713.75

比例%

84.62

12.58

2.8

100.00

第十八条 保护建(构)筑物控制措施

(1)对所有的文物及传统建筑采用经常性的保养工程,既不改动现存结构、外貌、装饰、色彩而进行经常性的保养维护,如屋面除草勾抹,局部补漏、梁、柱、墙壁等简易支顶,疏通排水设施,检查防潮、防腐、防虫措施及防火、防雷装置等。

(2)对局部有损坏的建筑构件、部份民居,进行以结构加固处理为主的维修加固工程,包括局部或者全部落架维修或者更换毁坏的构件,墙体拆砌或支顶等。

(3)在核心保护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房屋,不得进行任何影响古建筑本体安全和环境的活动; 

(4)对随意搭建的牲口棚、厕所及杂屋等,应予以拆除;

(5)对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立面整治,高度不得超过保护建筑的檐口高度。 

(6)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文物主管部门的严格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更新建筑控制措施

(1)在保护区范围内各类建筑和设施屋面严禁使用琉璃瓦、大面积玻璃幕墙。

(2)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墙面不宜使用瓷砖拼贴,道路不宜使用大面积水泥,避免对乡土环境造成视觉污染。

(3)保护区划内新建与改建建筑的色彩不宜过于鲜艳和突出,应以板栗色、原木色为主,并优先选择地方乡土材料。

(4)对于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经使用瓷砖,甚至琉璃瓦的建筑,应强制改造。

(5)保护区划内活动广场应为生态型,且应乡土化。

六合传统村落重要景观要素整治措施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整治措施

01

朱文、朱皇住宅

翻修屋面,补配瓦件、檩条、椽皮;修补门窗等装修、楼板;将其改建为古村民俗展览馆,传承古村文化。

02

拉卡车古建筑群

平改坡屋顶,拆除铝合窗,如实施力度太大则可考虑屋前植树将其遮挡;适当增加雨坡、木雕窗花等历史风格构建物;建筑内部加固,庭院整理;外墙进行灰墙刷新。

03

朱家寨、魏家湾、黎家寨、河边古建筑群

建筑内部加固,庭院整理;翻修屋面,补配瓦件、檩条、椽皮;修补门窗等装修、楼板。

04

六合小学

六合小学建筑质量较好,现状改建为六合幼儿园。

05

古井

清理古井外明渠内淤泥;在古井周边树立保护标志牌,严禁投掷异物入内,保护古井水质。

06

古街巷

古巷道原则上保持现有的空间尺度,地面铺装应逐渐恢复传统特色,采用青石板铺砌;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逐步转入地下或移位;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牌、路灯等)应有地方传统特色,不宜采用现代城市做法。

街巷两侧建筑功能应以湘西传统民居建筑为主,建筑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均应符合整体风貌的要求,色彩控制为黑、白、灰及黄褐色、原木色等。

07

古树

对古树进行挂牌公示;凡树体不稳的植株应采取加固措施;因长年水土流失根系暴露、土层瘠薄的应在树池内填入腐殖质土,高大树木应安装避雷装置,树身的伤痕及空洞要及时修补;严禁在树体上打钉、缠绕铁丝、绳索、悬挂杂物、作为施工支撑点或固定点,严禁刻划树皮和攀折树枝。

08

古渡口

整治渡口周边环境,增加凉亭等休息场所,打造古村标志性景观节点。

09

捞车河

清理溪河内淤泥,同时建设沿河风光带,沿江风光带的设计应结合防洪堤建设,其主要功能为防洪、观光、休闲。其内容安排体现地方特色,采用地方材料,注重与古村风貌协调,建筑小品的设计体现长春的古风古貌,避免城市化,应融历史、文化、风俗于风光带。

10

梭形小岛

整治小岛环境,四周建立防洪堤坝;增加公共活动设施及学生写生场地。

 

第二十条 建筑单体整治

(1)对于民居建筑,沿用木质结构的吊脚楼建筑形式。屋顶采用坡屋顶,建筑四周有挑檐,颜色以原木色为主。

(2)对所有的传统建筑采用经常性的保养工程,既不改动现存结构、外貌、装饰、色彩而进行经常性的保养维护,如屋面除草勾抹,局部补漏、梁、柱、墙壁等简易支顶,疏通排水设施,检查防潮、防腐、防虫措施及防火、防雷装置等。对于古村第一宅等破损较为严重的建筑,结合文物部门的相关意见,对其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确保文物建筑的安全。

(3)对局部有损坏的门坊、部份民居,进行以结构加固处理为主的维修加固工程,包括局部或者全部落架维修或者更换毁坏的构件,墙体拆砌或支顶等。

(4)对于民居的整治,除对建筑物单体本身进行整治与修缮外,一定要结合居家生活的需要,兼顾日常生活条件的需求,对室内的日常生活设施如水、电、气等进行改造,以改善古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第二十一条  沿街立面整治措施

(1)为满足村落的发展要求,整治和改造后的临街建筑作为传统商业街,供游人观光购物休闲。建筑形式采用下店上住的形式。经营内容为地方传统或旅游商品。

(2)街道整体建筑以土家民居为主,对现状质量较差的民居及瓷砖贴面的现代砖房实行拆除重建,形成民俗风情街。

(3)对现状质量一般的建筑进行立面整治,对年代较为久远的建筑进行重新刷漆、并对门窗进行整治,同时拆除建筑前搭建的临时棚等。

(4)整理街道的公共空间,适当增加供居民或游客休息的凉亭、座椅等。此外还应在街道两侧适当的增加具有引导或介绍作用的广告牌或标示标牌。凉亭、座椅以及广告牌、标示标牌等都采用木质材料,防止破坏古村风貌。

第二十二条 道路整治措施

1、保护原有青石板路,不得任意移动破坏。

2、古村各传统街巷限制机动车辆通行。

3、对破损的青石板路面、台阶进行原样修复。

4、考虑本地没有足够的青石板原料,可以采用卵石路面。

第二十三条 空间整治措施

(1)沿江风光带的设计应结合防洪堤建设,其主要功能为防洪、观光、休闲。其内容安排体现地方特色,采用地方材料,注重与古村风貌协调,建筑小品的设计也应体现六合的古风古貌,融历史、文化、风俗于风光带。

此外,“一里三拱桥”中现存的两座应进行整修更新,因人为原因已毁坏的另一座建议重修,恢复原有的风貌。

(2)建议河中梭形小岛对进行环境整治,适当增加部分休闲场地,如游人垂钓场所等。岛上交通为步行系统,路面采用鹅卵石材料,与村落风貌相协调。

(3)对于龙洞府、仙人洞等,除周边环境整治外,要严格控制周边的建设,对于现状不协调的建筑应该给予拆除,防止古村自然景观的破坏。

第二十四条 建筑高度分区

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三个建筑高度控制区。

第二十五条 建筑高度控制

一、核心区保护范围内保留建筑允许按照原规模和原高度进行维修,不得扩建和加高。

二、核心区保护范围内难以拆除的新建的现代建筑应逐步按照传统形式改造。改造房屋应为坡屋顶,式样应与古民居相协调,建筑高度(檐口)不超过8米。

三、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高度控制2-3层,建筑高度(檐口)不超过10米。

四、风貌协调区建筑檐口高度控制为12米。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规划

第二十六条 主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

类型

主要内容

特色说明

表演艺术

摆手舞、咚咚喹

六合人纪念祖先时常用摆手舞来模仿祖先的生产生活以及对祖先辛勤劳作的赞美。它也是土家族最为原始的古典舞蹈。按规模大小有为“大摆手”和“小摆手”之分。

咚咚喹,流行于龙山县的一种土家族单簧竖吹乐器。咚咚喹制作虽然简单,却能吹出欢快清脆的旋律,故深受土家族妇女、儿童的喜爱。咚咚喹可独奏或重奏,经常两支在一起对奏,音色明亮,曲调轻快活泼。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家风、家教

“百事孝为先”“清白做人、谨慎处事”

节庆

    六合人的端午节有“大端午”“小端午之分”;大年初一“吃青菜”,寓意未来的一年里青青白白做人。此外也有中秋节、清明节的传统节日。每当逢年过节,六合人都要拜“土地堂”,求其保护子孙后代。

社会风俗

    土家妇女结婚时有“哭嫁”的习俗;也有“无酒不成礼”,“四月八吃粉粑”“八月十五的鸭,九月九的鸡”;“清明酒醉,猪脑壳有味”的民族风俗习惯。

村庄山水格局

村庄风水格局

    六合因东、南两面靠山,西临捞车河,为典型的依山傍水的古民居村落。俗语说:山环挡风,气不散;有水为界,气止住。符合古人常说的“山环水抱必有气”,“山环水抱必有大发者”的风水定律。

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土家织锦

    历代以来,土家织锦都被土司土官作为上等贡品或著名土特产向朝廷纳贡。织出来的产品美观整齐,结实耐用,光泽永存。它的画面多姿多彩,用色常借鉴艳丽的鲜花、鸳鸯的羽毛、天空的晚霞和雨后彩虹,色彩秀丽,自然生动;也有的受宗教绘画的影响,具有素雅、古朴、沉着的特点。在纹样组织结构上,多以菱形结构、斜线条为主体,讲究几何对称,反复连续,共有上百种传统纹样。 

第二十七条 非物质文化保护和传承方法与措施

1、展览馆保护方式

利用已经废弃的建筑和场地,将其改造为土家织锦等民间工艺,摆手舞等土家民俗展览馆。将部分面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下来,通过展览、播放等方式让人们深入地认识了解非物质文化的存在。

2、家庭传承方式

一些个体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采用家庭传承方式是最有效的,文化部门可采取生活补贴、收购收藏等方式进行鼓励,也可将一些手工艺进行评定分级,以区别对待,有市场前景的手艺项目也可让其办班招生,使地方手工艺品走向市场、社会。

3、长效保护机制方式

由政府部门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认定、统一编号的激励措施,并记录在案。对传统的古民居建筑艺术而言,可举行传统的民居艺术大赛,吸引国内外游客来参观。

4、数字化与网络化传承方式

通过对地方文化遗产除了博物馆展览与活态表演,以及教育等方式的传承,用数字化、网络化进行保护与传播是最有效的途径。通过对六合优秀的地方文化进行网上展示,无论是文字还是影音图像都可以借助网络实现全球的超越时间空间的资源共享。

5、保护和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

积极培养土家织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政府可考虑对继承人予以适当的补助。

第二十八条 展示空间规划

规划通过整修现状已空置毁坏的传统建筑——朱文、朱皇住宅,将其改建为古村民俗文化展览馆(含摆手舞、咚咚喹、哭嫁等民族习俗,土家织锦等手工艺品展览、介绍),使六合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后人熟知。

第七章 传统村落发展规划

第二十九条 村庄定位

六合村要以村落古建筑群的保护与恢复为核心内容,以民俗文化的传承为主要轴线,发展成为“山水相依、宜居宜游”的传统古村落。

第三十条 用地规划

一、规划原则与目标

1、保护原则——即保护古村的空间格局、街巷尺度、传统民居等历史文化构成要素,延续古村历史文化环境。

2、发展原则——即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传统的历史文化环境在现阶段的现实意义,同时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品质。

3、效益原则——积极开辟和利用古村新、老景点,发展旅游事业,振兴古村的传统经济,实现社会、环境、经济和文化效益的统一发展。

4、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二、用地规划布局

1、古村组团以保护为主,尽量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局部地段根据保护与开发的要求增加配套设施用地。

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一             

序号

代码

类别名称

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比例(%)

备注

1

-

总用地

80.47

100.00

 

2

V

农村建设用地

15.87

19.72

 

3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64.60

80.28

 

其中

水域

1.26

1.57

 

农林用地

63.34

78.71

 

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二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号

面积(公顷)

比例(%)

备注

1

村民住宅用地

V1

13.10

82.54

 

其中

住宅用地

V11

12.15

76.52

 

混合式住宅用地

V12

0.96

6.02

 

2

公共设施用地

V2

0.35

2.20

 

其中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V21

0.35

2.20

 

3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V4

2.42

15.25

 

其中

村庄道路用地

V41

2.34

14.74

 

村庄交通设施用地

V42

0.06

0.38

 

村庄公用设施用地

V43

0.02

0.13

 

4

总计

15.87

100.00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规划

一、对外交通规划

六合村主要的对外交通为苗岩公路,南至苗儿滩镇区,北至黎明、捞车村。是六合联系县城和里耶的主要通道,从六合村张家寨居民点南北向穿过。

规划在古村北部现有空地处设置小型停车场一处,为地面停车,占地面积为630.98平方米。

二、内部交通规划

在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等级分为干道、支路、巷道四个等级。

干道:即古村组团现状唯一可通汽车的道路。规划将村落南北向主路进行改造,路面宽度为5米,路面材质为水泥建造成仿青石板形式。

支路:为方便村民生产、生活的道路,路面宽度为2.0—3.0米,路面材质主要为青石板或卵石。

巷道:主要为在各院落之间的内步行道,道路宽度1.0—2.0米,路面材质采用青石板或者卵石。

第三十二条 公共设施规划

1、行政管理设施:规划在原小学对面空地处新建村部办公楼,以满足村落发展需求,新建办公楼需符合整体村庄形象的建设风格。规划村委会占地面积为0.07公顷。

2、教育设施:考虑到村落未来的发展对教育的需求,在规划将原有空置的小学改建成幼儿园,以满足村落对小孩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规划幼儿园占地面积为811.12平方米。

3、文体科技设施:规划利用现状已基本空置的朱皇、朱熹住宅改建为古村民俗展览馆,通过各种相片展示、媒体播放的形式让游客了解古村文化,从而间接的保护古村独特的文化。规划展览馆占地面积0.14公顷。

4、医疗保健设施:规划建议对现有卫生院进行整修,完善各类设备配套,以满足未来发展需求。

5、商业金融设施:考虑到村落的未来发展需求,将村落主干道两侧的部分住宅增加农家旅馆或小商铺的功能,已满足游客住宿以及旅游消费的需求。

第三十三条 工程设施规划

一、给水规划

1、用水量预测

规划期末,六合古村规划人口1050人,本地居民综合用水量标准按250L/天,则村民日综合用水量为262.5立方米/天;此外,游客用水量按总用水量的10%取值,需26.3立方米/天。未预见用水量按5%取值,则需13.1立方米/天。则村内总用水量总计为301.9立方米/天。

现状水池容量为较大,可满足约4000人的供水,水源位于恰咀山龙洞府处。规划保留此水池,周边设置水源保护带,保护村民引水安全。给水管道采用地埋方式敷设,管材采用pvc管,管径100-300mm。

2、给水工程规划

水源:规划沿用现有水源—龙洞府水源。

管道:结合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采用管网集中供水,在古村组团以及新村组团中给水管道采用地埋管道敷设方式。并在龙洞府水源处设置简易的水处理设施,达到饮用水标准。

二、排水规划

1、污水量预测

规划污水量按给水的80%计算,则村庄总污水量预测为241.52立方米/天。

2、排水系统规划

结合道路及竖向规划,在排水(污水和雨水)系统上进行综合考虑,统一规划。生活污水经四池净化处理后通过古村明渠排放至捞车河。

3、雨水排放:雨水排放充分利用古村原有明沟等排水系统,排放至捞车河。对原有排水系统进行清淤、疏通。充分利用全村原有的水塘、水田,通过明沟,形成一个完整的排水体系。

三、电力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规划按每户4kw/天预测电量,至2030年,古村共1050人,约210户,村民用电负荷为:210户*4kw/户?天=840KW/天;游客负荷按村民用地负荷的10%计算,按则至规划期末该村总用电负荷为920KW/天。

2、规划措施

电源:规划电源仍为苗儿滩镇区35KV变电站。

变压器:考虑到古村未来发展对用电的需求,提升变压器容量。“朱家寨”、“魏家寨”、“黎家湾”再增加一台变压器,容量为80kvA;“河边”、“张家寨”变压器容量提升为80kvA;拉卡车提升为120kvA变压器。各变压器周边5米范围为防护地带。古村电力线采用架空铺设。在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老化线路进行改造。

四、电讯规划

1)电讯电缆采用地下敷设,对于古建筑密集区,主要电缆尽量不深入。

2)现状公用电话偏少,考虑未来村落的发展需求,可适当增加公用电话的数量,规划沿村落主干道——原苗淀公路以及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增设公用电话。古村组团布设6个,其造型采用木质结构,防止破坏古村风貌。

3)以户为单位,规划期末普及率应达80%。此外,电视入户率现状已达到100%。

4)无线通信:规划建议建设电信信号塔1座(建议在朱家后山设置)或铺设电缆,逐渐使网络普及到村落,才能保证村落通过网络通信传播文化。

五、能源规划

1)规划建议村落积极利用沼气等新能源,控制柴薪的使用,实现节能减排,可采用以下两种模式:

——“养殖业—沼气—种植业”模式

以沼气为纽带,把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起来,把“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生物链连接起来。主要应用方式为:畜禽养殖—厕所—沼气池—水果种植、瓜菜和鱼塘。

——农村庭院模式

庭院内可建一口沼气池,房前屋后种植瓜果或开发农户产品加工等,形成不同循环类型的村落庭院生态系统。

第三十四条 旅游分区规划

结合六合村落发展现状,将村庄旅游分为三大功能区,分别为:古民居观光区、捞车河沿岸休闲区、田园风光感受区。

第三十五条 旅游线路规划

一、区域性旅游线路

1、县域旅游线路

(1)综合性旅游线路:①以龙永高速、里龙公路、苗岩公路为交通骨架,沿途景点:太平山森林公园—乌龙山大峡谷—八面山空中草原—里耶古镇—苗儿滩六合古村—洗车河风景区—洛塔石林—茨岩塘革命根据地.此条旅游线路集绿色旅游、红色旅游、历史文化之旅于一体,旅游点可观性强,是龙山县的主要旅游线路。

2、跨县域旅游线路

(1)湘西精品线路之旅:以张花高速、国道209为交通骨架,张家界—永顺—龙山—吉首—凤凰。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永顺(猛洞河漂流)—龙山(里耶古镇、传统村落)—吉首(乾洲古城、矮寨大桥)——凤凰(历史文化名城),该线路集绿色旅游、蓝色旅游、城市旅游及古色旅游于一体。

二、古村旅游线路

观光旅游线路:主要以村落古建构筑物、田园风景观光为主,让游客深刻体会到古村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以及古村传统的耕种文化。

休闲体验旅游线路:以捞车河亲水休闲游为主,含捞车河岸及村落风貌观光、小岛休闲垂钓等,让游客能够真正的感受自然、亲近自然。

第三十六条 综合防灾规划

一、消防规划

1、建立独立的消防系统。

2、与周边邻近村庄义务消防队进行联防,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络线,明确联络人,做到“一村有事,各村支援”。

3、古村内利用现状两大居住片区形成防火分区,北部片区确定一个防火负责人,南部片区确定两个防火负责人。

4、将古村落内的水井、水塘进行整治、清淤,方便取水。

5、古村内的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彻底改造,凡违反消防安全要求的, 必须限期拆除。同时要加强居民的用火管理, 严格控制一切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柴草、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严禁将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引入古建筑物内。

6、消防用水与给水管共用,完善村落给水官网上,沿主要道路——原苗淀公路铺设给水管设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米。村中共设置消防栓12个,其中北部古村拉卡车共6个,其余魏家湾、黎家寨、朱家寨共用5个,河边1个。

7、消防通道规划:对村落主要道路——原苗淀公路进行拓宽,形成村落主要消防通道。此外对村落建筑密集区的现有道路路基建设成为4X4米的消防通道,路面用较为平整青石板铺设,平时作为步行通道,必要时又能满足消防需求。

8、森林防火规划:在森林防火方面,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间,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严格控制火源,严肃用火纪律,防止“村火入山、山火入村”。

9、古建筑消防设施

1)设置消防水池及移动式小型消防水泵:在古建筑附近设置消防水池及移动式小型消防水泵。

2)设置消防管道及消防栓:在建筑周围设置消防管道并布置室外地上式消防栓,消防栓保护半径为35米,配25米水龙带及19mm水枪;室外消防栓用水量为20升/秒,或在延续时间为2小时。

3)配置灭火器: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必须全部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为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为2公斤/具,两具一组,每组灭火器的保护半径为10米;历史建筑内的厨房等使用明火处应加设水缸、沙堆等紧急灭火设施。

4)配备微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微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能迅速进入古村,为了加强对古村的防火,应因地制宜地配备小型便捷的消防装备。

10、对于新建建筑,应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用具备防火功能的建筑材料。新建建筑的净空与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保证扑救火灾和开展救援需要的作业面和空间

11、通过消防演习、消防知识学习对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规划六合古村组团核心保护区范围的捞车河岸按百年一遇标准设防,其余地段按照20年一遇标准设防。

2.防洪堤建设形式

规划在古村河岸以及河中小岛四周不能设硬质防洪堤。防洪堤形式应充分考虑古村景观视线要求和沿河风光带建设,利用卵石、泥沙整理成自然型堤岸,在坡脚采用石笼、木桩或浆砌石块等护底,其上筑有一定坡度的土堤,土堤高度不超过1米,斜坡种植植被,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固堤护岸。堤岸外侧结合滨河风光带的建设可临水种植垂柳、水杉、菖蒲等具有喜水性的植物,利用现有渡口以及缓坡地段设置石阶、河滩嬉戏场所等亲水空间,也可结合现状地形在堤坝上设置适宜的临水观景台,起到增加视觉景观的效果。

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规划建议在各项建设之前对建设地点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2、涉及本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均要作防灾部署,沿河地区严禁高挖深切。若确需在危岩滑坡慎建区范围内建设,必须先进行初勘,经专家论证,通过地基处理确能满足稳定性要求后,方可选址定点。

3、对形成的人工挖方边坡,建议进行缓坡处理,边坡为泥岩者,进行防风化处理,若须形成永久边坡地段,建议进行支挡或锚固。

4、如有必要进行填方,部分区域可先排放地表水,清除位于池塘及稻田表层呈软塑—可塑状的土层,再有序回填。如填方位于道路或拟建物高度小、荷载小,考虑以填土作持力层的地段,必须进行分层夯实处理,防止填土地基不均匀沉降。如填方位于一般地段,亦应有序回填,适当夯实。

四、其它灾害防治规划

1、防雷方面:为预防雷击引起火灾,考虑部分建筑所处地势较高,安装避雷设施,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2、防盗方面:部分住宅可利用现有的围墙形成围合空间,或以户为单位建立适当的防盗警报装置,保障村域人生财产的安全性。

3、防旱方面:对村域内大小渠道、山塘进行全面清淤,确保流水畅通,达到节水灌溉。

4、传染病防治方面:改善饮用水条件,实行饮水消毒;结合城乡建设,搞好粪便无害化、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医院及致病性微生物实验室的规章制度,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和院内感染。

第八章 建设时序规划与投资估算

第三十七条 建设时序

近期(2014—2020),中期(2021—2025),远期(2026—2030)

第三十八条 建设内容

遵循“保护第一”的原则,近期进行古村建构筑、部分特色民居的修缮、修整,并改造建筑的周边环境以营造良好氛围;古村配套相应的旅游标志、说明,并制定旅游管理制度。逐步开发新村组团,疏散古村组团人口,同时做为旅游开发的服务基地。并在发展旅游的基础上引入挖掘、研究、宣传,提升六合村的文化品牌。

第三十九条 投资估算

详见附表一“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总投资约195万元。

第九章 规划管理实施的建议

第四十条 规划管理

本规划获得批准后,由龙山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划制定实施细则与管理办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建筑单体设计。

第四十一条 规划宣传与教育

在日常规划管理过程中积极发动群众,深入宣传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和群众的村落保护意识,鼓励全体居民积极参加古村保护事业。

第四十二条 规划建议

一、设立村落历史要素保护社会基金,多元化筹措资金,专门用于古村保护与修缮,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保证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古村的保护管理工作。

三、通过采取对民居建筑单体日常生活设施如水、电、气等方面进行改造等政策和措施,鼓励社区居民参与保护利用私宅民居。

四、加大宣传和村民参与力度,加强保护规划实施监管,建立有效的保护管理机制。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规划强制性条文

规划文本的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在六合古村的规划建设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以上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规划成果

规划由文本、图纸、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录入附件;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五条 规划解释权

本规划解释权属于龙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六条 规划实行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2014-202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内容(规模)

投资估算(万元)

公共基础设施建 设

集中饮水池

村庄后山

南部古村/北部新村分别检索集中饮水池一处,容量为320立方米。

20

南部垃圾点

村庄南侧

建设全村统一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占地200平米,配环卫车一辆。 

10

生态广场、停车场建设

村庄北部

建设古村生态广场,占地630.98平米。

6

河道整理工程

村庄西侧

加强捞车河清於疏浚,的防洪堤岸处理,总长度达到3公里。

30

消防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

古村组团内部

沿重点传统风貌建筑市政给水管网配置消防栓,相应配建消防备用水池。

10

给排水管网工程

新村、古村组团内部

敷设管径为100-200mm的pvc管,总长度为4.5公里

12

电力电讯管网工程

新村、古村组团

完成变压器扩容及线路提质改造,规划铺设电缆线长度为4.5公里。

20

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村庄南侧

建设标准化的村卫生室,配置正式医务人员2人,床位2张。

5

幼儿园善建设

村庄南侧

结合村部,建设村幼儿园占地约800平米。

2

文物保护与景点建设

民俗展览馆建设

村庄中部

在村庄中部建设民俗古建筑一处,占地约1400平米。

10

巷道建设

古村组团

对古村内巷道进行统一整治改造,长度为4公里

20

配套休闲旅馆建设

新村、古村组团

在古村北部、中部共建设3处农家小旅馆,总面积约400平米。

6

传统风貌民居的修缮保护

古村组团

对古村范围内的传统风貌民居进行修缮加固。

30

村落保护管理建设

古村保护机构

村庄村部

在村部设置相应设置古村保护办公室及相应设施。

6

标志与说明牌

保护建筑、景点等

在重点传统风貌建筑周围建设中英文对照标志与说明牌胜。

8

相关管理制度

 

制定《六合村古村保护及旅游管理办法》

总计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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