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机构名称: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方式:0743-6222324
  • 负责人:向顺忠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新建路88号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州、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四)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和协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拟定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县粮食等战略物资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的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州下达及县级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根据国家、省、州、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

(十七)承担湘西地区开发、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等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订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相关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计财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装备动员办公室)

(二)发展规划综合股(国民经济综合股)

(三)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经济体制改革办、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地区经济股)

(五)产业发展股(工业与高新技术股、经济贸易与财政金融股)

(六)农村经济股

(七)基础设施股(铁路建设办公室)

(八)社会发展股(就业与服务业股)

(九)能源资环股(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股)

(十)湘西地区开发办公室(县人民政府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

(十二)粮食调控与储备股(军粮供应股)

(十三)物资储备股

(十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十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龙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工人事股(党建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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