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万龙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万龙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7 10:43:59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文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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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条 规划概况 2

第二条 规划编制目的 2

第三条 规划范围 2

第四条 规划期限 2

第五条 规划依据 2

第六条 规划原则 3

第七条 规划重点 4

第二章 万龙村特征分析与价值评价 4

第八条 各类价值要素体系 4

第九条 价值评估结论 5

第三章 保护框架规划 6

第十条 保护重点 6

第十一条 保护框架 7

第四章 保护区划 9

第十二条 区域划分 9

第十三条 核心保护范围 9

第十四条 建设控制地带 10

第十五条 环境协调区 11

第五章 传统建(构)筑物保护 12

第十六条 保护与更新模式 12

第十七条 保护建筑(修缮、改善类建筑)控制措施 13

第十八条 更新建筑(整治改造类建筑)控制措施 13

第十九条 建筑单体整治 14

第二十条 沿街立面整治措施 15

第二十一条 道路整治措施 15

第二十二条 空间整治措施 16

第二十三条 历史环境要素整治措施 16

第二十四条 建筑高度分区 17

第二十五条 建筑高度控制 17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规划 18

第二十六条 主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18

第二十七条 非物质文化保护和传承方法与措施 19

第二十八条 主要的传承与保护方式 20

第二十九条 展示空间规划 20

第七章 传统村落发展规划 21

第三十条 村庄定位 21

第三十一条 用地规划 21

第三十二条 新村选址规划 23

第三十三条 道路交通规划 24

第三十四条 公共设施规划 25

第三十五条 工程设施规划 26

第三十六条 旅游线路规划 28

第三十七条 综合防灾规划 29

第八章 建设时序规划与投资估算 32

第三十八条 建设时序 32

第三十九条 近期建设内容 33

第四十条 投资估算 34

第九章 规划管理实施的建议 35

第四十一条 规划管理 35

第四十二条 规划宣传与教育 35

第四十三条 规划建议 35

第十章 附则 36

第四十四条 规划强制性条文 36

第四十五条 规划成果 36

第四十六条 规划解释权 36

第四十七条 规划实行 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概况

万龙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为指导,依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二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万龙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目的在于:调查村落资源,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并制定保护管理规定,提出传统资源保护以及村落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

第三条 规划范围

万龙古村保护规划范围:以万龙古村组团(多泥坪、桠木湾)为中心的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可视山体轮廓线所包含的区域,规划总面积为366.37公顷。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4——2020年;中期2021——2035年;远期2026——2030年。

第五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公布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2002)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6)《镇规划标准》(2007)

7)《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

8)《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

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

10)《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09)

11)《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2008年公布实施)

12)《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导则》(2006)

1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总体规划(2007—2030)》

14)《龙山县靛房镇总体规划》(2007—2025)

第六条 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原则

对万龙古村丰富的历史遗产、人文资源、古村落风貌的自然环境进行严格的保护,使其文化与艺术价值能得以传承。

二、合理利用原则

在保护的前提下,突出特色资源利用,综合发展村庄建设,将万龙古村旅游资源转化成经济能量。

三、传承与弘扬原则

在传统村落保护与村庄建设过程中,应该延续这种保留传统又超越传统的传承思路,即要有古老而传统的建设理念与格局,还要有新时代的要素与特征。

四、可操作性原则

规划项目的选择与布局,通过定性、定量的分析来定位,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第七条 规划重点

核心工作任务:通过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协调好古村落传承与发展关系。

1、保护——即保护万龙村传统历史风貌完整性,保护传统历史遗迹的真实性,保护传统生活生产方式的延续性。

2、发展建设——即克服与传统村落格局冲突,促进村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村民生活环境质量提高。

3、产业开发——展示与弘扬传统古村落的核心价值特色,带动当地居民稳定增收,取得开发与保护工作的平衡。

第二章 万龙村特征分析与价值评价

第八条 各类价值要素体系

1、“点”:含自然景观类、建筑物类、构筑物3类。

自然景观类:古村甘泉、果蔬满园、溪水潺潺、田野稻香、古木参天、青山翠竹、曲塘玉莲。

建筑物类:寺庙(庙堂遗址)、古民居(向家大院、田家大院、向德平宅、向培华宅等)。

构筑物类:古井(3口);古树(桠木湾古村、多泥坪古树);古塘(4口)。

2、“线”:含山水田园特色风貌轴线、传统历史街巷观光轴线。

山水田园特色风貌轴线:由村落后山起源的溪流经古村落再流淌于村前广阔的田野,形成了一条由青山-碧水-稻浪系统组合的山水田园自然风貌。

传统历史街巷观光轴线:由青石板路铺成的历史街巷构成,同时联系各处重要建(构)筑物。

3、“面”:主要指万龙古村内3个历史生态区域。

多泥坪历史文化区:以向家大院、向培华民居为主体形成多泥坪组团历史建筑区。

娅木湾历史文化区:以田家大院民居为主体形成娅木湾组团历史建筑区。

中部生态田园区:以为主干溪流及中部田园区形成的的中部生态田园区

第九条 价值评估结论

1、历史价值

明清土家族村落风水格局、民居建筑、石板巷道、池塘、排水系统以及保存相对完整古井、古树,同时土家族世代传承的民俗风情。

2、科学价值

万龙村村寨选址,民居朝向、建造格局、系统性排水设施等方面,传统建筑风水观念均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3、艺术价值

万龙村土家传统村落承载了清代、民国以及建国后三个不同时期的建筑技术、建设工艺等丰富历史信息,各时期特有的文化传承于古村牌匾石刻、浮雕石墩等建筑要素当中,使建筑艺术在传统与发展中不断升华。

4、社会价值

古村落在居住方式、建筑形式特征、经济生活、“耕读传家”观念等方面的吸收了大量汉文化的因素,对研究明清时期少数民族与汉族文化的融合提供了珍贵材料。  

第三章 保护框架规划

第十条 保护重点

自然环境——保护周边田园风光与传统乡村氛围,保护万龙古村范围内及周边的田园景观。

传统古村落——严格保护“传统民居历史古村”,保护万龙各个时期的传统民居,网状巷道及整体村落布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万龙悠久的地方民族歌舞活动——茅古斯舞、打溜子等。保护万龙浓厚的耕读文化以及“清白廉节”的家风,保护万龙民间的雕刻、陶塑、竹编织锦、刺绣等手工艺术。

第十一条 保护框架

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即指万龙三面环山,前方绕水为特征的自然环境的保护。

重点保护:青龙-白虎-靠山、湖格羊沟、葫芦沟、村南沟、千亩良田等。

二、人工环境要素

人工环境要素的保护指对万龙以山水为背景,以组团化的古民居群为核心,以网状巷道为骨架,以各重点保护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为点缀的人工环境特征的保护。

保护重点:传统民居、古村格局、公共建筑、庙堂以及村庄巷道。

三、人文环境要素

人文环境要素的保护指对万龙古村百年来形成的居民社会生活、风俗习惯、生活情趣、文化教育、工艺美术、名特物产等方面所反映的土家民族文化与民俗文化等人文环境特征的保护。

重点保护:非物质文化要素(土家茅古斯舞、雕刻、打溜子、咚咚喹土家地方戏等传统民俗活动)。

历史建构筑物及自然景观保护一览表

类型

文物级别

年代

万龙传统古建筑群

 

明、清、民国

自然景观类

青龙山

 

多泥坪

白虎山

 

多泥坪

靠山

 

多泥坪、桠木湾

湖格羊沟、葫芦沟、村南沟、

 

多泥坪、桠木湾

青山翠竹

 

桠木湾

田野稻香

 

多泥坪、桠木湾

建筑物

恢宏向府

 

多泥坪

玲珑脚楼

 

多泥坪

断垣庙堂

 

桠木湾

田院深深

 

桠木湾

石巷古韵

 

多泥坪、桠木湾

石墙高院

 

多泥坪

 

构筑物

古井甘泉

 

 

古木参天

 

民国

曲塘玉莲

 

 

第四章 保护区划

第十二条 区域划分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以及为更好的保护村落现有格局,控制村落发展对自然山体、水域的破坏,保护农田、耕地,将规划范围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以及环境协调区三大区域,总面积为336.37公顷。

第十三条 核心保护范围

一、 保护范围:

分多泥坪南、北组团以及娅木湾组团进行划分。保护面积共计42.94公顷。

多泥坪-南组团:南至彭万富宅南侧屋脚,北至田顺己宅北侧田梗,西至田光春宅屋后山脚、东至彭万龙知宅东侧,保护面积为3.12公顷。

多泥坪-北组团:南至田海生宅屋后山脚,东至向陪忠宅屋后山脚,北至田东阳宅北侧100米处,西至王云宅西侧,保护面积为15.04公顷。

桠木湾组团:南至坡苗公路,北至彭天秀宅北侧,西至田龙松宅西侧,东至葫芦沟、保护面积为27.90公顷。

二、 保护措施:

1、本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2、本范围内的建筑允许按照原规模和原高度进行维修,不得扩建和加高。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龙山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3、本范围内新建的现代建筑应尽量拆除,难以拆除的逐步按照传统形式改造。改造房屋应为坡屋顶,式样应与古民居相协调,建筑高度(檐口)不超过8米。

4、本范围内少量已经跨塌,但还保留有建筑基址的民居,因居住需要,可以按照原高度、式样和规模复建。

5、本范围内古建筑使用者不得擅自拆建、扩建或改建。

6、本范围内古建筑以及文物遗存需修缮时,应报请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由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7、本范围内不允许随意变更街巷宽度和走向,路面铺装采用地方传统材料青石板或者卵石路面材质。

8、本范围内可以进行适宜的绿化、必要的步行道路、消防道路、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建设以不损害遗产为原则。

第十四条 建设控制地带

一、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区区划范围:分多泥坪组团、以及桠木湾组团两大区域进行划分。面积共计113.72公顷。

桠木湾组团:东至农坡公路东侧的胡格羊沟,西至桠木湾后山核心区外围约50米,南至行政村界,北至桠木湾主道北约100米处。控制面积为58.07公顷。

多泥坪组团:东至王云宅,西至农坡公路西侧,南至田顺己宅南侧约50米,北至向华宅北侧100米处,控制面积约为55.65公顷。

二、建设控制区保护要求

1、本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同意并指导下才能进行,其建设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并保证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管理部门、文物管理部门共同审核、批准后才进行。

2、本范围内新建建筑屋顶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控制为黑、白、灰及黄褐色、原木色等。

3、对非传统风貌建筑采用近期整治控制、远期拆除的措施,以达到环境的统一。

第十五条 环境协调区

环境协调区范围:主要包括古村核心保护区、环境协调区外的农田及村后山地。东、西各至多泥坪、桠木湾后山视域可视的山脊范围线,南至行政村界,北至向华宅北侧200米农田处。

1、保护山体原有山形轮廓,并对植被加以严格养护,禁止开山采石、破坏植被、任意采伐等破坏传统风貌行为。

2、本范围内新建建筑为现代低层庭院民居,屋顶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色彩控制为黑、白、灰色,保持与古村落的协调。

第五章 传统建(构)筑物保护

第十六条 保护与更新模式

规划对古村建筑采取修缮、改善、保留、整治改造、拆除五种保护与更新模式。

修缮——即针对村内向家大院、田家大院、向德坪宅、向培华宅等4处重点传统风貌建筑,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对其残缺损坏的部分进行修补,对整体进行维护保养。保护原则是修旧如故、只修不建。同时积极向县级政府评定为具体办法可参照文物单位的具体管理办法。

改善——主要针对传统风貌一般木构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应重点保持与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条件,适应现代生活方式。

保留——即保存下来的重要历史建筑遗址以及与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的现代建筑。现代建筑其建筑高度、样式与传统风貌协调,质量评定为好的,即作为保留类建筑。

整治改造——对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可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的要求。如对部分新建的、近期又难以拆除的大尺度、过高、平屋面的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规划建议采取外立面整治、层数削减、平改坡等整修措施。

拆除——古村规划实行人畜分离,针对风貌、质量较差的牲口栏及杂房建筑,根据规划需要进行逐步拆除。

第十七条 保护建筑(修缮、改善类建筑)控制措施

1、对所有的文物及历史建筑采用经常性的保养工程,既不改动现存结构、外貌、装饰、色彩而进行经常性的保养维护,如屋面除草勾抹,局部补漏、梁、柱、墙壁等简易支顶,疏通排水设施,检查防潮、防腐、防虫措施及防火、防雷装置等。

2、对局部有损坏的建筑构件、部份民居,进行以结构加固处理为主的维修加固工程,包括局部或者全部落架维修或者更换毁坏的构件,墙体拆砌或支顶等。

3、在核心保护区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房屋,不得进行任何影响古建筑本体安全和环境的活动;

4、对随意搭建的牲口棚、厕所及杂屋等,应予以拆除;

5、对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立面整治,高度不得超过保护建筑的檐口高度。 

6、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文物主管部门的严格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更新建筑(整治改造类建筑)控制措施

1、在保护区范围内各类建筑和设施屋面严禁使用琉璃瓦、大面积玻璃幕墙。

2、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墙面不宜使用瓷砖拼贴,道路不宜使用大面积水泥,避免对乡土环境造成视觉污染。

3、保护区划内新建与改建建筑的色彩不宜过于鲜艳和突出,应以灰色、木色、白色为主,并优先选择地方乡土材料。

4、对于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经使用琉璃瓦和瓷砖的建筑,应强制改造。

5、保护区划内各类广场应为生态型,且应乡土化。

具体各类建构筑物的保护详见建筑保护与更新模式图。

保护与更新统计表

类别

建筑面积(m2

比例(%)

备注

修缮建筑

77900

40.31

 

改善建筑

6088

3.15

 

保留建筑

7447

3.85

 

整治改造建筑

1647

0.85

 

拆除建筑

100191

51.84

 

总  计

193273

100

 

第十九条 建筑单体整治

1、对于民居建筑,保持石砌台基、层层出挑。转角楼、吊脚特色分布的农山传统建筑风格,沿用每层楼上都有挑廊,栏杆的特征。

2、对所有的历史建筑采用经常性的保养工程,既不改动现存结构、外貌、装饰、色彩而进行经常性的保养维护,如屋面除草勾抹,局部补漏、梁、柱、墙壁等简易支顶,疏通排水设施,检查防潮、防腐、防虫措施及防火、防雷装置等。对于古村第一宅等破损较为严重的建筑,结合文物部门的相关意见,对其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确保文物建筑的安全。

3、对局部有损坏的部份民居、朝门,进行以结构加固处理为主的维修加固工程,包括局部或者全部落架维修或者更换毁坏的构件,墙体拆砌或支顶等。

4、对于民居的整治,除对建筑物单体本身进行整治与修缮外,一定要结合居家生活的需要,兼顾日常生活条件的需求,对室内的日常生活设施如水、电、气等进行改造,以改善古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第二十条 沿街立面整治措施

1、控制沿路建房的无序蔓延,划定特定的新村建设区。

2、对现状建筑风貌极不协调的民居规划建议从立面、建筑高度、风格样式上进行大力整修,控制视觉环境污染。

3、对现状质量一般的建筑进行立面整治,对年代较为久远的建筑进行重新刷漆、并对门窗进行整治,同时拆除沿路两厢建筑临时棚等。

4、整理道路两厢的公共空间,加强道路绿化,适当修建小型游园及公共设施,形成灵动的景观秩序。

5、完善道路两厢的广告牌及标示标牌。

第二十一条 道路整治措施

1、保护原有青石板路,不得任意移动破坏。

2、古村各传统街巷限制机动车辆通行。

3、对破损的青石板路面、台阶进行原样修复。

4、考虑本地没有足够的青石板原料,可以采用卵石路面。

第二十二条 空间整治措施

1、通村溪渠的绿化设计应结合防洪堤建设,其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兼顾观光休闲。其注重与古村风貌协调,建筑小品的设计体现万龙的古风古貌,融历史、文化、风俗于风光带。内容安排体现地方特色,采用地方材料。

2、古井古塘作为村民休闲纳凉的传统空间,规划建议整治。对其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增加绿化,美化周围环境,拆除影响环境的建筑,增设休憩设施。 

3、万龙村部是万龙村重要的公共空间场所,规划考虑以此为核心,在其南侧完善补充活动广场、村民文化中心等重点公共建筑。

第二十三条 历史环境要素整治措施

万龙村历史环境要素整治一览表

类别

名称

整治模式

面积规模(m2)

备注

 

古井(3处)

多泥坪古井

修缮

990

完善井边石基,建设停车坪。

田家大屋古井

修缮

890

完善井边石基。建设休闲坪场

桠木湾古井

修缮

200

补修井边水泥石基。

 

 

古塘(4处)

桠木湾古塘群(3处)

修缮

4585

加强清淤,加固塘基,培育水生植物,建设悠闲坪场。

多泥坪古塘(1处)

修缮

540

加强清淤,加固塘基。

 

 

古木(2处)

桠木湾银杏

修缮

50

积极申报定级,配建小型休闲设施。

多泥坪古木

修缮

40

积极申报定级,划定保护范围。

庙堂遗址

桠木湾庙堂

保留

970

保留遗址原状,划定保护范围。

总  计

 

 

8265

 

 

第二十四条 建筑高度分区

分为核心保护区、一类建设控制区、二类建设控制区三个建筑高度控制区。

第二十五条 建筑高度控制

1、核心保护区建筑高度控制

1)核心区保护区范围内的传统风貌建筑允许按照原规模和高度进行维修,不得扩建和加高。

2)核心区保护范围内难以拆除的新建现代建筑应逐步按照传统形式进行改造。改造屋顶形式为坡屋顶,造型应与古民居相协调,建筑高度(檐口)不超过8米。

2、建设控制区建筑高度控制

建设控制区内新建、改扩建建筑高度控制为2-3层,对于沿农坡公路两侧建筑建筑高度(檐口)不超过9m。其它建设控制区建筑高度(檐口)不超过12米。

3、环境协调区建筑高度控制

环境协调区内建筑建议建筑高度限高15米。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规划

第二十六条 主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

类型

主要内容

特色说明

口头传说、表述

土家传说

流传至今的有《洪水淹天》、《太阳和月亮》、《张古老制天李古老制地》,以及有关家畜家禽粮食、火种等来源的神话。

表演艺术

土家歌舞

土家茅古斯舞、打溜子、咚咚喹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田氏、向氏家风、家教

向家大院堂屋门匾写有“恒古墨场,吉喜满堂”等字样;田家大院朝门两侧则写有“勤学苦练学真知,勤俭持家过年月。”

节庆

每年农历二月二日称为社日,届时要吃社饭。端阳节吃粽子。糯米粑粑是土家族民间最受欢迎的食品之一。

社会风俗

土家哭嫁、上梁习俗、土家生育习俗、土家丧葬习俗、上大人、土家布鞋习俗、三棒鼓、吹木叶、打飞棒、打秋、土家族各种棋艺等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形式。

村庄山水格局

村庄风水

格局

处于三山环抱之中。古村两大组团均选址于一面靠山,三面平坦的山间田野之上。背靠“来龙”青山,面枕村前玉带溪。民居建筑坐北朝南,又相互以对方靠山作为朝案之丘,好一片田园风光。

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雕刻刺绣

铜铸、石雕木刻、陶塑、竹编、刺绣、西南卡普

第二十七条 非物质文化保护和传承方法与措施

1、展览馆保护方式

利用已经废弃的部分民居或村庄公共建筑场地,将其改造为万龙古村手工艺、诗词书画、古建筑展览馆等。将部分面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下来,通过展览、播放等方式让人们深入地认识了解非物质文化的存在。

2、家庭传承方式

一些个体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采用家庭传承方式是最有效的,文化部门可采取生活补贴、收购收藏等方式进行鼓励,也可将一些手工艺进行评定分级,以区别对待,有市场前景的如“西南卡普”手艺项目也可让其办班招生,使地方手工艺品走向市场、社会。

3、长效保护机制方式

由政府部门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认定、统一编号的激励措施,并记录在案。对传统的古民居建筑艺术而言,可举行传统的民居艺术大赛,吸引外地游客参观。

4、数字化与网络化传承方式

地方文化遗产除了博物馆展览与活态表演,以及教育等方式的传承,用数字化、网络化进行保护与传播是最有效的途径,无论是文字还是影音图像都可以借助网络实现全球的超越时间空间的资源共享。

5、保护和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

积极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政府可考虑对继承人予以适当的补助。

第二十八条 主要的传承与保护方式

按照“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精髓”的总体要求,挖掘、保护、继承、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如下传承方式:博物馆保护,家庭传承,整体人文生态保护,数字化与网络传承。

第二十九条 展示空间规划

表6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空间一览表

类别

展示地点

展示内容

表演艺术

村部公共广场

万龙土家茅古斯舞、打溜子、咚咚喹、三棒鼓、吹木叶等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向家大屋

利用文史资料及少量明清文物、仿古实物展陈村中的名仕成长历程、优秀事迹等;封建社会时期重要社会制度等。

田家大屋

民族活动中心

节庆礼仪、社会风俗以及村庄风水介绍、图片展示等

民族活动中心

土家雕刻、织锦、刺绣、西南卡普等工艺品。

第七章 传统村落发展规划

第三十条 村庄定位

以村落古建筑群的保护与恢复为核心内容,以民俗风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为主要轴线,发展成为“山田相间、古韵悠长”的传统古村落。

第三十一条 用地规划

一、规划原则与目标

1、保护原则——即保护古村的空间格局、街巷尺度、传统民居等历史文化构成要素,延续古村历史文化环境。

2、发展原则——即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传统的历史文化环境在现阶段的现实意义,同时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品质。

3、效益原则——积极开辟和利用古村新、老景点,发展旅游事业,振兴古村的传统经济,实现社会、环境、经济和文化效益的统一发展。

4、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二、用地规划布局

至规划期末,万龙古村总规划面积为366.37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为62.08公顷,所占比例为16.95%。村庄非建设用地为304.29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中,主要布局有村民住宅用地、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村庄产业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等四大类用地。

规划村庄用地计算表一

序号

类别名称

F1

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比例(%)

 备注

1

总用地

 

366.37

100

 

2

村庄建设用地

 

62.08

16.95

 

3

非建设用地

 

304.29

83.06

 

 

其中

水域

1.10

0.30

 

 

 

农林用地(耕地)

145.42

39.70

 

 

 

农林用地(林地)

157.77

43.07

 

 规划村庄用地计算表二   

序号

用地性质

F1

用地代号

面积(公顷)

比例(%)

备注

1

村民住宅用地

 

V1

48.88

78.75

 

 

其中

住宅用地

V11

43.99

70.87

 

 

 

混合式住宅用地

V12

4.89

7.88

 

2

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V2

5.47

8.81

 

 

其中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V21

0.61

0.98

 

 

 

村庄公共场地

V22

4.86

7.83

 

3

村庄产业用地

 

V3

0.71

1.14

 

 

其中

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V31

0.71

1.14

 

4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V4

7.01

11.30

 

 

其中

村庄道路用地

V41

6.39

10.30

 

 

 

村庄交通设施用地

V42

0.60

0.97

 

 

 

村庄公用设施用地

V43

0.02

0.03

 

5

总计

 

 

62.08

100

 

第三十二条 新村选址规划

一、新村组团选址

本次规划基于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结合旅游发展,通过考察地形与交通条件,在古村西南侧山体建设新村。

二、新村规模

规划新村组团人口规模为690人,用地规模为10.35公顷(规划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村庄产业用地面积共计6.18公顷。)

三、新村布局

新村布局依山顺势、和谐共生。宏观上形成山光水色融合,建筑与山体共生的具有特色的坡地建筑群落。微观上营造山顶局部平地环境,山坡、山脚形成退台,形成平地与退台相结合的整体建筑布局。

四、新村建筑风格引导

规划新村建筑为土汉民居相融合的建筑风格,由高大的马头封火墙构成封闭的院落,以灰色勾缝清水墙、白色线条、小青瓦、雕花木窗为特征,与古村风貌相协调统一。

第三十三条 道路交通规划

一、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期内提升农坡公路的道路等级,远期路面红线宽度控制为12米,同时道路两厢各控制5米绿化带,打造万龙的景观大道。

二、内部交通规划

在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等级分为干道、支路、巷道三个等级。

干道:即古村中部南北走向的农坡公路,是全村最重要的对外交通道路及景观大道。红线宽度12米,水泥材质。

支路:即坡苗公路、万松路、泥北路、泥南路等四条道路。支路即为古村各组团间主要的联系通道及消防疏散通道。支路路面红线控制宽度为5米,路面材质水泥。

巷道:分布古村组团内部,主干共计10条,全为步行道,现状有水泥、砂石、青石板材质。道路宽度维持在0.7-1.5米不等,路面材质全部统一为青石板。

规划道路一览表

序号

类别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长度(米)

红线宽度(米)

材质要求

1

县道

农坡公路

南-北

靛房镇区-坡脚

2.7

12

水泥

2

支路

坡苗公路

东-西

坡脚-苗儿滩

0.8

5

水泥

3

支路

万松公路

东-西

万龙—松格

2.21

5

水泥

4

支路

泥北路

东-西

多泥坪北—农坡公路

1.1

5

水泥

5

支路

泥南路

东-西

多泥坪南—农坡公路

1.02

5

水泥

6

巷道

古村巷道

 

 

12

0.7-1.5

青石板


三、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依据现状居民生活需求及相关观光产业发展需要,本次规划范围内共设置5处的公共停车场用地。总面积为0.60公顷。按大巴停、回车总面积60平方米/辆计算,小车位停、回车总面积30平方米/辆计算,规划期末,预测可停大巴车位50个,小车位100个。

第三十四条 公共设施规划

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管理设施

规划期内结合新村建设,迁建村部于规划区西南侧,农坡公路西侧。占地面积控制为0.12公顷,村部原址另作它用。

2、教育设施

规划期内,万龙村并不配套教育设施。

3、文体科技设施

规划利用村部原址建设古村民俗展示馆一处,占地面积控制为0.11公顷。结合新村村部,建设民族活动中心一处。占地面积约0.13公顷。村内文体设施主要进行村级民俗歌舞及万龙村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展销活动。

4、医疗保健设施

规划扩建于村部北侧现有万龙乡卫生室,占地面积为0.11公顷,完善卫生室各类设备配套,配套固定医务人员2人,床位2张。

5、商业金融设施

规划结合古村的开发建设,全村共计形成4处集中商业服务块,商业金融设施面积共计0.46公顷。同时,针对未来旅游开发建设的趋势,商业设施可布置如特色产品商店、小型零售超市、农家小旅馆等多种业态形式。

二、村庄公共场地规划

规划结合古村的保护开发建设,全村共计形成10处面积大小不一的集中公共场地,其中,突出以景观休闲功能为主的公共场地5处,以活动集散、健身运动为主的场地5处,总面积控制为10.86公顷。

第三十五条 工程设施规划

一、给水规划

万龙古村规划人口1450人,村民日综合用水量为362.50立方米/天;村内总用水量(日综合用水量、游客用水、未预见用水)总计为416.50立方米/天。

规划继续沿用现有山泉水源并扩建现有高位水池。总容量扩至440立方。规划采用管网集中供水,在古村组团以及新村组团中给水管道采用地埋管道敷设方式。

二、排水规划

村庄总污水量预测为332立方米/天。

古村组团采用雨污合流制,雨水采用明渠排放,污水通过原有暗渠排放。沟渠宽度尺寸基本控制为30-60cm。规划将桠木湾西池塘、向家西池塘等池塘及葫芦沟。湖格羊沟等水塘沟渠作为雨水排出口。雨水经汇集后,最后汇入农坡公路旁的生态污水处理处。

三、电力规划

至2030年,村民用电负荷为656KW/天;村总用电负荷(居民用电量、游客用水)为1821KW/天。

规划电源仍为苗儿滩35KV变电站。提升变压器容量至200kVA,周边5米范围为防护地带。

规划建议规范古村内部220V/380V电力线路走向,新村220V/380V电力线沿道路架空敷设。

四、通信规划

同时结合变压器,规划在其南侧设置电信交接箱一处。

规划沿主要道路和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增设公用电话4个。其中古村组团布设3个,新村组团布设1个。

规划电话普及率远期达100%。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规划远期力争在村内后山建设中国移动(电信或联通)通讯塔。实现无线通信信号全面覆盖。 

第三十六条 旅游发展规划

一、区域性旅游线路

1、县域旅游线路

1)龙山古镇、村之旅:里耶(里耶古镇)—里耶(长春村)—贾市(街上村)-洗车河(洗车河古镇)-靛房(万龙古村)。主要包括龙山县各大历史文化名镇及悠久历史的古村落。

2)龙山民俗风情之旅。主要包括龙山县各乡镇土家少数民族特色突出、遗存较丰富的地区等。

2、跨县域旅游线路

(1)湘西旅游精品线路之旅:①湘西风光之旅。线路之一:张家界—永顺—龙山—吉首—凤凰—洪江—龙山—武冈—新宁。线路之二:张家界—吉首—洪江—龙山—靖州—南山。②湘西历史文化之旅。线路之一:凤凰(历史文化名城)—洪江(洪江古商城)—龙山(历史文化名村)—桂林(历史文化名城)。线路之二:张家界—凤凰古城—芷江和平文化园—洪江古商城—连山炎帝故里——万龙古村。③神秘湘西循环之旅:长沙—沅陵—张家界—永顺—古丈—凤凰—洪江—龙山—洞口—隆回—长沙。

(2)寻根祭祖之旅:龙山—东安(舜皇山)—宁远(九嶷山)—炎陵(炎帝陵)

二、古村旅游线路

1、观光旅游线路

古村甘泉——果蔬满园——溪水潺潺——田野稻香——古木参天——青山翠竹——曲塘玉莲。

2、休闲体验旅游线

古村新貌—恢宏向府——玲珑吊脚——断垣庙堂——茅舞欢歌——田院深深——土家美肴——石巷古韵。

三、旅游配套设施规划

对万龙古村主要考虑游览、餐饮、住宿、交通等四大类配套设施建设。

游览配套设施方面,主要加强环境卫生、导游小品、休息场地等小型设施的配套建设。餐饮设施方面,规划考虑在新村规划区采用农家住宿方式,在新村建筑户型上,适当考虑建筑内部功能的划分。每家规模在3-4床,分散经营,统一管理,保证服务质量。交通设施方面,规划考虑建设综合旅游停车场地一处,面积规模控制为2300平方米。

第三十七条 综合防灾规划

一、消防规划

1、建立独立的消防系统。

2、与周边邻近村庄义务消防队进行联防,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络线,明确联络人,做到“一村有事,各村支援”。

3、古村落利用分布关系,2个组团形成2个防火分区,各组团(一个防火分区)确定一个防火负责人。

4、将古村内3口水井,4口水塘进行清淤,修建台阶,方便取水。建设消防备用水池。古民居内农户没有水池的必须用水缸储备用水。

5、 消防用水与给水管共用,沿主要给水管设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米。村中共设置消防栓13个。

6、消防通道规划:将古村内农坡公路、坡苗公路、万松公路、多泥坪北村道、多泥坪南村等村内车行通道建设为消防通道。在古村内部,在巷道外部边缘,尽量配置相应配置绿地广场等公共坪场,保证消防车辆尽可能进入内部。

87、森林防火规划:在森林防火方面,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间,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严格控制火源,严肃用火纪律,防止“村火入山、山火入村”。

8、传统保护建筑消防设施:

(1)为适应古村道路狭窄的特殊环境,设置消防水池及移动式小型消防水泵:在传统保护建筑附近设置消防水池及移动式小型消防水泵。

(2)设置消防管道及消防栓:在古建筑周围设置消防管道并布置室外地上式消防栓,消防栓保护半径为35米,配25米水龙带及19mm水枪;室外消防栓用水量为20升/秒,或在延续时间为2小时。

(3)配置灭火器: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必须全部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为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为2公斤/具,两具一组,每组灭火器的保护半径为10米;文物建筑内的厨房等使用明火处应加设水缸、沙堆等紧急灭火设施。

(4)配备微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微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能迅速进入古村,为了加强对古村的防火。

9、对于新建建筑,应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用具备防火功能的建筑材料。新建建筑的净空与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保证扑救火灾和开展救援需要的作业面和空间。

10、通过消防演习、消防知识学习对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防洪规划

规划万龙古村村前葫芦沟、湖格羊沟、村南沟等主干溪流按照10年一遇标准设防。灌溉沟渠的两岸护堤采取分段式建设形式。在设计常水位上采用生态护坡,在常水位下做石砌堤岸。

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规划建议在各项建设之前对建设地点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2、涉及本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均要作防灾部署,沿溪河地区严禁高挖深切。若确需在危岩滑坡慎建区范围内建设,必须先进行初勘,经专家论证,通过地基处理确能满足稳定性要求后,方可选址定点。

3、对形成的人工挖方边坡,建议进行放坡处理,边坡为泥岩者,进行防风化处理,若须形成永久边坡地段,建议进行支挡或锚固。

4、对于填方地带,可先排放地表水,清除位于鱼塘及稻田表层呈软塑—可塑状的土层,再有序回填。如填方位于道路或拟建物高度小荷载小,考虑以填土作持力层的地段,必须进行分层夯实处理,防止填土地基不均匀沉降。如填方位于一般地段,亦应有序回填,适当夯实。

四、其它灾害防治规划

1、防雷方面:为预防雷击引起火灾,在高大的古建筑物上,应视地形地物需要,安装避雷设施,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2、防盗方面:在古村以户或农家小院为标准,安装防盗报警系统,通过电话或手机远程控制操作、接警。

3、搞旱方面:对村域内大小渠道、山塘进行全面清淤,确保流水畅通,达到节水灌溉;加快电站、水库大坝的修建工作,更换节水灌溉的陈旧阀门、水泵、机件等,排除跑冒滴漏故障,节约水资源。

4、传染病防治方面:改善饮用水条件,实行饮水消毒;结合城乡建设,搞好粪便无害化、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医院及致病性微生物实验室的规章制度,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和院内感染。

第八章 建设时序规划与投资估算

第三十八条 建设时序

近期(2014—2020年),中期(2021—2025年),远期(2021—2030年)。

第三十九条 近期建设内容

1、传统建筑保护

对村西三口池塘加以改造,种植芙蓉等水生观赏植物,建设约1公顷的休闲公园。

对桠木湾古银杏配置保护牌等保护设施,陪套建设相关休闲设施,建设约100平米小游园

统一建设人行巷道为青石板路面,剔除部分水泥材质,升级沙土路面。总长度达3公里。

围绕村内两口古井,配套相关休闲设施,建设古井广场。

在村部南侧建设民族活动中心及广场,面积为1900平米、

建设相关保护设施,保护现存遗址进行。

对向家大院正房、庭院、朝门进行全面修缮。

对田家大院正房、庭院、朝门进行全面修缮。

对向德平宅正房、庭院、朝门进行全面修缮。

改造向家大院门前菜地为小型游园,面积约1100 平米。

2、基础设施建设

多泥坪、桠木湾各扩容集中饮水池一处,容量达到110立方。

在西侧山脚建设集收集、焚烧一体的垃圾处理站一处,占地200平米,配建环卫车辆2辆。

在桠木湾主巷道南侧改造部分民居为商业店面。

农坡公路东侧农田建设生态污水处理站,占地约2300平米。

对坡地进行平整,引导20-30户集中安置

提升变压器容量至150MVA

在变压器旁新建通信交接箱一处。

按服务半径700米的要求,古村设置5处垃圾收集点。

按服务半径700米的要求,古村设置2处公共厕所

在古村主干道及巷道两侧,共设置4处公用电话亭。

加强对胡格羊沟、村南沟、葫芦沟的清於疏浚,总长度达到3公里。

在重点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沿市政给水管网配置消防栓,相应将村内三口池塘建设为厢房备水池。

敷设管径为100-200mm的pvc管,总长度为4.2公里。

3、村落保护管理建设

在村部设置相应设置古村保护办公室。

在重点传统风貌建筑周围建设中英文对照标志与说明牌胜。制定《万龙古村旅游管理办法》。

制定《万龙村古村保护及旅游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投资估算

规划近期按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与景点建设、村落保护管理建设三大方面进行投资估算,总投资额总计为4000万元。

第九章 规划管理实施的建议

第四十一条 规划管理

本规划获得批准后,由龙山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划制定实施细则与管理办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建筑单体设计。

第四十二条 规划宣传与教育

在日常规划管理过程中积极发动群众,深入宣传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意识,鼓励全体居民积极参加古村保护事业。

第四十三条 规划建议

一、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多元化筹措资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与修缮,保证古村保护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保证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古村的保护管理工作。

三、通过采取对民居建筑单体日常生活设施如水、电、气等方面进行改造等政策和措施,鼓励社区居民参与保护利用私宅民居。

四、加大宣传和村民参与力度,加强保护规划实施监管,建立有效的保护管理机制。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规划强制性条文

规划文本的加粗字体为强制性条文。在万龙古村的规划建设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以上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规划成果

规划由文本、图纸、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录入附件;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规划解释权

本规划解释权属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七条 规划实行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附表1              近期建设一览表(2014-202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内容(规模)

投资估算(万元)

传统建筑保护

 

桠木公园建设

古村西侧

对村西三口池塘加以改造,种植芙蓉等水生观赏植物,建设约1公顷的休闲公园。

100

古木公园建设

桠木湾组团内部

对桠木湾古银杏配置保护牌等保护设施,陪套建设相关休闲设施,建设约100平米小游园

150

巷道建设

多泥坪、桠木湾组团内部

统一建设人行巷道为青石板路面,剔除部分水泥材质,升级沙土路面。总长度达3公里。

100

田家大院修缮

桠木湾组团

对正房、庭院、朝门进行全面修缮。

200

古井游园建设

多泥坪、桠木湾组团

围绕村内两口古井,配套相关休闲设施,建设古井广场

100

民族文娱广场

村部南侧

在村部北侧建设民族活动中心及广场,面积为1900平米、

500

庙堂遗址保护

桠木湾组团东北500米农田内

建设相关保护设施,保护现存遗址进行。

10

向陪华宅修缮

多泥坪组团

对正房、庭院、朝门进行全面修缮。

20

向德平宅修缮

多泥坪组团

对正房、庭院、朝门进行全面修缮。

20

向陪华宅修缮

多泥坪组团

对正房、庭院、朝门进行全面修缮。

20

向家游院建设

桠木湾组团

改造向家大院门前菜地为小型游园,面积约1100 平米。

30

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饮水池

村庄后山

多泥坪、桠木湾各扩容集中饮水池一处,容量达到110立方。

100

垃圾收集焚烧站

客运站与停车场

村庄西侧

在西侧山脚建设集收集、焚烧一体的垃圾处理站一处,占地200平米,配建环卫车辆2辆。

150

新村广场服务设施

娅木湾组团北侧

在桠木湾主巷道南侧改造部分民居为商业店面。

100

生态污水处理站

农坡公路东侧

农坡公路东侧农田建设生态停车场一处,占地约2300平米。

200

新村先期建设

多泥坪

对坡地进行平整,引导20-30户集中安置。

100

变压器

多泥坪

提升变压器容量至150MVA。

500

通信交接箱

多泥坪

在变压器旁新建通信交接箱一处。

10

公共垃圾收集站

多泥坪

按服务半径700米的要求,古村设置5处垃圾收集点。

20

公共厕所

多泥坪

按服务半径700米的要求,古村设置2处公共厕所

20

公用电话亭

多泥坪

在古村主干道及巷道两侧,共设置4处公用电话亭。

20

河道整理工程

 

加强对胡格羊沟、村南沟、葫芦沟的清於疏浚,总长度达到3公里。

300

消防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

 

在重点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沿市政给水管网配置消防栓,相应将村内三口池塘建设为厢房备水池。

100

给排水管网工程

 

敷设管径为100-200mm的pvc管,总长度为4.2公里

420

电力电讯管网工程

 

总电缆线长度为4.5公里。

30

村落保护管理建设

古村保护机构

村庄

村部

在村部设置相应设置古村保护办公室。

10

标志与说明牌

保护

建筑

在重点传统风貌建筑周围建设中英文对照标志与说明牌胜。

10

相关管理制度

 

制定《万龙村古村保护及旅游管理办法》

总计

 

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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